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抓住根本

這一段以孔子談訴訟的話來闡發“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的道理,強調凡事都要抓住根本。審案的根本目的是使案子不再發生,這正如“但願世間人無病,何愁架上藥生塵”的道理一樣。 審案和賣藥都只是手段,或 者說是“末”,使人心理畏服不再犯案和增強體質不再生病才是目的, 或者說才是“本”。

作品原文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1)無情者不得盡其 辭(2)。大畏民志(3)。此謂知本。

作品注釋

(1)“子曰”句:引自《論語 ·顏淵》。聽訟,聽訴訟,即審案子。猶人, 與別人一樣。

(2)無情者不得盡其辭:使隱瞞真實情況的人不能夠花言巧 語。

(3)民志:民心,人心。

作品譯文

孔子說:“聽訴訟審理案子,我也和別人一樣,目的在於使訴訟不再發生。”使隱瞞真實情況的人不敢花言巧語,使人心畏服,這就叫做抓住了根本。

作品讀解

這一段以孔子談訴訟的話來闡發“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的道理,強調凡事都要抓住根本。審案的根本目的是使案子不再發生,這正如“但願世間人無病,何愁架上藥生塵”的道理一樣。 審案和賣藥都只是手段,或 者說是“末”,使人心理畏服不再犯案和增強體質不再生病才是目的, 或者說才是“本”。 說到底,是一個教化與治理的問題,教化是本,治理是末。正是由此出發,我們才能夠理解《大學》強調以修身為本,齊家、治國、平天下都只是末的道理。本末的關係如此,終始的因果也一樣。從哲學命題的角度來看,本末是本質論,終始是發展觀,千古哲學的兩大範疇在《大學》這篇儒學的入門讀物中以輕輕巧巧的八個字對仗而出:“物有本末,事有終始。”再以八個字加以乾淨利落的解決:“知所先後,則近道矣!”真是語言極度簡潔而蘊含無比深刻,顯出“經”的本色。

出處簡介

《大學》原為《禮記》第四十二篇。宋朝程顥、程頤兄弟把它從《禮記》中抽出,編次章句。朱熹將《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合編注釋,稱為《四書》,從此《大學》成為儒家經典。至於《大學》的作者,程顥、程頤認為是“孔氏之遺言也”。朱熹把《大學》重新編排整理,分為“經”一章,“傳”十章。

作者簡介

朱熹 朱熹

《凡事抓住根本》選自《禮記·大學》。朱熹把《大學》重新編排整理,分為“經”一章,“傳”十章。

朱熹(1130年9月15日~1200年4月23日) 字元晦、一字仲晦,號晦庵、晦翁、考亭先生、雲谷老人、滄洲病叟、逆翁。 漢族,祖籍南宋江南東路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省婺源),出生於南劍州尤溪。19歲進士及第,曾任荊湖南路安撫使,仕至寶文閣待制。為政期間,申敕令、懲奸吏、治績顯赫。南宋著名的理學家、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詩人、閩學派的代表人物,世稱朱子,是孔子、孟子以來最傑出的弘揚儒學的大師。

朱熹是理學的集大成者,中國封建時代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學術思想,在中國元明清三代,一直是封建統治階級的官方哲學,標誌著封建社會意識形態的更趨完備。元朝皇慶二年(1313)復科舉,詔定以朱熹《四書集注》試士子,朱學定為科場程式。朱元璋洪武二年(1369)科舉以朱熹等“傳注為宗”。朱學遂成為鞏固封建社會統治秩序的強有力精神支柱。它強化了“三綱五常”,對後期封建社會的變革,起了一定的阻礙作用。朱熹的學術思想在世界文化史上,也有重要影響。朱熹的主要哲學著作有《四書集注》、《四書或問》、《太極圖說解》、《通書解》、《西銘解》、《周易本義》、《易學啟蒙》等。此外有《朱子語類》,是他與弟子們的問答錄。

朱熹作為一代理學名家,著述甚多,主要有《四書章句集注》、《楚辭集注》及門人所輯《朱子大全》、《朱子語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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