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這有著200餘人的特殊群落中,大多曾是重刑犯,在監獄服刑二三十年不等,有的甚至曾經是被判死緩、無期徒刑後改判的犯人2011年2月3日,農曆兔年春節,李福朝在居室門外貼了一副春聯,橫批是“萬事如意”。 “這是我今年的心愿。”李福朝說。就在春節前半個月,他的好友蔡延平不幸辭世,此前,這相交數十年的兩人的心愿是相互照應到老。 兩人曾經是獄友。在雲南省第一監獄服刑(下稱省一監)期間,他們的工種都是電工,刑滿釋放後,又在省一監的高牆外比鄰而居。
蔡延平臨終時子女不在身邊,事實上,他生前並不知道女兒的準確住址,能指望的只有李福朝等熱心的鄰居。這些鄰居的身世大多類似:都曾是監獄的重刑犯,在刑滿或減刑釋放後沒有回歸社會,選擇在監獄的高牆外聚居下來。
蔡延平去世後,他曾經居住的殘破居室被鎖了起來,鑰匙由省一監後勤服務中心拿走,而這,便是其76年人生故事的最後結局。
“四合院”與“勞改村”
蔡延平生前伶仃一人,獨自守著一間居室住在李福朝家的後院。這一帶是一排排低矮的棚戶,聚居著數十戶人家,除卻一棟五層樓高的老舊紅磚房外,近400平方米的區域全部是低矮的棚戶,保留著城中村最原始和雜亂的狀態。棚戶區的兩側是布滿鐵絲網的高牆大院,一邊是省一監,另一邊是昆明監獄。在通往省一監的路口,路牌上標示著這塊區域的正式名稱:四合院。不過,在居民們的嘴裡,他們慣常的定義是:勞改村。
瓦礫間生長著的荒草,開裂剝落的土胚牆體,以及不時在巷道內追逐著的野貓和雞,是三十年來“勞改村”里最真實的狀態。 在這有著200餘人的特殊群落中,大多曾是重刑犯,在監獄服刑二三十年不等,有的甚至曾經是被判死緩、無期徒刑後改判的犯人。
走出高牆後,他們的身份也發生了變化,有的作為監獄所屬工廠的企業工人退休,有的作為暫留待遷人員等著遷走,只是這一等就是三十年,“勞改村”里的居民戶口也都變成了昆明本地戶籍。
前兩年,李福朝換髮了第二代身份證,住址一欄標註著: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光明路1008號四合院五層樓後平房第3棟19號。而光明路1008號正是省一監的地址。 一牆之隔是鄰居蘭文光的家,不過是17平米的一間平房,吱呀作響的板床、發黃黝黯的牆壁、門口自製的雞籠以及油漆剝落的木櫃,是其全部家當。
“牆都開裂了,早就成了危房。”蘭文光用手摸了摸房門邊上手指粗細的磚牆縫隙說。他也說不清楚這些棚戶究竟建於哪一年,只知道自1984年出獄後他就住在了這裡。
牆裂了,蘭文光就找點砂漿把裂縫糊上,但心裡的裂痕,只有老人自知。
每個老人身後,都是一段特殊的歷史
今年78歲的蘭文光出生在雲南迪慶藏族自治州中甸縣(現名香格里拉縣),早年曾在縣公安局做過多年公安,直到1959年“反右”運動開始。 當時的大中甸區區委書記被打成“右派”抓了起來,蘭文光“臨危受命”,被委任為代理書記,時值“三年困難”時期,蘭文光在1961年決定解散公社食堂,為各家各戶開倉分糧。 很快,就在這年12月份,蘭文光在迪慶州區、縣、鄉、隊四級幹部會上被批為右派典型,被接連批判三天三夜。1961年前後的迪慶州因山區閉塞尚不太平,土匪不時出沒。被批鬥後的蘭文光心灰意冷,在上山打獵時結識了一股土匪,隨即決定隨同土匪穿越邊境逃往印度,不幸被其親信衛兵告發,後被中甸縣人民法院以“身為國家幹部,勾結土匪,叛國投敵”的罪名判處無期徒刑。 入獄後,蘭文光先在雲南麗江大研農場勞改十年,後於1972年轉入省一監服刑,因表現良好,他在獄中獲得數次減刑,於1984年1月4日刑滿釋放。
