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敏[明初官吏]

明肅寧人。推舉為孝廉,任中書省吏。後為楚王相府錄事,中書省把抄沒的官家婦女分給文臣家為奴,眾人勸他也要幾個伏事母親,他堅持不要,及中書省臣犯罪,省吏多為此受牽連被誅,獨敏獲免。帝稱讚其賢,提升為工部侍郎,後改任刑部侍郎。出外任為徽州府同知,有惠政,卒於官。

基本信息

史籍記載

劉敏 ,肅寧人。舉孝廉,為中書省吏。嘗暮市蘆龍江,旦載於家,俾妻織席,鬻以奉母。而後,入治事。性廉介,或遺之瓷瓦器,亦不受。為楚相府錄事,中書以沒官女婦給文臣家,眾勸其請給以事母。敏固辭曰:“事母,子婦事,何預他人。”及省臣敗,吏多坐誅,敏獨無所預。帝賢之,擢工部侍郎,改刑部。出為徽州府同知,有惠政,卒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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