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頭俗
亦稱獵頭俗。
砍下人頭並加以保存的習俗。割頭俗起源於某些相信所有生命依賴靈魂而存在的文化。以人來說,相信靈魂是在頭內。如將頭砍下,即可捕捉住在頭內的靈魂,此靈魂會增加在其族群的靈魂群內,而使該族的人口、牲畜和農作物豐盛。因此,割頭俗與把頭看作是靈魂住所的意識有聯繫,還與食人俗的某些方式有關,即把屍體全部或部分吃掉,以期把犧牲者的精髓轉移到食人者身上來;此外,還與男性生殖器崇拜和希求土壤豐饒的繁殖禮儀有關。它可能會因此而發展成以人獻祭這種與農業社會普遍聯繫的習俗。
割頭俗在世界各地都存在過,甚至可追溯到舊石器時代。在舊石器時代末期,巴伐利亞奧夫納特(Ofnet)阿齊利文化(Azilianculture)的遺留物中,小心砍下的頭與身體分開埋葬,證明人們相信頭是特別神聖或重要。在歐洲巴爾幹半島,這種習俗一直保留到20世紀初,那裡的人們認為被砍下頭的靈魂會轉移到砍頭者的身上。遲至1912年,蒙特內哥羅人(Montenegrin)為此目的,尚取下完整的頭顱,以頭髮系住佩戴在身上。在巴爾幹戰爭(1912∼1913)中,以割取鼻子來代替,習慣於割取鼻子和帶有八字鬍的上唇(便於攜帶)。在不列顛群島的愛爾蘭和蘇格蘭的交界地區,這種習俗大約持續到中世紀末。
希羅多德提到亞洲的割人頭者,在大英博物館來自尼尼微的一座浮雕上,亞述人被雕刻成正在一場戰爭中把割下的人頭帶走的形象。在非洲實行割頭俗的國家有奈及利亞,這裡的許多習俗,與印度尼西亞的習俗相同,都與農作物的豐收、婚姻和犧牲者的職責為下一世界的服務者有聯繫。
在東阿富汗的卡菲烈斯坦(Kafiristan,今努里斯坦〔Nurestan〕),割頭俗一直持續到約19世紀末,女子向成功突擊中取得人頭歸來的男子撒上小麥。在印度東北的阿薩姆以割頭俗聞名。事實上,所有居住在布拉馬普得拉河南部的民族,如加羅人(Garos)、卡西人(Khasi)、那加人(Naga)和庫基人(Kuki),從前都是割人頭者。阿薩姆的割頭俗繼續由襲擊者以奇襲的策略來達到目的。
在緬甸,有一些社團信守與印度實行割頭部落相似的習俗。佤族(Wa)人遵守一個明確的割頭季節,這期間為使農作物生長需要有生殖能力的人的精髓,徒步旅行者到處走就要冒風險。婆羅州、印度尼西亞大部分、菲律賓和台灣,也實行類似的割頭方法。1577年馬丁•德拉達(MartindeRada)曾在菲律賓報告過這種習俗,而呂宋島的伊戈羅特人(Igorot)和卡林阿人(Kalinga)至20世紀初始正式放棄這種習俗。在印度尼西亞,這種習俗擴展到希蘭(Ceram)島,島上的阿爾富斯人(Alfurs)是割人頭者。紐幾內亞的莫妥人(Motu)也是割人頭者。印度尼西亞的某些地區,如巴塔克人(Batak)和塔寧巴爾群島(TanimbarIslands)似乎已由食人俗取代。
在整個大洋洲,割頭俗有與食人俗混同的趨勢,但在許多島上對人頭的重視是確定無疑的。密克羅尼西亞的部分地區,被殺的敵人頭顱被砍下隨跳舞的行列一同行進,作為酋長支付公共開支需增加費用的藉口。以後,為了同樣目的,這些頭顱常被借給另一酋長,再如法泡製。在美拉尼西亞,頭顱常被製成木乃伊和保存起來,有時作為面具佩戴,目的是佩戴者會獲得死者的靈魂。同樣的,據報導,澳洲原住民相信被殺死的敵人的靈魂,會進入殺人者的體內。在紐西蘭,敵人的頭被乾燥和保存起來,皮膚上的刺花和臉部特徵都清晰可認。這種習俗使割頭俗發展成︰將有刺花的頭變成人們想要的珍品;毛利人的戰利品在歐洲需求下,使「醃製的人頭」成為船上載貨單上的正常物品。
在南美洲,人頭往往用去掉顱骨和以熱沙子包住表皮的方法保存起來,從而把它縮成小猴的頭部那樣大,但保持面貌不變。在那一點上,割頭俗可能與食人俗在儀式形式上有聯繫。雖然禁止割頭俗活動,但至20世紀中期,仍持續有這種習俗的零散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