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機

劫機

劫機(Hijack),即以武器或威脅等暴力手段劫持飛機的行為。另外“Hijack”一詞泛指對船舶、汽車等交通工具的占領劫持。劫機的目的有政治流亡、恐怖活動等目的意識明確的劫機行為,也有對交通工具自身有異常的興趣,精神錯亂等引起的劫機行為。

基本信息

概述

劫機(Aircrafthijacking),也被稱為飛行器劫持,即以武器或威脅等暴力手段劫持民用飛機、軍用航空飛行器的行為。

目的

有政治流亡、恐怖活動等目的意識明確的劫機行為,也有對交通工具自身有異常的興趣,精神錯亂等引起的劫機行為。

辭彙由來

此詞據說源於劫車大盜搶劫前假裝成搭便車的路人,攔車前先假裝友好,跟司機打招呼時說“Hi,Jack!”。後引申為劫持飛機,汽車等,日本由此派生出大量如,“Busjack”(劫公車)、“Seajack”(海劫)、“Carjack”(劫車)等和製英語單詞。不過,在歐美也有描寫劫持飛機的“Skyjack”(空劫)的小說存在。

此詞來源還有另外一種說法,即highway(高速公路)與jacker(劫持者)的結合。後來被廣泛使用於劫機、劫船以及劫車等各種交通工具上的搶劫事件。

防止對策

1970年代開始,激進派組織的劫機頻發,各國為應付這種情況,完善了機場保全系統,並創立了處理劫機事件的特種部隊。1980年代—1990年代劫機事件相對有所減少,但是2001年9月11日美國發生的911恐怖攻擊事件,使得劫機防止再次成為世界性課題,各國機場開始徹底如:實施行李檢查,乘客名單提交公安當局,嚴禁隨身攜帶包括指甲刀在內的任何帶刃金屬物品,機內餐具全部塑膠制,強化安全檢查等措施進行預防。

如何應對

劫機劫機

特戰隊員們介紹了如果在飛機上遭遇恐怖分子劫持,普通乘客該如何應對。“首先,應迅速掌握恐怖分子的動機、人數,以及劫持飛機使用的武器等情況,這些信息至關重要。”一位特戰隊員介紹說,恐怖分子劫持飛機,往往經過了長時間預謀,構想過各種情況。這時,我們從恐怖分子的一舉一動中,可以看出他們的決心和實力。這將有助於普通乘客對整個事態進行評估和判斷,以便決定下一步的行動。“第二,要儘快組織起來。”特戰隊員們認為,與恐怖分子對抗,必須依靠集體的力量。只要乘客齊心合力,恐怖分子就拿乘客沒辦法。“當然,組織起來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需要每個乘客之間在最短時間內形成一種默契,甚至靠眼神來相互傳遞信息。”

他們還介紹說,機組人員都進行過相關常識的培訓,而且還有空中警察隨乘客一起乘機。面對劫機情況,他們往往會更加鎮定,更知道應該怎樣應對。因此,乘客要聽從機組人員的指揮,及時領會機組人員的意圖,配合機組人員對付恐怖分子。“第三,一旦作出決定,要堅決果斷採取行動,毫不留情。”特戰隊員們解釋,如果恐怖分子是亡命之徒,企圖控制飛機的駕駛權,就有可能製造類似“911”恐怖攻擊那樣機毀人亡的事件。這時,你就應當毫不猶豫地與恐怖分子進行戰鬥。特戰隊員認為,飛機上狹小的空間,實際上有利於乘客進行反抗。恐怖分子在這種時候,通常已進入亢奮狀態,但這種狀態不會持續很久。特戰隊員認為,現在,全國各地機場的安全檢查都比較嚴格,恐怖分子通常是不可能將爆炸品、槍枝和管制刀具等東西帶上飛機的。但恐怖分子會虛張聲勢,故意說自己有炸藥、槍枝,實際上,他們的內心非常虛弱。“這時,只要乘客之間能夠形成默契,並進行合理的分工,戰勝恐怖分子是完全有可能的。“最後,當特戰隊員迫不得已要進行反劫機戰鬥時,乘客要迅速趴在座位下面。戰鬥結束後,再按照機組人員的指揮迅速撤離。”特戰隊員特別提醒說,飛機上都有緊急逃生的標誌和救生設備的使用介紹,乘客應根據乘坐的不同機型,儘早熟悉這些方法。

主要事件

事例

1931年第一起劫機事件以來,1940年代後期-1950年代後期,社會主義國家逃往資本主義國家的政治逃亡性質劫機事件多有發生。1960年代後期-1980年代前期,巴勒斯坦人民解放戰線(PFLP)、日本赤軍、德國赤軍(BAF)等極左激進派組織了多起劫機事件。1990年代,中國大陸客機曾多次被劫持往台灣,近年來著名劫機事件有蓋達組織策劃實施的911恐怖襲擊事件。

