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 李家垟村 | 村委會辦公樓 | 龍港鎮隴西路142號 |
所屬地區 | 浙江溫州市龍港鎮 | 現任黨支書 | 李紹遠 |
郵政區碼 | 325802 | 戶籍人口 | 約5000多人 |
行政區類 | 鄉村 | 面 積 | 約2.5平方公里 |
李家垟村概況
李家垟村地處龍港老城區西南位置,劃分為前岸、後岸、西岸底、塘東、三大屋5個自然村落。東北面為洪宮村,東面為下澇村,南面為水門村,西南面為雙桂村和陳良村,西面為下垟鄭村,北面為東排村。主要交通道路:李家垟村東西走向的主要道路分別為世紀大道、通港路、隴西路、海港路、站港路;南北走向的主要道路分別為雙排街、西一街、站港路,形成了一個“三縱五橫”的農村框架。李家垟村經濟發達、地廣人多,是龍港鎮的經濟強村,龍港2005-2020年城市規劃建設中的重點培養村。 1950年李家垟分為上垟、下垟兩村。1960年分下垟、平橋、三大屋、塘東四個大隊。1970年合併為李家垟大隊。1984年改稱村。李家垟村轄地面積2.5平方公里左右。經過三十年的改革、建設和發展,李家垟由過去人口不到3000人、工農業總產值不到5萬元的小農村,己發展成為現在5000左右戶籍人口的大農村。隨著城市的發展和進步,外來務工人員也是李家垟村面臨的一大難題。現李家洋外來暫住人口約為3000人左右,將近占本村戶籍人口的一半,主要面臨的問題是流動性大,管理難。李家垟村交通便利、工業發達,農民個體企業與集體企業眾多,毛毯、布角等則是李家垟村的主要支柱產業。近年來,李家垟村以建設文明與經濟強村為目標,緊緊圍繞“文明”和“經濟”兩大主題,深入開展各村民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的建設,不斷的提高村民素質和文化水平,促進了李家垟村經濟的快速發展。2010年,由村兩委與村民代表共同商討決定,分發大廈卡指標給每家每戶村民,以進一步提高了村民的生活品質。近年來,龍港自來水廠、龍港實驗中學、綿繡名園、新消防隊等先後坐落在李家垟村;還有規劃在李家垟村的龍港新客運站、城市中心區等即將啟動,將進一步提升李家垟村在城市發展中的新面貌。
隨著李家垟村在改革中的不斷努力與建設,在黨的“科學發展觀”思想戰略下,村民與村幹部搶抓機遇,力取創新,大力發展特色產業,構築農村道路框架,實現了李家垟城市化與產業化良性互動,更加快了李家垟村的經濟發展與村貌建設。
李家垟村早期歷史簡介
由於歷史沿變,現社會發展飛速,村貌與地形等改變太大。以下將更全面介紹曾經的李家垟情況:20世紀80年代,李家垟全村845戶,3675人。村民以李姓最多,占總人口的95%以上,並有錢、陳、董、楊、薛、范、方、金、黃、王、馮、鄭、高等10多個姓氏。李姓祖先於明代隆慶萬曆年間,由福建莆田縣白塘鄉洋尾村李角地方遷來,是村境內定居最早的村民,村(地)名即據此而定,其餘各姓,或自福建,或自附近各地零星遷入。村區面積3平方公里,耕地1712畝。
浙南"威尼斯"
境內河道縱橫交錯。由齋堂基、西後官、鹹水岱、狹河、江心寺、新開河、淡河、九畝浹、二房浹、墳後、銀打銀、三墳、礱擔、白昌田、元宵河、東包、西包、章皮岱、黃爛豆、河心官、筆、墨、硯、稻?前、月空印、硯瓦筆、花田五畝、台科、登科、十八畝、大河心、店基、七畝心、插田橋等34個大小不一的河心小島構成。這些河心小島,有的為村民聚居的自然村落,有的展布耕田。島島之間或小橋相通,或仗舟楫往來。
