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9月,前身是北京市平谷縣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北京市平谷區府前西街21號。全院有人員249人,正式在編人員中185人,其中博士1人,碩士59人,占總人數的32.4%。
機構設定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商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四庭,行政庭,王辛莊、大華山、金海湖、峪口、東高村5個人民法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執行指揮中心),辦公室、幹部科、組宣科、教培科、研究室、紀檢監察室、信訪辦公室、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後勤服務中心等總計26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緊緊抓住執法辦案第一要務,每年約受理各類案件1萬餘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均能達99 %以上,圓滿完成各項審執工作任務;深化審判工作管理,全年審判質量綜合指標名列全市前茅;進一步提高能力夯實基礎,法院隊伍建設取得新進展。根據形勢任務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我院總體工作思路是:依照“制度建院、公信立院、創新強院、人才興院”十六字方針,牢牢把握改革創新“一條主線”,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強化為大局服務和為人民司法“兩種意識”,積極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力爭實現審判、隊建和調宣工作“三方面突破”,打造特色審判品牌;突出視窗服務、審判管理、法庭建設和服務保障“四項重點”工作,強化法院規範化建設;依託黨的建設、能力建設、機制建設、文化建設和廉政建設“五個建設”,深入開展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打造過硬審判隊伍。不斷創新思想、完善機制,以真抓實幹、銳意進取的精神,爭創首都一流法院。
所獲榮譽
近年來,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共榮立集體二等功2次;榮獲“北京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北京市先進法院”、“首都文明單位標兵”、“平谷區文明單位”等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