世界上第一起劫機案發生在1931年2月,地點:秘魯

劫機劫機
1948年,澳門航空運輸有限公司向國泰航空租用兩架Catalina水陸兩用飛機,其中一艘並命名為“澳門小姐”,來往澳門舊港澳碼頭和香港啟德機場。到了1948年七月十六日的下午,一班由澳門飛往香港的航班在中途被劫,最後飛機失事,唯一生還者是一名劫機者,後來這名劫機者被人射殺了。這次事件成為了全球首宗空中劫機事件。

1969年12月:大韓航空公司YS-11型飛機於韓國釜山機場起飛後遭劫機、劫機者要求前往北韓。抵達北韓後,乘客及乘務員11名連同飛機至今未被返還。

1970年由日本赤軍派策劃的淀號劫機事件是日本最早的劫機事件。在這次劫機事件中日本的運輸政務次官被頂替當作人質,劫匪成功流亡北韓,事件有眾多未能得到解決。並且由於此事之前沒有關於劫機的處罰法律存在,暨此教訓,日本設立了《劫機防止法》。

1970年9月6日:環球航空公司的波音707型飛機、瑞士航空公司的DC-8型飛機LR以色列航空公司的波音707型飛機、泛美航空公司的波音747型飛機,總計4機遭同時劫機。在乘機私服警備人員同劫機者展開槍戰後,除以色列航空的飛機和未能著陸的泛美航空飛機以外,其餘飛機在約旦的英國空軍基地強行著陸成功,事件發生不久不列顛航空公司遭劫機,於同一空軍基地強行著陸成功。著陸後、全體乘客被解救,3架飛機被同時爆破。這是一起由PFLP策劃組織的,意在解救被關押戰友的劫機事件。

1973年7月20日:自稱“被占領地的兒子”的巴勒斯坦游擊隊與日本赤軍的混成部隊劫持了阿姆斯特丹飛往東京的日本航空公司波音747型飛機、強行著陸於利比亞。人質解救後飛機被爆破、劫機者受政府默許逃亡成功。

1976年6月27日:特拉維夫飛往巴黎法國航空公司139航班遭巴勒斯坦人民解放陣線(PFLP)和巴德爾—邁因霍夫集團BAF合夥組織的劫機,途經利比亞,釋放了除猶太人以外的人質後,於烏干達著陸。烏干達獨裁者伊迪·阿明總統支持PFLP,將103名人質關押於機場候機廳。7月3日深夜、以色列特種部隊實施了稱為“恩德培行動”的人質救援行動。有2名人質死亡,其餘人員全部救出。

1977年10月13日:西班牙領馬約爾加島飛往法蘭克福的德國漢莎航空公司615航班(波音737型)遭自稱為黑色九月的德國紅軍(BAF)和PFLP合夥策劃的集團劫機,被迫於索馬里著陸。10月17日,由慕尼黑慘案而設立的西德特種部隊國境第9警衛隊(GSG-9)通過突襲將人質全員解救。

1985年6月14日:希臘雅典飛往義大利羅馬的環球航空847航班(波音727型),在地中海上空飛行時遭兩名自稱為伊斯蘭激進派份子劫持、一名美國乘客遭射殺。此後、美國政府為報復此事件,將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住宅炸毀、其女兒在內的數名人員遇害。

1986年5月3日:台灣當局的中華航空334號班機,在飛往香港降落前遭機長王錫爵劫持轉降中國大陸廣州白雲機場,是少見的民航機駕駛員自行劫機的案例。

1990年10月2日:中國廣州市白雲機場空難事故。當天一架由廈門起飛往廣州的廈門航空波音737-247客機,起飛後被劫持,飛行途中,於16排D座的一名乘客突然沖向駕駛艙,聲稱身上綁有7公斤炸藥,把機組人員全部趕出駕駛艙後僅留機長1人駕駛,飛機在廣州上空盤鏇一段時間後因燃料不足緊急降落於白雲機場緊急降落,期間飛行員與劫機者搏鬥,在跑道降落滑行時衝出跑道,撞毀在停機坪上的中國西南航空的一架波音707客機及一架南方航空波音757客機,導致128人死亡,52人受傷,兩架飛機被毀,一架飛機嚴重受損。