境內水域占總面積的四分之一,全村800多戶人家都有河流繞宅而過,舟楫可通。對外,江南運河繞村經過,可通江南各地。陸路交通,歷史上有村西與白沙古道相接的石板路,村南有石板路直達宜山。1986年,龍金公路建成,經過塘東、三大屋、後岸幾個自然村,內通鰲江之南四大鎮,外接國道線。
清代形成富有特色的內河捕撈業,方式有戽鱔魚兒、手網、河擂三種,其中戽鱔魚兒以西岸底自然村最多,有20多對漁船,其餘各自然村則零星散見。這項漁業,以長不足5米的小漁船組成一對,由一人在船頭擇點撒網捕撈。魚網一下水,兩隻小船上打槳的姑娘,一手加緊搖槳,一手持手柄水勺戽水,搖槳、戽水的速度越來越快,齊向魚網逼近,把在河面浮游的鱔魚兒驅引至網內。捕來的鱔魚味鮮美,一對船一天可捕獲40多斤。手網,以後岸自然村最多,有魚船40多隻,能捕到鯽魚、鯉魚、烏鯉等淡水魚。為了趕鮮,冬春日捕,次日上市;夏秋夜捕,次日早晨上市。以上兩項捕魚業,打槳的都是小姑娘,故有“李家垟,囡兒會划船”的民諺。河擂又稱擂網,是較大型的內河捕撈作業,大小魚蝦直至介殼類水產品,均可捕獲。故村民把大面積獲取的手段,比喻為打擂網。
海洋漁業,全村有打梅魚、拖梅魚、夾網、鷹捕、擂網、背對等種類。諸項作業中,以季節性打梅魚的最多,約有90%以上家庭參加。每年從清明到夏至,村里青壯年幾乎全部出動,架著幾百隻小漁船競相下海。捕梅魚必須掌握潮候。為了不誤漁時,在江口修建一條專用埭,供本村漁民出海、返航過埭。他村漁民視埭上船隻過往情況而定,不能與之擠壓碰撞。打梅魚的船隻形小體輕,出沒在汪洋大海里,危險很大。但全村漁民團結互助,且技術熟練,漁具較先進,都能滿載而歸。當時,最高的產量,一船一潮可捕數百斤。
1949年後,由於過度捕撈,以及內河上近海水域受到污染,魚蝦資源銳減,李家垟村的漁業生產日趨衰落。現除海洋捕撈仍保持一定數量外,內河漁業戶已基本改行。
武術震四方
自宋代以來,村民素有習武之風,普遍流傳的有攻柔(又稱剛柔)、五支(也稱五龜)兩個拳種。
清道光年間,村民李南琴以武術馳名鄉里,參加金錢會,任拳棒教師,號稱第四條好漢。金錢會起義失敗後,李南琴潛回村中,設壇授徒。自此,村中武術益盛。南琴後代,家傳武術,累世不衰。其子李守漢,孫李步文等皆名聞鄉里,生徒遍布邑內。武術家陳萃桃、陳子雄及現代的朱時欽等,皆出自李氏門下。1986年創建龍館武術館的鄭維靠,也是南琴五世孫李其榜的門徒。武術館建立後,至1990年,共辦各類武術培訓班9期。參加省、市比賽,共獲金牌54枚、銀牌30枚、銅牌28枚,武術館學員鄭國仰在全國農民武術比賽中,獲優秀獎。
從清末至民國期間,全村青少年各自結夥設壇,或請族內行家,或聘外地名師傳授拳術。農閒季節,方圓3公里內,夜間行拳吆喝聲此起彼落,捉對搬拳者隨處可見。鰲江以南民間流傳的"老鼠會打拳,囡兒會划船"諺語,是描述李家垟的民風。
村內武術名家輩出。受聘於各地的拳師,除李南琴一家外,還有李步鳳、李步領、李洪元、李元本、李守棋、李德雲、李經榜、李其星、李經鎖、李經練等數百人。
附:李南琴,名宗岱,以字行。李家垟(在今浙江蒼南龍港鎮)人。約生於清道光初年。以武術馳名於江南。家裡頗有積蓄,青年時受到鄉鄰欺侮,發憤從江西阿創老師習武。3年間,為招待老師賣去10多畝田,殺過一頭牛。那日老師不在,師母坐著對他說:“你來,我用老樹盤根法,讓你盡力推搡,看推得動不?”他使盡全力,卻分毫不動,師母一甩手,李南琴踉蹌倒地。當晚,師母斥責老師道:“南琴跟你3年,這樣殷勤,你怎么還不傳他真功夫?”此後,在老師悉心指導下,盡得其武術精髓,還有所創造和發揮。
李南琴在練武中,從未脫離過農活。耕田時,把犁、耙、童、耖一起扛上田頭,輪替使用。挑河泥不用扁擔,兩手各提一桶,在田塍間來往如飛。
