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區人民法院

其成立於2002年4月18日,前身平谷縣人民法院於1949年9月設立,第一任法院院長由縣長劉松林兼任。 平谷法院現址建築工程於2000年3月籌備,同年5月16日奠基,2002年9月竣工並投入使用。 平谷法院下設的峪口人民法庭、大華山人民法庭、金海湖人民法庭、東高村人民法庭已於1997、1998年先後搬入各自的現址辦公。

平谷區位於北京市區的東北方,處在京、津、冀三省市的交匯處,是全國生態示範區,有“京東綠谷”之美譽。轄區面積1075平方公里,人口40萬人,與香港的面積和澳門的人口極其相似。因其東、南、北三面環山,中間為平原谷地,故得名平谷。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坐落於平谷區府前西街21號。其成立於2002年4月18日,前身平谷縣人民法院於1949年9月設立,第一任法院院長由縣長劉松林兼任。
平谷區人民法院的主要職責是審理轄區內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審案件;受理和審查各類告訴、申訴案件,處理來信來訪,對其中確有錯誤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根據審判監督程式進行再審;負責本院已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和有強制執行效力的非訴訟法律文書的執行。 全院現共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民一、民二、民三)、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執行庭,並按照“兩便”原則設立王辛莊人民法庭峪口人民法庭大華山人民法庭金海湖人民法庭東高村人民法庭五個派出法庭,負責立案、審判和執行工作。設立政治處、監察室、研究室、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法警大隊和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負責法官管理、政治教育、法學理論培訓、審判實踐中適用法律問題研究及後勤服務、警務保障等事務。全院現有在編人員187人(包括政法行政編171人、事業編16人),書記員、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員等105人。其中,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的總計169人,占正式在編幹警總數的90.37%。 平谷法院現址建築工程於2000年3月籌備,同年5月16日奠基,2002年9月竣工並投入使用。法院位於府前街西端北側,背靠新開街,南、西、北三面環路,交通便利。占地總面積19500平方米,辦公、審判樓等建築總面積14763.38平方米,總高度26.45米,共設大、中、小法庭19個,其中大法庭設旁聽席位358個。 平谷法院下設的峪口人民法庭、大華山人民法庭、金海湖人民法庭、東高村人民法庭已於1997、1998年先後搬入各自的現址辦公。2007年5月,平谷法院派出法庭裝修改造工程完工,整潔一新、設備完善的辦公樓投入使用,徹底改善了法庭的辦公環境,方便了當事人的訴訟,適應了公開審判和提高審判效率的需要。王辛莊法庭重建工作正在籌備中。 近年來,平谷法院在市高院和區委的正確領導,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的監督和支持下,以“三個代表”和“三個至上”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廣泛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緊抓隊伍建設,依託機制創新,全院工作整體推進,司法為民全面鋪開,審判質量管理和審判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為推進全區社會和諧與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2009年,平谷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0425件(含舊存238件),同比上升了2.14%,審結和執行各類案件10177 件,同比上升了2.09%。 平谷法院歷屆黨組團結一心、開拓進取,法院各項工作都取得了驕人業績和輝煌成就,贏得了廣泛讚譽,造就了一支素質過硬、戰鬥力強、品質優秀的法院隊伍。在今後的工作中,平谷法院幹警將不斷加強修養,吃苦耐勞、廉潔自律,恪盡職守、不辱使命,奮力拚搏、努力進取,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共同努力使平谷法院的工作更上一個新台階,推動轄區社會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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