1994年6月8日:中國大陸福州飛往廣州的中國南方航空班機遭劫機,劫機者要求飛往台灣。此後飛機被迫降落桃園中正國際機場,著陸後劫機者投降、被台灣政府逮捕。這起劫機事件目的被認為是政治流亡。在當年,引發模仿效應,有數架次的中國大陸民航機先後被劫往台灣。

1999年7月23日:日本全日空61航班遭劫機,劫機者威脅空中乘務員後,闖入駕駛艙,將機長刺殺後,自行駕駛飛機急速降落。據稱劫機犯對飛機以及飛機運行系統有異常的興趣導致此事件發生。

2001年9月11日:蓋達組織恐怖份子挾持美國聯合航空93號班機、175號班機及美國航空11號班機、77號班機對世界貿易中心、五角大樓進行恐怖攻擊,其中11號及175號班機先後撞上世貿大樓,77號班機則撞上五角大樓。93班機則因機上乘客及機組員的奮勇抵抗而在賓夕法尼亞州郊區墜毀,據信機上恐怖份子的目標是美國國會山莊或白宮。

兩岸事件

劫持米格系列戰鬥機抵台北

1950年代到80年代期間,中華民國政府以巨額獎勵鼓勵中國人民解放軍劫持戰鬥機飛往台灣,這些劫機者被為“反共義士”,自1949年到1989年,先後有16名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飛行員劫持13架蘇制米格戰鬥機飛往台灣。

劫持民航客機逃往台灣

在1990年代後,特別是在1993年,還出現了中國劫機者將民用客機劫持飛往台灣的“劫機潮”,在這一年內有數十次的劫機,其中十次成功抵達台灣。劫機者中有中共的貪官“領導”們劫機的,有犯罪分子因為被通緝希望到台灣能夠減刑而劫機的,還有對中共當局統治不滿的農民劫機的。1998年10月28日,中國國際航空CA905次航班機長袁斌夥同妻子徐梅,挾持飛機往台灣,是最後一次劫機到台灣的事件,結束了長達15年的劫機潮。1990年代以後的劫機犯,一律被判刑後,在台灣服刑,或減刑或假釋,才陸續分批遣返中國大陸。2008年2月28日,最後一名劫機犯王志華被遣返大陸。

兩岸劫機事件在九一一襲擊事件之後

在2000年後,由於台灣本身的民主化,而且要遵守世界的秩序特別是“國際反劫機公約與國內法”,所以對大陸來的劫機者不再是以往那么熱情了,因為劫機者有可能是恐怖分子,對劫民航客機者通常以“非法劫持客機罪”定罪,待服刑期滿,以遣返方式送還給大陸,由中國政府處置。對於“政治犯”,台灣政府會給予保護,不會遣返給大陸。

國際劫機的特點

劫機在所有的航空犯罪中是最常用、最主要的一種手段和方法。用高科技裝備的現代化航空運輸工具為人類提供了最迅捷的交通工具,隨著大型寬體客機向高速度發展,其屬性中的天然弱點暴露出來,劫機者只要以暴力或暴力威脅挾持飛機中的工作人員,便很容易控制飛行中的客機。加之,航空活動的國際性,承載旅客的國際性,載客量越來越多,也容易為恐怖分子所利用。劫持民航客機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歷史時期呈現出不同的特點。根據對中外劫機案例的大量分析,國際上劫持飛機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體現出不同的特點,每個歷史階段的劫持飛機都與這個階段的國際關係、民航安全防範技術的進步等因素密切相關。

劫機的目的多樣化40—50年代劫機的目的絕大多數是一些東歐國家的年輕人因羨慕西方的生活方式,把劫持飛機這一快捷交通工具作為外逃的一種途徑。1947年至1953年間發生22起劫機事件,其中就有20起是由東歐國家被劫往西歐國家的,占同期劫機數的87%。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50年代後期到60年代以後,劫機事件的政治性越來越強,劫機成為達到某種政治目的而採取的重要手段,從而使劫機的數量猛增,劫機的政治色彩濃厚,對劫機事件的處置難度也就越來越大。70年代以後,以經濟目的而劫機的事件不斷發生。這類劫機事件多發生在西方國家,尤以美國為甚。70年代後期開始,以製造恐怖活動為目的的劫機事件不斷發生。這類事件有的是由民族宗教主義組織策劃,以報復某個國家或政黨,有些是由恐怖主義組織集團策劃,以製造影響,要挾政府,報復社會。

劫機的方式多樣化劫機犯罪的犯罪主體呈現由個人向團伙集團化發展的趨勢。犯罪團伙、犯罪集團的劫機不但比個人劫機危害要大得多,而且給反劫機方面也增加了很大的難度,因而劫機犯罪的得逞率較高。從已經明確劫機方式的836起劫機事件中,個人作案的有465起,占55.6%,得逞191起,占41%,團伙作案的有371起,占總數的44.4%,得逞283起占76%,可見團伙作案比例雖少但得逞率卻高出將近一倍,從近二三十年的劫機發展趨勢來看,團伙劫機呈明顯的上升趨勢。

