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至1992年共有16個成員國,增加了土耳其、希臘、德國、西班牙。總部在布魯塞爾。
組織機構主要有北大西洋理事會、防務計畫委員會、常設代表理事會、軍事委員會、國際秘書處等。歐洲盟軍最高司令歷來由美國將領擔任。北約就重大國際問題進行磋商合作,協調立場,加強集體防務,每年舉行各種聯合軍事演習。北約擁有大量核武器和常規部隊,是西方重要軍事力量。
這是資本主義陣營在軍事上實現戰略同盟的標誌,是馬歇爾計畫的發展,使美國得以控制歐洲的防務體系,是美國稱霸世界的標誌。
截止到2007年底,北約共有26個成員國。他們是:比利時、冰島、丹麥、德國、法國、荷蘭、加拿大、盧森堡、美國、挪威、葡萄牙、土耳其、西班牙、希臘、義大利、英國、波蘭、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
新變化
進入90年代,隨著華沙條約組織的解散和蘇聯的解體,歐洲的政治與安全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北約的職能轉變為政治軍事組織。1991年12月,北約首創成立了由北約國家、前華約國家、獨立國協及波羅的海三國組成的北大西洋合作委員會。
1994年1月在布魯塞爾舉行的首腦會議一致通過了同中歐、東歐國家和俄羅斯建立“和平夥伴關係”的方案。1997年5月,為“把北約與夥伴國的政治軍事合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加強歐洲和大西洋地區的安全與穩定,北約國家與夥伴國家外長共同決定成立歐洲北大西洋夥伴關係委員會。
該組織的宗旨是締約國實行集體“防禦”,任何締約國同他國發生戰爭時,必須給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華約解體後,北約謀求擴大其使命,如維持和平和通過對話促進區域穩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