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京政發20002號),設定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法制辦是負責辦理法制工作事務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一、職能調整

將編制行政執法檢查計畫並組織督促實施的職能,交給有關職能部門。

二、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市政府法制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統一規劃市政府的立法工作,組織編制市政府制定行政規章和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的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報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本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開展法制工作,並督促檢查落實依法行政有關規定的情況。
(三)負責為市政府重要決策提供法律意見;研究提出本市貫徹實施國家重要法律、法規的方案或意見;研究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
(四)負責審核市政府工作部門報送市政府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辦規章的立法解釋和地方性法規規定由市政府負責的套用性解釋工作;承辦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徵求意見工作。
(五)負責審查、確認行政執法主體的資格。
(六)承辦市政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協調解決行政複議管轄爭議事項;組織承辦市政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和市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負責本市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訴訟統計工作。
(七)辦理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行政措施等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八)負責本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市政府部門之間在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爭議。
(九)負責指導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開展法制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執法隊伍的法制建設。
(十)負責市政府規章公布事項;承辦市政府規章的清理和編纂工作;編輯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彙編;組織翻譯、審定市政府規章外文譯本。
(十一)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負責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資料庫的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對外法制業務交流活動。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法制辦內設6個處。

(一)秘書處(人事處)

負責本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議案、建議、提案和檔案、信訪、保密、接待聯絡等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組織有關法制幹部培訓;負責本機關的黨務、人事、外事、老幹部、工會、後勤等工作。

(二)法制一處

負責發展計畫、工業、商業、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外經貿、審計、稅收、統計、工商、質量技術監督、藥品監督、水利、農業、林業、旅遊、經濟體制改革、信息化、物價、糧食、鄉鎮企業、金融、海關、商檢、菸草專賣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三)法制二處

負責教育、科技、公安、國家安全、監察、民政、司法、保密、人事、機構編制、文化、衛生、計畫生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體育、中醫管理、檔案、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四)法制三處

負責民族宗教、城市規劃、建設、市政管理、國土資源和房屋、交通、環保、園林、外事、人防、郵政、電信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五)監督指導處(綜合處)

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研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涉及政府執法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協調市政府工作部門之間在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矛盾和爭議;組織、指導市政府法制機構和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制建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和市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辦理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行政措施等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

(六)複議處

負責承辦市政府的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對行政複議案件中涉及的政府檔案合法性與否進行審查;組織承辦市政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協調解決行政複議管轄爭議;負責對區縣、市有關部門備案的重大行政複議案件進行審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審查意見;研究實施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執法中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

四、人員編制

市政府法制辦機關行政編制為3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處級領導職數14名。

五、下屬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信息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工作職責:
承擔市政府法制辦信息化相關工作,建設和維護辦公網路系統、入口網站以及市政府法規、規章資料庫;承擔相關新聞發布、宣傳、政府信息公開、市政府立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編纂及外文文本的編譯工作;開展行政法制理論和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及相關業務交流。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中心文秘、檔案、安全保密、財務、會務等行政工作;承擔市政府法制辦或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化科:承擔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化網路系統建設,組織落實全國政府法制信息化規劃的相關任務;負責市政府法制辦辦公網路系統、入口網站及法規、規章資料庫的規劃建設、信息安全和運行維護工作;承擔市政府法制辦或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承擔政府法制理論和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及相關業務交流,負責研究課題的管理;組織編譯、審定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外文文本及彙編編輯工作;承擔市政府法制辦或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宣傳科:承辦市政府立法工作計畫、重要規章及市政府法制辦的新聞發布、信息公開和依法行政宣傳工作;負責政府立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和政府規章自由索取工作;負責編輯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彙編及《法治政府建設》;聯繫法學研究機構和專家學者,開展對外法制業務交流工作;承擔市政府法制辦或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心領導:
主任由李富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凌佩利和吳苗林同志兼任。

六、領導信息

周繼東
職務:黨組書記
領導簡介:1953年11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法學碩士。 
分管工作:主持黨組工作。分管人事處。
劉振剛
職務:黨組副書記、主任
領導簡介:1962年5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法學碩士。
分管工作:負責全面行政工作,負責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市政府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分管秘書處、綜合處、規範性檔案審查處。
李靈雁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兼任市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領導簡介:1958年10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學士。
分管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和全市行政複議、應訴、調解指導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辦公室和市政府行政複議接待室的日常工作。分管複議案件辦理一處、複議案件辦理二處(複議立案審查處、市政府行政複議接待室)、複議應訴調解指導處。
王榮梅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領導簡介:1964年8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法學學士,公共管理碩士。
分管工作:負責教科文衛、公安、民政和城建城管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指導相關委、辦、局的法制工作。分管法制二處、法制三處。
李富瑩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新聞發言人,兼任市政府法制辦信息中心(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領導簡介:1968年2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
分管工作:負責綜合經濟方面的立法工作,指導相關委、辦、局的法制工作;負責立法綜合工作和與市人大有關部門的協調;負責組織法制建設方面的課題研究、法規規章文本編纂和外文編譯等工作;負責政府法制宣傳、對外業務交流合作等工作。分管法制一處、信息中心業務工作。
董春江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領導簡介:1968年5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
分管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指導工作以及聯繫、指導區縣政府法制工作。分管執法監督指導處。
王寶金
職務:黨組成員、副巡視員,兼任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簡介:1964年8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經濟管理專業。
分管工作:協助劉振剛同志負責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分管綜合處。
孟憲輝
職務:黨組成員、副巡視員,兼任機關黨委書記、機關工會主席。
領導簡介:1954年6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國民經濟管理專業。
分管工作:協助周繼東同志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群團工作。分管機關黨委、紀委。
魏力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級高級法律專務,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
領導簡介:1965年7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法學碩士。
分管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專項法律事務;協助周繼東同志負責組織人事、外事等工作,協助劉振剛同志負責文秘、行政工作。協助分管秘書處、人事處,分管信息中心行政、人事工作。
張岩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級高級法律專務,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
領導簡介:1970年12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經濟學學士,法學碩士。
分管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專項法律事務;協助劉振剛同志負責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市政府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專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助分管規範性檔案審查處。
魯安東
職務:副巡視員,兼任執法監督指導處處長。
領導簡介:1955年5月出生,朝鮮族,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法律專業。
分管工作:協助董春江同志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指導工作以及聯繫、指導區縣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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