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三)承擔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市級人民防空指揮工程的建設與監督管理;擬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保障方案並監督檢查;組織並指導城市防空襲演練。 (八)擬定國防交通保障計畫;承擔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徵用國防交通物資儲備和調動工作。 (十二)負責人民防空、交通戰備經費和資產的監督管理,編制人民防空、交通戰備經費預算並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六盤水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3號)和《中共六盤水市委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發〔2010〕4號)精神,設立六盤水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六盤水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加強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防空、國防交通方針、政策;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並監督實施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審核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審核、監督全市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人民防空事項;監督檢查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指導、監督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的行政執法工作。
(三)承擔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市級人民防空指揮工程的建設與監督管理;擬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保障方案並監督檢查;組織並指導城市防空襲演練。
(四)管理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監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五)負責組織和協調戰時發放空襲警報和實施燈火管制工作,承擔組織人口與戰備物資的疏散和隱蔽工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組織消除空襲後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工作。
(六)負責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練工作;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完成政府賦予的有關搶險救災任務。
(七)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擬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民防空工程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項目、設計的審批、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擬定人民防空工程經費的計畫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收取和使用工作;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指導、監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的人民防空事項。
(八)擬定國防交通保障計畫;承擔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徵用國防交通物資儲備和調動工作。
(九)戰時協同組織有關部門動員交通運力、戰備物資及專業保障隊伍開展支援部隊作戰工作;平時參與交通保障、搶險救災工作。
(十)擬定國防交通物資的規劃;承擔戰備物資調動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戰備林材的相關管理工作。
(十一)提出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建議;依據國防要求,擬定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基本建設規劃和計畫;協同發展改革、交通運輸、郵政通信等部門開展國防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
(十二)負責人民防空、交通戰備經費和資產的監督管理,編制人民防空、交通戰備經費預算並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水城軍分區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及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省交通戰備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交通戰備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財務、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目標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機構編制、人事、政策法規、宣傳、培訓等工作;指導人防工程平時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工作。

(二)人防業務科

擬定人防工程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人防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設計的審批、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擬定和提出人防工程經費的計畫安排建議並實施監督;指導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工作;負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和平戰結合使用費的收取、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防通信、警報所需經費、器材、物資的計畫安排;指導全市人防通信、警報設施的建設、使用、維護和管理工作。

(三)交通戰備科

擬定國防交通工作實施意見和辦法;擬定國防交通網路布局、交通運輸、基本建設的規劃、計畫和國防交通保障計畫;承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的組織工作;承擔市內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導、檢查和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國防交通物資儲備和更新工作;承擔國防林材的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交通戰備辦公室)行政編制10名。定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長3名。
工勤人員編制2名。經費由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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