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由於詞義的引申和文字的假借等原因,一個字往往承擔著多項記詞職能或承擔著一個詞的多個義項。由於詞義的引申和文字的假借等原因,一個字往往承擔著多項記詞職能或承擔著一個詞的多個義項。為了使文字更為明確地記錄語言,人們就使用更多的字形來分擔文字的記錄職能,這就是文字的分化。用來分擔漢字記錄職能的字形就是分化字。而原先兼有多個記錄職能的字形則稱為源字。
分化職能方法
1、假借其他字分化職能
為了分化一個字的多個記錄職能,有時人們會借用其它字來進行分擔,使表義更為明確。
例:何——荷,指——旨,女——汝。
2、利用異體字分化職能
異體字是造字或書寫過程中產生的形體冗餘,為了減少字量的目的,可以在異體字認同之後把多餘的字形取消。利用異體字分化文字職能,則為異體字的不同字形賦予不同職能,使原本冗餘的形體各司其職,各得其所。
例如:猶(猶)——猷(音同猶,計謀、打算),亨——享,箸——著。
3、造新字分化職能
分化源字職能最常見的方法是造新的字形。造新字的方式包括在源字基礎上增加構件、在源字基礎上更換構件或對源字作形體改造。
例如:其——箕,赴——訃,母——毋。
類型
1、分化本義
有些字被常用的假借義或引申義占用後,會另造一個新字來承擔它的本義。
例:孰——熟,然——燃,莫——暮,暴(暴的本義是:曬(曬))——曝,益——溢,要——腰,禽——擒,原——源,州——洲,止——趾,責——債。
2、分化引申義
當引申義與本義的距離較遠時,有時會為引申義造新字,將引申義分化出去。
例:昏——婚,坐——座,齊——劑,尉——慰,竟——境,解——懈,賈(賈)——價(價),說——悅,知——智,被——披,沒——歿,反——返,食——飼,振——賑,張——帳。
3、分化借義
原來本義與借義共用一字,後來為了區別,用新的字形將借義分化出去。
例:象——像,辟——避、譬、僻,采——彩,牟——眸。
4、分化廣義
源字的表義很廣,後來這個意義的一部分由分化字承擔,源字和分化字的意義都變得更具體。
例:受——授,祝——咒。
相關新聞
2013年的《故宮日曆》封面上繁體的“歴”字引起了一些人的討論。有學者認為這是個別字,“歴”是經過的意思,不能用在此處,應該用“暦”或者是“厤”。對此故宮文化旅遊編輯室作出回復稱,封面、書脊沿用1935年版故宮日曆封面漢隸碑拓集字,“暦”為“歴”的分化字,因此採用的是漢隸中的“歴”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