鹹豐八年(1858),趙起在錢倉組織金錢會起義,李南琴參加義軍,和陳成開一起擔任拳棒教習,被稱為“第四條好漢”。義軍在瑞安失敗,首領犧牲殆盡,南琴隻身逃脫,到飛雲江邊,在塗灘上找到一隻擱淺的“馬龍”(小漁船名),推到江面,用手代槳,劃到對岸,連夜遁回家鄉。鄉團練正要緝拿他。族長博齋便為他向團董楊配笛求情,配接素聞南琴名氣,要他當面試一路拳看看。南琴解衣使拳,腿起處,地面震動。配筏嘆服,就同意給他保釋。李南琴的武術,傳給子弟鄉鄰,李家垟從此習武成風。
工商興村業
1972年9月,村民黃英俊,發起創辦龍江工藝廠。12人參股,集資1200元,生產象棋。初因原料質量差,產品不合格,兩年發不出工資,退股7人,企業面臨困境。黃英俊等百般籌劃,開拓幼兒教材、校徽、籌碼、塑膠紅皮、印刷等商品的生產。同時注重提高產品質量,以“發業務信”形式,提高廠的知名度,爭取客戶,擴大業務。至1975年,年產值達到300多萬元,全廠職工50多人,按件計工,最高的月工資達500元,平均月工資300多元。各地業務人員來廠掛戶經營的達400多戶。村幹部誤工工資,貧困戶補助,全由廠里承擔。1978年以後,公社(鄉)派員進廠、調換管理人員。由於業務不熟悉,管理不善,經不起市場競爭的傾軋,企業逐漸滑坡,至1991年5月關閉。
龍江工藝廠在村里開拓了村民辦工廠,進市場的路。全村先後辦起了貝雕廠、編織廠、軋鋼廠、塑膠廠、泡沫海綿廠、鐵窗廠等20來家。辦起了家庭工副業,有斬毛機、開花機、拉毛機、紡紗機等數百台。
1992年,隸屬龍港鎮後,村級集體經濟和個體經濟更趨活躍。在村黨支部書記李紹同、村長李紹忠等幹部的倡導下,投資80萬元與下埠村合股創辦蒼南縣交通公交公司,首創了鎮級的公車。投資105萬元,創辦李家股份合作基金會。投資30萬元,創辦龍港第四建材市場。是年,全村企業總收入751萬元,農民家庭經營收入348萬元。村級公積金43萬元,集體積累47萬元,漁業總收入506萬元。糧食總產量1656噸,平均畝產416公斤,人均口糧342公斤,人均收入800元。
村黨支部、村委會十分重視公益與教育事業。1987年,村委會發動民眾,集資修建東接龍港鎮,西連湖前鎮,全長3公里的水泥路。集資創辦菜場。1989年,集資興學,建成國小教學樓一幢。1990年,將菜市場管理費收益,劃歸為村老人協會,作為老人文化娛樂開支。同年6月,集資20多萬元,修建自來水塔1座。1992年8月,通過新村規劃會審。10月集資670萬元投入新村建設。投資80萬元,批劃土地30畝,建築新型國小校舍1所,至年底,完成土建工程。投資20萬元,安裝500門程控電話線路。
李家垟村李氏祖先淵源
漢族李姓的淵源主要來自三大支:嬴姓、姬姓和外族的改姓。第一支出自嬴姓。李氏的遠祖可追溯到4000多年前的“五帝”時代高陽氏顓頊,出自嬴姓。顓頊氏族屬於東夷族,最早活動於今河南東部,後來北遷到帝丘,即今河南濮陽西南。到了唐堯時代,顓頊部落已分為8個氏族,其一為庭堅,其首領皋陶為堯帝的大理官,其子伯益掌管火種和馴養獸鳥,協助大禹治水,獲姓嬴。皋陶的子孫一直作大理官,至夏朝時,其子孫以官名為氏,即理氏。商朝末,大臣理征因正直敢言得罪了紂王,被害。其子理利貞出逃,隱於今河南西部嵩縣的伊水旁。因靠樹上的果子(木子)充飢才得以存活,遂改理氏為李氏。即李利貞。老子李耳就是李利貞的後裔。
追溯李家垟村李氏淵源,據宗譜記載:源出隴西右族西祖房,李氏得姓始祖李利貞,理征之子也。理征:任商紂王理官,以官命氏為理氏,征剛正不阿,直諫紂為紂王所害,遭殺身之禍,妻契和氏攜子利貞,逃奔於伊侯之墟,食木子得以全生,為避紂王追殺,報木子救命之恩,便改理為李氏!
