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任命劉金庫為撫松林業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劉金庫於1933年1月在山西省長治市出生,畢業於山西省長治第一中學校,曾任任長治市財政貿易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學習經濟理論,曾在全國性刊物《商業經濟研究》上發表過《個體經濟和集貿市場在社會主義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財金貿易》上發表過《財貿工作在經濟工作中的兩重職能》。
2013年11月29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任命劉金庫為撫松林業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