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概述
劉興土,男,漢族,中共黨員,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東北地理與農業生態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科學院濕地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農業大學區域農業發展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等職。主要從事全國濕地和東北區域農業研究。多年來,在松嫩平原-三江平原主持有關農業自然資源複查、沼澤濕地生態工程建設、低濕農田水土調控和區域農業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國家科技攻關項目、課題及部委重大任務,擔任該區國家科技攻關的專家組長;主持了“中國湖沼系統調查與分類”項目;擔任全國濕地調查專家委員會主任。是我國濕地學科具有突出成就的學術帶頭人。首創了沼澤濕地稻-葦-魚複合農業生態工程模式,開闢了沼澤的定位生態研究,完成低濕農田治理、區域生態保育與農業可持續發展等多項重大成果。主編了《沼澤學概論》、《東北濕地》、《東北區域農業綜合發展研究》、《松嫩平原退化土地整治與農業發展》、《三江平原自然環境變化與生態保育》等專著13部,發表論文100餘篇。獲國家科技進步獎二、三等獎3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一、二等獎5項。曾被評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優秀歸僑知識分子、國家“八五”和“九五”科技攻關先進個人、吉林省首批省管優秀專家,1991年獲政府特殊津貼。
獲獎情況
1987年“三江平原農業自然資源複查及合理開發”獲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
1995年“三江平原區域綜合治理研究”獲黑龍江省科技進步一等獎;
1996年“三江平原區域綜合治理研究”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1990年“中國沼澤研究”獲中國科學院科技進步二等獎;1991年“三江平原沼澤綜合開發試驗示範”獲中國科學院科技進步二等獎。
1986年經吉林省政府批准為省勞動模範;
1989年獲全國優秀歸僑知識分子;
1988年經國家人事部批准為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1991年經國務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1984年經吉林省批准為首批有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
1998 年經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為首批省管優秀專家。
人物榮譽
現任中國科學院東北地理與農業生態研究所研究員、濕地環境與生態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科學院濕地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中國科學院長春地理研究所沼澤研究室主任、中國科學院長春地理研究所所長。
劉興土長期從事環境變化與農業合理開發等區域開發機理研究,在中國濕地生態與東北區域農業生態研究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為中國濕地保護與研究作出巨大貢獻。
2007年底中國工程院增選了33位院士,地理學家劉興土當選。
相關介紹
主持項目
1、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重大項目“耕地保育與持續高效現代農業試點工程”專題—“東北地區糧食核心產區建設與可持續增糧戰略研究”;
2、公益性行業(氣象)科研專項 “農業氣候資源評價與高效利用技術研究”專題—“東北地區農業生產結構布局變化與氣候變化關係研究”;
3、江西省政府項目“鄱陽湖濕地保護規劃”;
4、吉林省科技廳項目“吉林省西部退化濕地修復與合理利用模式研究”;
5、國家林業局和大慶市林業局項目“大慶市濕地保護規劃及退化濕地修復工程”;
6、科技部課題“松嫩-三江平原中低產田水土調控與農業可持續發展綜合研究”。
學術著作
1983年《三江平原沼澤》(第2作者)由科學出版社出版;
1993年《東北軍事氣候志》由科學出版社出版;
1987年《中國自然保護綱要》第十章“沼澤和海洋的保護” (第1作者)由科學出版社出版;
1991年《三江平原沼澤輻射平衡與小氣候基本特徵》(第1作者)發表在《中國地理科學》;
China is wetlands agro-ecological engineering. Ecological engineering, 1993.
1983年至1985年擔任國家科技攻關項目“三江平原農業自然資源調查與合理開發研究”負責人;
1986年至1990年擔任國家科技攻關項目“三江平原沼澤地綜合開發試驗示範”負責人;
1972年至1990年擔任中國科學院項目“中國沼澤研究”負責人;
1991年至1995年擔任國家攻關項目“松嫩—三江平原農業結構、功能與水土調控技術研究”負責人;
1998年至1999年擔任省攻關項目“吉林省西部生態建設與農業持續發展研究”負責人。
涉嫌學術抄襲