李利貞第二十六世孫李璣,字伯衡,戰國末,拜為秦國太傅,生子三:長子李雲,次子李牧,三子李齊。
李牧為趙國相,封武安君,定居趙郡,屬今河北趙縣,故又稱趙郡派。凡是由趙郡遷徙全國各地的李氏後裔,尊璣為鼻祖!
李璣第三十八世孫李必果,字希真,太僕寺少卿,後人尊稱為必果公。生於乾符己亥年(879)。原居福建福清縣赤岸檀園。為避“五季干戈”之亂,必果公棄官攜眷於五代後梁乾化辛末年(911),歸農隱居於溫州昆陽塘川西山,居西山十世。必果公歸農隱居西山十世,憑藉山水毓秀,家境優裕和雅,世代崇尚詩書文章,喜學而好文,詩禮相傳,隱顯不一,載詩譜書,歷歷可見,名人迭出。如:必果公三世孫李溪,廣讀詩書,藏書萬卷,號稱“李書樓”;六世孫李文學,仕常山令;十世孫李浩,習文出仕,官光祿寺丞,發祥起家。必果公第十一世孫李元宇,字至大,官天官大夫,謚忠諫。李元宇於南宋孝宗淳熙年間(1163-1174),承家業舉家入遷江南白沙之慕賢鄉李家垟地方(今李家垟村,包括洪宮村)定居,子孫發達,世代相傳(後裔分居嚴處、周家車、陳家寺、後垟增、下澇、大漁、陳良、湖前、方岩、山垟、宜山、舥艚、章良、下埠、東排、湖裡朱梅嶺、新美洲、黃良、江口、二河、括山、中墩,以及平陽、永嘉、樂清、溫州、上海等地),至今己有830餘年,後裔尊必果公為李家垟李氏始遷祖。
在南宋時期,於端平乙末年(約1234),必果公第十三世孫李紹祖,親撰家譜“重修族譜圖引”,文章字字璣珠,鏗鏘有聲。
必果公第二十五世孫李維川、李維全、李維昌、李維賢、李維倫五兄弟為李家垟李氏支分的主五大房派,自此支分派別,人丁興旺、子孫彬彬、人才輩出、世澤綿長;衣冠之相接、禮儀之相先,歷經滄桑,繁衍同族者數不勝數,成為江南巨族,其間不少李氏後裔,為謀求發展,開拓事業,離鄉別土,徙居他地!故李氏合族為敬祖榮宗、團結族裔、世代和睦相處。規定每年春秋二季祭祖並以撮花形式輪流辦宴。合族十分重視祭祖活動,春祭為一戶一丁全部參加,遷居外地者,一律回鄉祭祖,因地大人眾,為肅整秩序,分房輪流進行。秋祭由60歲以上老人參加,程式照春祭,但規模小。
李家垟村李氏宗譜
在南宋時期,於端平乙末年(約1234),十三世祖李紹祖,親撰家譜“重修族譜圖引”,文章字字璣珠,鏗鏘有聲。只可惜,在1970年,浙江省文化革命宣傳隊進駐李家垟,乘文化大革命之聲勢,將李氏宗譜作為江南宗派鬥爭的黑材料悉數焚燒。所幸僅留居於外地四房一支派,保留支譜一份。故諸多歷代世祖名人無從查考。
水有源,木有本;源深則流浩,本固則葉茂;祖德厚則新秀繁,子孫賢則人昌!後人為追本溯源,緬懷祖德宗功,特成立譜牒理事會,幾屆理事會成員分別於共和國庚申年(1981)、公元1992年歲次壬申、公元2004年歲次甲申,入繁華之都、赴偏僻之鄉、等高山之巔、去海國之濱,長途跋涉、盤車勞頓、不辭艱辛,將族眾盡行收羅譜牒,復修李家垟李氏宗譜,以詔後世!
