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毒成果
深圳海關配合深港兩地政府部署,打擊青少年跨境吸販毒活動,2009年初至2009年8月20日,共查辦走私毒品案件五十九宗,其中涉及二十一歲以下的犯罪嫌疑人十名,其中絕大部分為香港籍,涉案毒品多為氯胺酮、咖啡因等。
隨著深港兩地交流增多,香港青少年北上吸毒問題引起深港兩地政府關注。2008年香港呈報的一點三萬多宗吸毒個案中,有一千多宗是在內地,其中二十一歲以下青少年更近五百宗。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六月二十三日在與來訪的深圳市代市長王榮會晤時,特別提到香港人、尤其是香港青少年北上吸毒問題,隨後兩地政府部署開展了一系列打擊行動。
販毒形勢
深圳海關有關負責人介紹,2008年以來,港人北上珠三角吸毒有持續惡化之勢,這主要與金融海嘯下生活焦慮、找工作難、減薪乃至失業壓力大增,而北上狂歡減壓消費相對低廉有關。尤其皇崗口岸實行了二十四小時通關後,香港青少年在工余或課後北上玩樂,即日來回,連家長都很難覺察到他們離港北上。因為內地毒品售價比香港便宜,吸引了不少香港青少年北上娛樂之餘,順道將毒品帶回香港販賣賺取金錢。甚至有毒販利用跨境學童的身份來掩人耳目,企圖避過海關的搜尋。
該關負責人表示,深圳海關將把打擊青少年跨境吸販毒活動與打擊重點人群走私毒品犯罪相結合,擴大打擊跨境走私毒品人員範圍;同時把打擊旅檢渠道毒品走私與打擊貨運渠道易製毒化學品走私相結合,延展打擊跨境毒品走私渠道範圍;此外將深挖背後的販毒團伙、涉黑活動。
旅檢渠道是青少年跨境毒品走私的主要渠道。針對這一實際,該關已在羅湖、皇崗、福田等重點旅檢口岸加大打擊力度 。
國家禁令
國家禁毒委員會日前發布訊息,要求全中國各地從2009年7月至10月組織開展娛樂場所涉毒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內地大型反娛樂場所毒品掃蕩行動,對香港遏制青少年北上吸毒相對有利,香港應抓住時機進行配合,包括:與內地協商,限制曾有北上吸毒紀錄的青少年,短期內不得返回內地;勸說北上吸毒青少年的家長,同意其子女接受輔導或戒毒;以及配合深圳當局對娛樂場所涉毒情況進行明察暗訪,提供本港青少年經常北上吸毒的娛樂場所的情況,打擊北上吸毒黑點。
禁毒常務委員會主席石丹理表示,當局可以考慮16歲以下青少年,申請“回鄉卡”時附加條文,單獨過境要有父母準許,或子女過境後,父母可以核查資料,避免父母對子女到內地吸毒一無所知。石丹理的建議涉及面太寬,有一刀切之嫌。禁毒專員黃碧兒對此認為,有關建議要詳細考慮,因為可能影響每日跨境上學的學童。另外,也影響其他有需要往返兩地的青少年。較為可行的做法,是針對有北上吸毒紀錄的青少年,可考慮限制他們短期內再返內地,以幫助他們遠離毒禍。
國家禁毒委員會要求全國各地開展對吸毒人員排查登記和管控行動,在娛樂服務場所涉毒問題專項治理行動中,要求各地對第一次查獲的吸食、注射新型
毒品人員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如發現正接受社區戒毒或曾接受過強制性戒毒的,一律予以強制隔離戒毒。香港市民包括青少年若北上吸毒,已違反了內地法規,要受到內地依法處罰。港深兩地應互相配合,對北上吸毒受到內地處罰的香港市民包括青少年,考慮禁止他們在短期內再返內地。
2009年7月初在深圳娛樂場所吸毒而被深圳警方拘留15天的119名港人。特區政府準備派出外展社工隊,在“邊境交接”時即場遊說獲釋青少年的家長,批准其子女接受輔導或戒毒。有的家長可能擔憂子女接受輔導或戒毒,會被學校勒令停學或開除;為釋除家長的擔憂,當局應規定學校不得歧視或開除自願接受輔導或戒毒的學生。
國家禁毒委員會要求全國各地,對娛樂場所涉毒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查處的涉毒娛樂服務場所,要依法予以停業整頓、吊銷執照或取締;對發現有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縱容參與販毒活動的經營業主,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2008年數字,香港3400名21歲以下吸毒者中,近一成三承認曾北上吸毒。對深圳一些吸引本港青少年北上吸毒的黑點,香港當局通過對北上吸毒青少年及其他渠道的調查,向深圳當局提供有關情況和名單,配合國家政策打擊這些荼毒本港青少年的娛樂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