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加權選擇量表法
加權選擇量表法又叫加權總計評分量表法,它是行為量表法的另一表現形式。具體形式是用一系列形容性或描述性的語句,說明員工各種具體的工作行為和表現,並將這些語句分別列於量表中,考評者評定被考評者是否符合所列項目及語句。對每一項目要進行多等級的評定賦值,行為表現越好,等級分值越高。
在打分時,如果考評者認為被考評者的行為表現符合量表中所列出的項目,就作上記號,如劃“√”或者劃“×”。
加權選擇量表法的設計步驟
1、通過工作崗位調查和分析,採集涉及本崗位人員有效或無效行為表現的資料,並用簡潔的語言作出描述。
2、對每一個行為項目進行多等級(5-9)評判,合併同類項目,刪去缺乏一致性和代表性的事項。
3、求出各個保留項目評判分的加權平均數,將其作為該項目等級分值。
加權選擇量表法實例:某公司對麵包店經理考評時使用的加權量表,如下表所示:
考評項目 | 等級分值 | 考評結果 |
---|---|---|
他偶爾買了一些競爭對手的產品 | 6.8 | □ |
在開列烘烤訂單的時候,他從來不與銷售領班商量 | 1.4 | □ |
他加入了一個地方的行業協會 | 5.9 | □ |
他常常無故指責他員工 | 0.9 | □ |
商店櫥窗的陳列總是顯得比較合理 | 3.1 | □ |
他偶爾組織店裡的銷售人員進行銷售技能考試 | 6.7 | □ |
在他的店裡,烘烤工作要持續到凌晨兩點或者更晚 | 8.7 | □ |
他總是抱怨他的員工,但是並不採取補救措施 | 4.5 | □ |
加權選擇量表法的優缺點
1、加權選擇量表法的優點
打分容易、核算簡單、便於反饋。
2、加權選擇量表法的缺陷
適用範圍較小。採用本方法時,需要根據具體崗位的工作內容,設計不同內容的加權選擇考評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