蘭文光的鄰居更多的是以“反革命”罪名入獄。住在蘭文光後院的張成貴原籍雲南昭通威信縣,1965年國中畢業後在縣委當通訊員,主要負責為縣委書記牽馬、送檔案,8個月後,他去報名參軍,成了一名援越鐵道兵。
張成貴一直在部隊里做到連長,轉業後當上了威信縣革委會副主任。“文革”中,張成貴風光了十年。“四人幫”被粉碎後,張因“執行‘四人幫’極左路線,打擊迫害老幹部”,被定為“反革命”,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隨後進入省一監服刑。 1980年,張成貴被改判為有期徒刑7年,4年後出獄。 同樣的“反革命”還有秦本坤、拜有智,“文革”時,兩人同屬“地富反壞右分子”,因擔心遭到清算,都曾計畫逃亡緬甸,後失敗。 1970年,拜有智被判無期徒刑,1972年進入省一監服刑,1986年減刑釋放。1967年,時21歲的秦本坤被判入獄20年,1979年11月平反後被釋放。
“關了12年3個月21天。”秦本坤說,三十年來,這個數字對他來說刻骨銘心。
類似的“政治犯”還有87歲的王起勝老人,他曾是黃埔軍校第20期學員,解放戰爭期間隨國民黨軍參加了遼瀋戰役,負傷後,於1950年5月回到家鄉昭通。1951年2月,王起勝被逮捕,一關就是29年。1980年,當他走出省一監大門時,已經56歲了。 對過去的一切,老人並不想過多提及。“沒得意思,不想說。”王起勝在出獄後也留在棚戶區住下,60歲時找了一個老伴,膝下的親人只有一個遠在昭通老家的盲人侄兒。 在這裡,和王起勝老人有著同樣經歷的國民黨老兵不少於3人,有的甚至已是96歲高齡。 當然,聚集在這裡的也不全是刑滿釋放後的“政治犯”,剛剛謝世的蔡延平據說是因為強姦罪入獄,李福朝則是因為打架鬥毆。
仍保持著服刑時期的慣性
1984年1月4日,蘭文光脫下穿了22年的囚服走出監獄大門,然而,他邁向新生活的腳步很快就止住了。 服刑期間,蘭因車工手藝出色,一直是省一監自辦工廠金馬柴油機廠的骨幹工人,出獄時正值柴油機廠效益紅火,作為熟練技工,他被要求留了下來,就地轉身為工廠工人,並在棚戶區由獄方安排一間平房作為住所,他也由此開始了長達26年的監舍外生活。這也是棚戶區眾多刑釋人員選擇留下的共同緣由所在。同一年出獄的張成貴也沒能回原籍,脫下囚服換上省一監提供的勞保服和一雙皮鞋後,成為柴油機廠的長期契約工,每天的工作是修理柴油機。 “當時想過回威信,親戚也希望我回去。”張成貴分析,當時地方政府擔心他們回去會報復社會或不被社會接納,而監獄也需要他這樣的高級工,就被動員留了下來。
數十年來,監舍與工廠之間“兩點一線”的枯燥生活讓所有留下來的刑釋人員繼續保持著服刑時的慣性,並沒有發生太多改變,只不過住所由監舍內換到了高牆外。 對於留守下來的原因,省一監保衛科一工作人員給出的答案是:“上世紀80年代的金馬柴油機廠很輝煌,生產的柴油機暢銷全國各地,出口東南亞各國,銷量很大。這就導致了廠里需要很多生產人才,於是就留下了這些工人。”
與在監獄勞動不同,張成貴等人可以領到工資。“每月有77元,偶爾會拿到季度獎金,幹部有100塊的話我們就有60塊。”讓張成貴自豪的是,他可以參加廠長召開的生產會議,並有機會在會上發言。
而資料顯示,省一監的金馬柴機油總廠自1965年開始生產190F型柴油機,1985年獲國家一級計量單位稱號。2005年,雲南金馬柴油機總廠宣布破產,後改名為雲南金馬動力機械廠。也就在這一年,張成貴退休了,每月領取1477元退休工資。
