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官的世界

第二章研究刑官生存的基本法文化背景,通過分析中國古代法的倫理品格,藉以說明作為刑官生存前提的制度和精神背景。 第三章研究刑官的群體結構,詳細說明哪些人屬於古代的司法群體並分析了他們在構成上的特點。 第四章分析刑官的知識結構,詳細分析了刑官的一般性知識和專門知識,通過對科舉、銓選、考課等制度的歷史考察,說明刑官知識沒有走向專門化的內在機理。

內容介紹

《刑官的世界》的研究涉及刑官在特定的時空背景下的生存環境、群體結構、知識結構、權力結構、倫理取向等問題,而且還將在發展、流變、延續的意義上,探討古代刑官文化在現代的延傳。全文共分七章,第一章探討“刑官”稱謂的合法性,藉助沈氏的《歷代刑官考》,說明為何用“刑官”作為古代司法群體的概括性稱呼。第二章研究刑官生存的基本法文化背景,通過分析中國古代法的倫理品格,藉以說明作為刑官生存前提的制度和精神背景。第三章研究刑官的群體結構,詳細說明哪些人屬於古代的司法群體並分析了他們在構成上的特點。第四章分析刑官的知識結構,詳細分析了刑官的一般性知識和專門知識,通過對科舉、銓選、考課等制度的歷史考察,說明刑官知識沒有走向專門化的內在機理。第五章分析了刑官的權力結構,由於現代的法律職業共同體既包括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法官和檢察官,又包括代表訴訟當事人的律師以及對法律作思辨式研究的法學家,因此,在對法律職業共同體的性質界定中並不包括權力方面的考量。但中國古代的刑官群體,則僅僅涵蓋國家官吏,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古代的刑官又可以被稱為“權力的共同體”。但權力的內容、結構、分工、內在運行機制等則有自己獨特的邏輯。第六章分析了刑官的倫理取向,人們歷來在法律職業群體特別是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研究中,強調司法倫理的重要性,甚至把它看做是法律職業存在的標誌之一。古代中國對於刑官的道德要求既有與現代相契合的地方,也有自己獨特的內容。通過對這方面內容的分析,筆者們既可以看到司法權在整個封建國家權力體系中的特殊性,同時也看到它發展的不全面性。第七章分析了刑官文化及其在現代延傳,如法律職業群體邊界的不清晰、法律思維的獨特性無法從管理思維中完全脫離出來、缺乏職業自律、司法倫理由於缺乏制度的支撐無法完全區別於生活倫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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