復修李氏宗譜首事名錄:
共和國庚申年
總理裔孫:李其佐 李紹琴 李步庫 李初牆
助理:李守棉李經明李初榮等
公元一九九二年
總理裔孫:李初哲李紹彩 李守圖李其春
助理:李經補 李其聰李友霸 等
公元二00四年
總理裔孫:李昌琴李初勇 李洪森李紹櫃李昌茂李錫均
助理:李守森李其缽李其相等
李家垟村歷史行政區劃
明隆慶至清康熙年間,屬西鄉十五都。清康熙至乾隆年間,屬慕賢西鄉,民國初年屬江南鎮,1946~1948年,先後屬雙桂鄉、新桂鄉、龍江鄉。1949年後屬龍江鄉(人民公社),1992年至今屬蒼南縣龍港鎮。李家垟村李氏祭祖活動
社會發展的腳步在飛速地前進,時光在飛速的流逝,而在中華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民族的優良傳統被世代傳承著。本關飲水思源的傳統美德,李家垟李氏每年都會在祠堂舉辦兩次祭祖活動。分春秋二祭,春祭為正月初四、初五兩天,秋祭為農曆八月十五!祭祖當天,祠堂正殿上擺放著五張八仙桌,呈“T”字形,上首停放祖宗香爐,下首備有豬頭肝等三牲福禮祭品,而當年輪值辦宴的“頭家”都己早早的把三桌酒席送到祠堂了,根據撮花族規規定,一、撮花族丁各辦酒席三桌,每桌白酒二斤,每戶只許一丁參宴宗祠祭酒;二、凡是撮花族丁沒有按時辦到酒席者,其親族丁點起暫待參宴宗祠祭酒;三、參加宗祠祭酒必須文明入席,不許借酒生風,不許尋事取鬧,對不合禮法的事必須通過族內協商合議決定,避免矛盾糾紛;四、族內男女老少青壯須敬老愛幼,不準悔辱老人長輩,不得虐幼;五、凡族內重大事情,均須請教老人長輩,不得各行其是;六、凡違犯上述族規,輕者批評教育,重者按宗法從嚴處理;七、本族規經族內裔議制訂,要求族裔共同遵守不得有違。
9時許,祭祖儀式開始。在幾聲炮響之後,族人面向祖宗神龕肅立,在司儀的指引下,主祭行三跪九叩之禮,向祖宗神靈上香,敬酒三巡,禮畢後宣讀祭文。
祭文內容: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元XXXX年,歲次XX,XX月XX日。時值新春佳節、百花吐艷、萬物生香。李家垟李氏合族裔孫聚集家祠,隆重舉行春祭盛典。謹牲醴榮酒之儀、敬祭我族列祖列宗之神前。曰:中華李姓,顓頊之後,高陽大業,女華大貴。始自皋陶,官仕大理,佐輔帝堯。循人性之常道、創刑律而設教、啟原始之文化、勉黎庶以勤勞。以官號為姓,取姓理氏。利貞年幼、李果活命、改理為李,始有木子之姓,子孫敷衍,承祀宗祧。迨於東周,學說風行,聃祖誕生,創《道德經》五千真言,揭無拯原道自然。德昭昭以沫廣宇,道灼灼永垂萬世。賢哉始祖,玄元太上。
浩浩乎李氏之宗,宗裔昌顯;泱泱乎後傑輩出,揚我祖光。帝王將相,定國安邦,布道施德,顯我廟堂。大德之後,萬物尤昌,繁庶之宗,百代重光。遍九州共建祖基,涉全球振興中貨;四海李裔多人傑,名人巨子遍全球。濟濟英才,科技巧匠,與日月同輝,共江河流長,壯哉李氏,騰達輝煌。
幸甚至哉,觀我祖堂,恩我家鄉。吾族始祖諱必果,千百年前避戰亂離閩地到昆陽。棲塘川,興耕讀,創基業,瓜瓞綿綿,源遠流長。越十世,至浩公,俸官祿,家道揚。十一世忠諫忠慧倆昆仲,光大基來,再辟寶地,喬遷江南慕賢,創萬代之基業,流百世之馨香。唉、家族興旺,世代隆昌,宗功祖德兮,光大發揚。世代裔孫,崇尚耕讀、勤儉守信,和善尚義,孰睦宗親,崇德象賢,恪守倫常,浩浩祖業永固,代代人才輩出,竟成江南望族,名聲遠場。今逢盛世,國富民強,農工漁商,諸業張揚,莘莘學子,成為棟樑,李氏世族,日益隆昌。遠祖德澤兮,兒孫永昌;根枝茂盛兮,源遠流長。今當良辰美景,奉金簡於廟堂,臨盛世之吉昌,獻饈饌於神前,求先祖大啟先前之兆,保子孫早裕後昆之祥。春日載陽,惠風各暢,麗日生輝,福蔭永存,祖德悠遠,共沐華光,今陳酒醴,敬拜列族列宗神靈。
伏維 尚饗
祭文畢後,各房長者跪拜祖宗神靈,跪拜後開始宣布次年輪值“頭家”名單,“頭家”聽到後到祖宗神位前領取“狀元花”,這一過程叫“領花”。“領花”結束,祭祖儀式也宣布結束,在司儀的唱喏聲中,祖宗靈位的香爐復歸神龕,收拾祭台,大家各自文明入席開始吃撮花酒,此時的場面謂為壯觀,熱鬧非凡,一片祥和之氣。
在酒過三巡之後,大家藉此酒勁,爭先恐後地敲打祠堂鼓。祠堂鼓:在古時,是做戰鼓和招集族人之用。現在,是祭祖活動的道具之一。在祭日打開鼓門,大家都使出了渾身的力氣,比試著看誰敲的多,敲的洪亮,在活動當中起到助興之用。大家在酒足興致之後,都高興的相繼離去,而整個祭祖活動,就這樣在喧鬧聲中結束。
李家垟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實現自治,保證各項村務工作的正常運轉,促進兩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浙江省實施〈村民組織法〉辦法》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是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的民眾性自治組織,對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三條村委會實施村務管理必須在村黨支部領導下,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進行,必須體現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原則,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積極協助當地政府做好工作,完成當地政府布置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建立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村務公開制度、村規民約、財務管理制度,預防違規決策、違規管理、違規審批行為的發生,並明確違規行為發生後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本章程在廣泛徵集本村村民意見基礎上由村民會議討論通過,該章程是村委會實施村務管理的工作規程,也是全體村民的行為規範,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章 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委員會
第六條村民會議是本村最高權力機構,由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
