適用對象
具有短期融資需求、且產品銷售具有明顯的賣方市場特徵的法人企業。
特點優勢
1. 賣方等同接收現金貨款;
2. 買方現貨採購,延期支付;
3. 降低買方融資成本;
4. 貼現利息支付由買賣雙方自由協商承擔,支付方式靈活。
操作步驟
1. 貼現申請人提出貼現申請,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2. 票據營業部與貼現申請人及付息方簽訂三方協定;
3. 票據營業部對貼現申請人提供的票據及資料進行審查;
4. 付息方將貼現利息劃撥給票據營業部;
5. 票據營業部在收到足額貼現利息後,向貼現申請人劃款。
所需資料
1. 辦理買方付息票據貼現的企業,必須向票據營業部遞交《買方付息承諾函》;
2. 其他資料參照《商業匯票貼現業務》。
注意事項
(一)票據背書是否連續、清晰,符合票據法相關規定;
(二)貼現憑證是否為買方付息專用憑證,相關記載事項是否齊全、準確;
(三)是否有直貼現行出具的“買方付息貼現契約”(由賣方與直貼現行簽署)、“票據貼現買方付息承諾函”(由買方向直貼現行出具)及類似有效檔案。對於買方付息加自簽自貼的票據更應該加強審核,確保貼現業務的合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