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班簡介
南朝梁、陳的
官吏等級制度。梁武帝初依魏、晉制度,定官秩為九品,一品官萬石;二、三品官中二千石,四、五品二千石。天監七年(508),吏部尚書徐勉改定為十八班,十八班居首,一班居末。同班之中,依排列順序,在下者為劣。最高十八班
如最高
的十八班,丞相居首,依次為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馬、大將軍、太尉、司徒、司空。十八班之外
十八班之
外,另分七班,多為皇帝、皇子府、藩國、地方班府官吏。郡守及丞,另為一類,分十班。縣的令長亦另分七班。梁將軍名號極繁,自成一類,初分二十四班,後增至四十四班。陳遵梁制,亦分十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