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參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代表參加,所做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村民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第七條受過刑事處罰的村委會成員,其職務自然消失。
第八條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組推選產生。在每戶確定一名18周歲以上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戶代表中推選產生。
第九條村民會議除選舉、罷免村委會成員以外的下列重大事項,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一)本村建設規劃,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
(二)鄉統籌的收繳方法,村提留的收繳及使用;
(三)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
(四)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五)舉辦學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
(六)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
(七)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
(八)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
(九)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十)土地徵用及各項補償費的使用方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村民代表會議認為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村民代表會議向村民會議負責。
第十條村民代表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由村委會召集並主持。村委會、上級部門認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隨時決定召開。
第十一條村民代表會議下設村務監督小組。監督小組在村黨支部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對村務公開的全程監督。
第十二條村民代表會議應制定議事規則(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另附)、村委會議事規則及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章 村幹部過錯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三條村委會成員候選人在選民投票選舉前,應當向村民公開作出書面承諾(承諾書另附),明確表示願意承擔由於對村級重大事項違反村委會(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或村民自治章程違規決策、違規管理和違規審批給村集體經濟造成損失的民事責任。
第十四條當選後的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按照投票前作出的書面承諾內容,以個人身份分別與村委會簽訂協定書(協定書另附)。
另選他人當選的村委會成員也應根據前款規定與村委會簽訂協定書。
第十五條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及村委會委員違反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委會、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對下列事項違規決策、違規管理,給村集體經濟造成損失的,承擔民事責任:
(1)村集體建設項目的確定和發包;
(2)土地規劃和宅基地的分配、使用;
(3)土地徵用及各項補償費的使用方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集體資產出租和其它收益的管理與使用;
(5)建設資金籌集管理與使用。
由上級黨委政府作出決定,導致損失的個人不負民事責任。
第十六條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及村委會委員因下列行為違反村民代表會議、村委會議事規則和財務管理規定,給村集體經濟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返還責任:
(1)違反規定報銷的;
(2)以集體資產為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
(3)超過接待標準又不能說明理由的;
(4)挪用集體資金的;
(5)公款私存或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
(6)侵占其他集體資產的。
第十七條違反村民自治章程的規定,超額報銷、挪用公款等侵占集體資產行為或在工程承包等村務活動中私自接受財物、受賄索賄,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村委會主任代表村民進行對外事務的交往和訴訟活動;在前屆村委會主任或本屆村委會副主任及其他委員違反村民自治章程和有關議事規則違規決策、管理給村集體經濟造成損失時,由本屆村委會主任代表全體村民按照協定,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九條村委會主任或村委會成員集體違規決策、管理、審批給村經濟造成損失,且未被改選或罷免的,授權村務監督小組組長作為訴訟代表人;村務監督小組組長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職責的,由村務監督小組副組長作為訴訟代表人;村務監督小組副組長又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職責的,由村民代表會議另行推選訴訟代表人。
