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總會

勞工總會原意是指基於共同利益而自發組織的團體。這個共同利益團體諸如為同一僱主工作的員工,在某一產業領域的個人。工會組織成立的主要意圖,可以與僱主談判工資薪水、工作時限和工作條件等等。

產生

工會組織的產生源於 工業革命,當時越來越多的 農民 離開賴以為生的 農業 湧入城市,為城市的工廠僱主打工,而工資低廉而工作環境極為惡劣,在這種環境下,單個的被僱傭者無能為力對付強有力的僱主,從而誘發工潮的產生,導致工會組織的誕生。
工會在很多國家,相當一段長的時間內屬於非法組織,對成立非法組織工會處以酷刑,甚至有的處以 死刑 ,儘管如此,還是存在各種工會,並逐步獲得政治權力,從而導致工會組織的合法化,也催生了各國勞工法工會法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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