鄰居蘭文光的退休工資要遠遠低於這一數字。蘭文光記得,1992年時,每個月工資是190元,此後,因對待遇不滿,蘭文光等人上訪,工資隨即加到530元。直到2010年7月,蘭文光的退休工資才再一次提高到每月830元。
待遇的差別在於身份的不同。據張成貴介紹,像他一樣可以拿到正式退休工資的有近30餘人,身份都是柴油機廠正式工人,而蘭文光則屬“退養人員”。
2007年12月10日省一監下發的一份編號“一監【2007】101號”的檔案顯示,“截至2007年11月底,我獄暫留待遷、留隊退養人員總計26人。”該檔案稱,暫留待遷人員的留隊時間均為1983年6月至1991年5月,平均年齡為58歲,已普遍喪失勞動能力,月平均工資為480元。此外,從1990年11月到2003年4月,辦理了退養手續的留隊人員總計16人,每人每月領取固定生活費310元。
成因
“這屬於歷史遺留問題”
1986年,拜有智出獄後,延續了在監獄裡的老本行:監獄醫院的護理工。 “打針配藥,端屎端尿。”這八個字概括了拜有智從1972年進入省一監服刑到刑滿釋放,直至2008年退休的近四十年人生的全部價值。
拜有智保留有一張簽於1992年的“刑滿暫留待遷人員用工協定書”,規定其“暫留期間,不得享受調整工資、獎金、公費醫療、探親等待遇”,並定下其臨時用工期間的月工資標準為105元。
前兩年,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在人民網地方頻道回復網友諮詢時曾透露,該省監獄系統現有在職工人10349人,全系統除局機關、未成年犯管教所、司法警官學院、局中心醫院、農科所4個單位的工人納入省財政保障外,其他30個單位的工人均為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2008年工人月人均工資為1325.83元。
但是,在拜有智看來,這和他並沒有多少關係,因為他根本就沒能和張成貴一樣擁有正式工人身份。原因何在?拜有智也搞不清楚。他在數次上訪時得到的答覆一直是兩句話:“這屬於歷史遺留問題”,“國家沒有政策”。
在拜有智的印象里,用工協定在過去幾十年中“一共簽過兩次”。更多的人對此則早已印象模糊。在蘭文光的眼裡,簽不簽協定則是一件完全無所謂的事情,長期服刑養成的慣性讓他們對監獄早已形成密切的依賴。
在“勞改村”的入口處有一間執勤室,曾經負責這一區域的治安,現在門口還懸掛著“治安執勤點”的牌子,但早在數年之前就已人去屋空。本刊記者了解到,儘管村里大多數人已轉成居住地戶籍,日常的管理依然由省一監後勤服務中心擔負著。2月7日,本刊記者在治安執勤點一側的牆上看到一則催繳“四合院各住戶”水電費、垃圾清運費、衛生費的通知,落款是“省一監後勤服務中心”,蓋著鮮紅的公章。
除上述費用外,住戶還需向後勤服務中心按月繳納房租。秦本坤的房間有41平方米,房租150元/月,後來幾經交涉降到了98.6元/月。蘭文光的房租更便宜些,17平方米的房租是11.7元/月。
即使如此廉價的房租拜有智也承擔不起。1986年出獄後,拜有智成家了,不久生了一個兒子,今年已讀中專。監獄為拜有智分配了住房,他嫌房小租金又太貴,就占據著棚戶區西頭的柴房,扯上遮雨棚後,改成兩間房子,“屬於私自搭建,不用交房租。”
雖然有後勤服務中心管著,高牆外居民們的自由並沒有受到任何限制,這是與在牆內服刑時生活的最大不同之處。拜有智、蘭文光可以去任何他們想去的地方,只有一次,拜有智被省一監工作人員強行從外地帶了回來。