村黨支部書記作為全體村民代表與當選後的村委會主任簽訂協定書。
第二十條擬定訴訟代表人對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及村委會其它成員的違規行為提起民事訴訟前,應充分聽取村民代表的意見。
第四章 民主管理
第一節公共事務、公益事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逐年增加教育投入,每年從村財政中撥出專款用於發展本村教育事業,辦好幼稚園、學校。村財政投入教育的經費,主要用於幼稚園、學校等設施建設、教師補貼、學生獎學金以及減免部分學生學雜費。
第二十二條辦好村衛生室,實行合作醫療,開展醫療保險。
第二十三條組織村民參加養老保險,保險繳納以個人為主 ,集體補助為輔。
搞好農村五保戶統籌供養,供養標準不低於本村一般村民生活水平。
第二十四條為了確保本村各項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經費投入,實行義務工、勞動積累工制度,由村民義務出工,用於本村公共建設和公益事業。
村委會辦理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費用,經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也可以向本村經濟組織或者村民籌集。具體集資辦法、集資對象和數額,由村委會提出方案,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第二節 集體經濟管理
第二十五條本村集體經濟包括村集體(請登入政法秘書網)企業、村集體種養殖業、第三產業等經濟實體和集體資產,屬全體村民集體所有,由村委會或村經濟合作社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六條村集體企業或者屬村所有的魚塘、果園、山林等實行承包或者承租經營以及公房、資產等出租,村委會或村經濟合作社應當採取公開競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競標過程和競標結果向村民公開。
承包或承租契約及承包情況應記錄備案,由村委會或村經濟合作社統一保管並監督執行,年終公布契約執行情況,接受村民監督。
第三節 土地規劃(山林、灘涂、礦產)管理
第二十七條本村區域內所有土地(山林、灘涂、礦產)除依法被徵用外,均屬村民集體所有,由村委會或經濟合作社統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耕地承包者經村委會同意,可將耕地轉給新的承包者,由新的承包者交納土地承包費,履行契約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九條凡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自然資源和各種設施,要向村委會繳納承包費或租賃費,使用公用設施的,還要繳納折舊費。
第三十條為加強村鎮建設規劃管理,村統一編制村鎮規劃,經村民代表會議雙月通過後,報鎮政府、縣(市、區)政府審批實施。村民需要新建、擴建、改建任何建築物,鋪設道路和管線,都必須向村委會提出建議申請,經村委會同意後報鎮政府審批,嚴格服從規劃建設管理。
第四節 計畫生育管理
第三十一條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男女雙方,應當同時與村委會簽訂計畫生育契約。
第三十二條對早婚早育,非法B超和連續兩次沒有參加環檢的對象,一律按現行計生政策從嚴處理。
第三十三條已婚育齡婦女到外地暫住半年以上,須與村委會簽訂《外出對象計畫生育契約》,並由二人作擔保方可辦理計畫生育證明書。
第三十四條對符合條件生育二胎並已結紮的女兒戶和已領取獨生子女證戶在安排宅基地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
第三十五條對未婚先育、早婚早育、無準生證生育、非法同居或計畫外超生子女者的罰款和承擔社會撫養費按鎮政府有關徵收標準及時收繳。對計畫外懷孕,經動員教育,均不採措施者,要加重處罰,並取消村集體給予的一切福利待遇(包括宅基地),直至孩子年滿18周歲止。本人是黨團員、幹部的,同時予以黨紀處分。
第三十六條積極協助村、鎮開展計畫生育工作。無故刁難、圍攻、打罵計畫生育工作人員;情節輕微的進行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後果和社會不良影響的,交法務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第三十七條村委會設立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委員會,成立村聯防隊,負責本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義務調解隊伍,企業廠長、村民小組組長為義務調解員,協助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本村的民間糾紛,防止矛盾激化,預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發生。
第三十八條大力開展普法教育,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其他形式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村民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開展社會治安,“群防群治”,加強安全防範,大膽檢舉揭發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同一切違法行為作鬥爭。