從劫機所使用的犯罪工具來看,由傳統的使用武器刀具向易燃易爆和訛詐劫機方向發展以70年為轉折點,此前,劫機者多是使用武器、刀具等作為劫機工具。此後,由於先進的安全檢查設備在全世界各機場的廣泛投入使用,加之各國對乘機旅客和行李物品的安全檢查的加強,迫使劫機者改變手段,有的使用隱蔽性較強,不易被檢查出來的非金屬易燃易爆和危險性溶液劫機;有的甚至沒有帶任何武器,謊稱攜帶炸藥,使用假武器訛詐,進行劫機。這類劫機案例數量增加較快,70年代占同期的31%,80年代增加到了38%。

地面劫機呈上升趨勢從劫機總數來看,地面劫機所占比重不足10%,但從1985年以來逐漸上升,以1986年和1987年兩年間發生的17起劫機事件來看,地面劫機占6起,占這一時期的35.3%,從總的情況看,地面劫機是一個新方向,給機場的全封閉管理和安全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

劫機的手段智慧型化隱蔽化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先進的多功能的安全檢查設備在世界各地機場的廣泛使用,使用金屬武器刀具,採用一般手段劫機越來越困難,因而劫機者也就隨之改變了攜帶違禁物品的方法和劫機的手段,劫機者藏匿攜帶違禁物品的方法手段變化多端,智慧型化成分在增加。

中國劫機的特點

我國發生的劫持飛機事件存在著與國際劫機相類似的情況,但也呈現出不同於世界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特點,與我國的基本地理分布和歷史遺留問題緊密相關,無論是從航線分布上和劫持飛機的目的地方面都有非常明顯的地域性特徵。

主要說來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劫機事件集中發生在沿海沿邊的航線上。劫機者為了達到劫機的目的,對實施劫機多進行周密策劃,從所發生的劫機事件看,多數選擇靠近台灣的廈門、廣州、福州、深圳的沿海沿邊航線。1977—2007年6月的48起劫機事件中,發生在飛往廈門或者廈門起飛的航班上就有15起,占總數的31.2%。

2、劫機的目的地多選擇台灣。1977年—2007年6月的48起劫機事件中,劫機犯脅迫機組飛往台灣的占34起,占總數的70.8%劫機分子有的是對現實不滿,滿足個人慾望,不惜鋌而走險,以身試法;有的是刑事犯罪分子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有的是嚮往海外境外的生活;有的純粹就是法盲,意氣用事,激情犯罪。

3、劫機犯罪者中中青年居多。1977年—1999年7月我國發生的46起劫機事件中涉及犯罪嫌疑人61人,這些人中男子55人,占總數的90.16%,除一人50歲(精神病)外,年齡都在45歲以下,占總數的88.5%,年齡最小的17歲,最大的44歲,這些人大部分文化程度較低,好逸惡勞,貪圖享受。

4、內部人員參與劫機犯罪。隨著地面和機上安全保衛措施的加強和日趨完善,劫機的難度無疑加大了,於是犯罪分子就想方設法同民航內部人員拉關係,探聽安全保衛方面的情況,尋覓可乘之機。1983年的“5.5”劫機事件就是機場領導泄密造成的,使劫機陰謀得逞。劫機犯金義興利用飛行員身份攜帶武器上飛機,打當機長,其劫機陰謀險些得逞,1998年10月28日,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執行北京—昆明—仰光航班任務的飛機被帶隊機長袁斌以及其妻徐梅以造成機毀人亡相威脅劫往台灣,造成很壞的影響。

5、劫機者手段陰險狡詐、兇惡殘忍。劫機者多是亡命徒,為了達到劫機目的,都要事前經過精心準備,手段極其狡詐而不計後果,根本不考慮造成機毀人亡慘重後果鋌而走險的。

6、劫機事件具有誘發性。劫機事件本身對社會就有很大影響,加之有些新聞媒體為了炒做效應,詳細報導劫機事件的過程、方法和手段,產生了極為嚴重的負面影響,很容易發生連鎖反應。“7.23”、“10.23”、“4.23”劫機案都是這樣。2003年1月24日四川航空公司一架由重慶飛往成都的小型飛機機號為B3043,被一名歹徒手持引爆自製爆炸物,企圖劫持飛機。他就是在此前閱讀了報紙上刊登的有關劫持飛機的報導從而鋌而走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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