那是三年前,拜有智隻身進京上訪,討要和張成貴等人一樣的正式工人待遇,得悉訊息的監獄工作人員迅即坐飛機趕到石家莊把他截了下來。 然而,這畢竟是一個敏感而脆弱的群體。2011年1月,本刊記者在探訪蘭文光家時,聞訊趕來的一王姓鄰居被蘭的老伴攔著不讓進門,這位胖實的民婦拽過本刊記者的手臂,附耳低聲說他曾偷過家裡的雞,“要提防著他。”
此前的幾個月,這裡還曾發生過一起火災:2010年10月19日,四合院住戶魏民義家中突然失火,房屋被毀。與魏家僅一屋之隔的唐惠仙也受牽連,引發了她對魏民義的聲討和指責。
此後,四合院一度有傳聞說是魏民義自己放火,唐惠仙更是繪聲繪色地向本刊記者描述魏民義在發生家庭矛盾時常常毆打其丈母娘和妻子,後者不堪忍受經常不回家,而住在附近的女兒也很少顧及魏的生活,“心灰意冷之下,他就放火燒了自己的家。”
歸宿與餘生
蔡延平去世後,李福朝、蘭文光和省一監後勤服務中心曾試圖聯繫他的女兒,始終未果。在李福朝的記憶中,已經好多年沒有見過他女兒了。為此,關於蔡延平到底有沒有女兒的爭論一度在棚戶區持續了很久。
最終,後勤服務中心只得以單位的名義為其火化遺體,費用從蔡延平生前的工資中開銷。 蔡延平的命運似乎是棚戶區居民不可避免的歸宿。蘭文光甚至透露,2010年,紅磚筒子樓房裡的一位獨居老人在房間裡去世多天后才被鄰居發現。
秦本坤在出獄後也曾試圖回到雲南文山縣的老家,但被家中兄長拒絕:“在外邊折騰得不夠嗎,還回來乾什麼?” 秦本坤是1979年11月1日被平反的,然而和城市戶口、入獄前有著工作單位的人在平反後大多落實待遇不同,農村戶口的秦本坤只領到一紙平反證明,“如果回家,監獄負責發200塊錢的‘冤獄費’。”
如此不體面地回家,秦本坤並不願意,加上出獄時已被評為三級工人,在監獄的動員下,他最終選擇留下。 在留下來的這些人中,蘭文光最讓鄰居們羨慕,因為他有著令人艷羨的天倫之樂。剛入獄時,蘭文光和妻子無奈離婚,留下的一個兒子後來在老家中甸做國小教師,如今已53歲。出獄後,蘭又找了個老伴,此前老伴生有兩個兒子,如今都有著體面的工作。兒子們並沒有嫌棄曾經入獄的繼父,逢年過節都會趕來棚戶區探望。
張成貴也有過兩次婚姻。入獄後,他被迫和在當地縣婦聯工作的老伴協定離婚,把4個孩子留給老伴獨自撫養。出獄後,張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老伴,是富民縣的一名教師。 但張成貴大部分時間依然獨自一人住在棚戶區。他當年為之牽馬的縣委書記後來官至副省級高位,後者眷戀舊情,還經常邀約張前往家中做客。
退休後,張成貴又在昆明飯店、廣福路停車場等地當上了保全。加上其正式工人的退休工資,每個月有著二三千元的收入,這在棚戶區是少見的高收入。
2008年,後勤服務中心通知棚戶區住戶,為改善四合院住房狀況,計畫在省一監老生活區興建經濟適用房。出於為兒子成家考慮,拜有智、秦本坤等人分兩次籌措了5萬元交上去,但時至今日,秦本坤數次前往工地探望,依然沒有動工跡象。 兒子們早已成家立業的蘭文光沒有交這5萬塊錢。退休後,他落實了昆明戶籍,順利地辦下一張昆明本地的“公交愛心卡”,閒暇時,他會免費坐著公交穿梭在昆明的大街小巷。
“上車後,年輕人也會給我讓座。”回憶起來,公車上的類似細節總是讓蘭文光感覺溫暖。那一刻,他才真正覺得自己和這個城市裡的每一位普通市民沒有任何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