第三十九條協助政法機關做好易燃、易爆、劇毒、槍枝、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嚴禁賭博,發現為賭博提供場所條件的,應予以批評教育,不聽勸阻的報司法機關處理,利用封建迷信招搖撞騙者,應予說明,教育、勸阻或報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條加強對勞改釋放人員,監外執行人員,劣跡青少年的管教和幫教工作,由村委會指定專人進行監督、教育和幫助。外來人員在本村居留的,應向村治安保衛委員會登記,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員,為外來人員提供違法犯罪或庇護場所的,視情節處罰或報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村委會在管理本村自治事務的同時,應當積極協助鎮政府開展工作,保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在本村的貫徹落實。
第六節 精神文明建設
第四十二條開展尊老愛幼活動,保護老年人、兒童的合法權益。建立村級老年人養老保險基金會,對孤寡老人給予生活補助。
第四十三條各戶要做好公共和家庭衛生,實行“門前三包”;堅決杜絕垃圾亂倒、家禽亂放的現象。
第四十四條嚴禁向村內河道排放污水、傾倒垃圾,禁止未經批准在村內主要道路兩側、公共胡同堆放物料,占用道路。
第四十五條持續深入開展法制和《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宣傳教育及“創三戶”(遵紀守法戶、五好家庭戶、雙文明戶)、“剎三風(請登入政法秘書網)”(聚眾賭博風、封建迷信風、婚喪事大辦風)活動。
第四十六條實行移風易俗,提倡喪事簡辦,反對大操大辦、鋪張浪費。村民死亡後一律實行火葬並應在一個月內到村委會、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註銷手續。
第四十七條凡本村適齡青年,都要踴躍報名應徵入伍,對應徵入伍者,村委會給予年優侍金。符合參加民兵條件的青年,必須積極參加民兵組織和訓練活動。
第五章 民主監督
第四十八條本村實行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和村民委員會成員離任審核制度。
第四十九條由村務監督小組,駐村幹部、農經員等人員組成村財務清理小組,對離任前的村幹部進行財務審核清理。
第五十條財務清理小組對下列事項進行清理:
1、村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或財務計畫的執行情況;
2、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
3、債權、債務;
4、村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
5、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
6、各項經濟目標完成情況;
7、其他需要清理的事項。
第五十一條在實施清理3日前,清理小組向被清理者送達審核通知書。
第五十二條清理小組實施審核後,應當向村民代表提交審核報告,同時送交同級黨委及鎮黨委政府。被清理者如對審核報告持有異議,可在接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村民代表會議。
第五十三條對被清理者違反國家和本章程規定的違規決策、違規管理和侵權行為,需依法給予處理的,應按本章程第十五、十六、十七條等有關規定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章程的村民,在本年度內不評先進、雙文明戶、五好家庭和遵紀守法戶。
第五十五條本章程的各項罰款,由村委會專項存儲,用於本村公益事業和獎勵基金,不得移作他用。
第五十六條外來暫住人員參照執行村民自治章程。
第五十七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章程自村民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李家垟村老年人協會理事會選舉辦法
2009年 6月 17 日依據《浙江省老年人協會章程》(通則),制定本選舉辦法。
村老年人協會理事會成員由村老年人協會會員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指定、委派村老年人協會理事會成員。
村老年人協會理事會成員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應當及時換屆選舉。村老年人協會理事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理事會成員的基本條件是:
1、政治素質好,真心擁護並自覺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的戰略思想作為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2、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民主,聯繫民眾,熱心辦實事,在民眾中威信較高;
3、是本村老年人協會的會員;
4、一般年齡不超過75周歲;
5、身體健康、常住本村,能堅持經常性的工作。
村老年人協會理事會成員的候選人在選舉大會上經初選產生或由村黨支部、村委會提名產生。
老年人協會理事會成員人數為12人,其中會長1人,副會長3人,理事8人。採用等額選舉辦法。
老年人協會理事會選舉日為 2009 年 7 月 8 日,選舉地點為李家垟村。凡年滿60歲的本村老年人協會會員,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符合理事會成員的基本條件),但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具有選民資格的老年人協會會員,在本村進行選民登記和參加選舉。選民以1950年12月31日前的公安分局戶籍登記在冊人員為準。
村黨支部、村委會主持選舉。選舉採用流動票箱、無記名選票的方式進行。
選舉大會設計票人2人、監票人1 人。投票後當場計票、當場公布。
選舉結果得票超過到會人數半數的當選,當選人數超過下屆理事會成員人數的,從高票到低票選取。選舉結果未達到應選人數的,在未超過半數的候選人中以得票多數的為二輪候選人,進行二輪選舉。
選舉產生的下一屆村老年人協會理事會由李家垟村兩委公布。
本辦法經本次村老年人代表會議通過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