中國青年報在2009年初接到讀者來信,反映有6位教授聯名投訴中國工程院院士涉嫌“抄襲剽竊等學術道德問題”。經該報了解,6位教授多是在本領域做出了一定貢獻,在國內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的學者,他們聯名投訴的對象是2007年底當選工程院院士的劉興土先生。6位聯名舉報人中,69歲的孫廣友教授是年齡最小的一位,他與劉興土長期在同一地理所工作,是該所退休回聘的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孫廣友在國內外首次發現了泥炭紋泥構造和青藏高原苔原,獲得過“竺可禎野外科學工作獎”,是“國家有突出貢獻科學工作者”。
實際上,6位聯名舉報人中,有5位同在東北地理所工作,現均已退休。其中,80多歲高齡的黃錫疇先生是我國著名自然地理學家,第一屆“中國地理科學成就獎”得主。而75歲的裘善文研究員,在地貌與第四紀地質研究等領域有較深造詣,取得過包括國家八五科技進步獎在內的諸多獎項,是國務院特殊津貼領取者。
除東北地理所的老同事之外,另一位舉報者,是東北師範大學草地科學研究所原所長、我國著名草原生態學專家——李建東先生。
“大家之所以聯名舉報,一是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因為我們都是受害者;二是為了維護科學道德,與學術腐敗作鬥爭;三是為了維護院士榮譽稱號,作為我國科學技術研究領域的傑出代表,院士必須‘德藝雙馨’,在學術界起到表率作用。”幾位教授說。
劉興土院士回應
中國青年報記者對劉興土院士進行了採訪。採訪報導如下:
雖然事務纏身,但當記者提出要向他本人了解情況時,劉院士還是欣然應允。2月4日(註:2009年),在東北地理所副所長、黨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馬福安的陪同下,劉院士在單位接待了記者,就相關舉報作出回應。
首先,劉興土院士強調,被舉報的4本書都屬於他主編或編著的書,並非他自己“著”的書,而且投訴的絕大部分內容,都是由其他作者執筆撰寫的。
“如果落款‘著’,書中應基本上是自己的成果,起碼要以自己的成果為主。而‘編’書,可套用各方面材料按章節系統地編,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別人寫。作為編或編著的書,引用其他專業的研究成果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不可能所有專業都由你一個人搞,一本書可能牽涉好多專業,引用是不可避免的。”劉院士告訴記者,他迄今共出了18部書,其中主編8部,參編10部。
劉院士認為,對於“編或編著”的書,在引用前人成果時,如果是文字部分,只要列出參考文獻和頁碼,便不構成抄襲;如果是表格和數字,要在引用處註明資料出處。
“《松嫩平原退化土地整治與農業發展》一書第一章,引用李建東教授部分表格時,在表下方沒有註明出處,不符合出版要求,是錯誤的。”劉院士坦言。
“這部分內容由易某執筆撰寫,他在章後列出了參考文獻,同時在該節文字敘述中也曾提到鄭慧瑩、李建東,自以為已經說明清楚,向主編交稿時便沒有說明這些情況。”劉先生解釋,該章共有6節,他本人寫了兩節,第二作者馬學慧寫了3節,因易某隻寫了1節,故易某署名該章第三作者。
“該書沒有對外銷售,在贈送出去20多本後,李建東教授發現了問題,於是,我立即請執筆人向其道歉,並把其餘470多本書補貼了標註。我們還計畫把已贈出的書也追回來補貼標註。”劉興土先生翻開他手中的書,讓記者看上面補貼的標註。
“雖然我不是執筆人,但作為主編,我負有疏忽之責。事後,我曾給李建東教授所在高校的黨委書記打電話說,如果李教授有時間,我親自去拜訪一下,表示一下歉意,但這位書記一直沒有給我回話。
就《三江平原自然環境變化與生態保育》引用《黑龍江省三江平原治理規划水文地質報告》一事,劉先生回復,書中確實引用了該報告的,因該報告共307頁,未出版,故按要求在書中加了腳註。
劉院士告訴記者,該書對其他專業成果的引用,主要集中在前兩章。兩章中,對未正式出版的內部報告,加了腳註;對已出版的書或文章,列入了章後參考文獻表。
“這是符合出版要求的,出版社審稿時也未提出過不符合要求的意見,並不存在侵權問題。”劉先生說。
談到夏玉梅與顏秋蘭的內部報告被剽竊的投訴,劉院士表示,書中這部分內容由馬學慧執筆,馬學慧參加了該課題的野外調查、勘探、採樣及報告的編寫工作,同為課題組成員,報告作者名單中包括馬學慧。“因該報告為課題組的集體成果,按照我所關於資料共享的規章制度,課題組成員是可以引用的。”劉先生說。
至於“黃錫疇著名的沼澤發育多模式理論被剽竊”問題,劉院士解釋,其書《東北濕地》“沼澤發育模式”部分,主要參考的是馬學慧、牛××編著的中國地理叢書《中國的沼澤》,“因為該書對沼澤發育模式寫得比較詳細”。
他補充說:“另外,馬學慧關於發育模式的有關論述,發表於1982年6月出版的《地理科學》2卷2期,而黃錫疇先生的文章稍晚,發表於同年9月出版的《地理科學》2卷3期。由於這兩篇文章寫得都很簡單,所以《東北濕地》主要參考了《中國的沼澤》,並在分析中增加了許多實例,且在參考文獻中列出了《中國的沼澤》。”
提到“在集體著作《三江平原沼澤》前言中加上"最後,由劉興土同志統稿"字樣”一事,劉興土顯得一肚子委屈。他說:“該書是分章分部分寫的,先分章統稿,後由我進行統稿,做文字修改和圖表編排等。最後,根據出版社責編的意見,我又進行了一次修改。我確實做了統稿工作,在書稿最終送交出版社前,沼澤室也有部分同志看到了這個前言,因此不能說我是"背著集體私自加上的"。”
“就舉報人所投訴的各種問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都曾做過調查,我也就此遞交過完整的說明材料。我認為工程院最後的結論是實事求是的。”劉興土院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