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主要職責

安徽六安市城市綜合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的政策;起草有關我市城市綜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按規定組織實施。(二)負責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三)負責環境衛生作業單位的資質審批。(四)負責城區道路的清掃保潔和市容市貌整治;負責城區建設性、經營性臨時占道工程渣土、建築垃圾管理;會同相關部門管理城區臨時占道、停車、洗車場(點)、戶外廣告、標示牌、大型標語、臨街橫幅等設施;會同相關部門處置、利用、消納城區內固體廢棄物。(五)負責城區道路、橋樑、給排水管網、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依法承辦市政基礎設施占用、挖掘審批和給排水許可證發放工作。(六)負責城區廣場、水域(河道)、園林綠地管理工作。(七)負責城區生產、生活供水、排水和污水處理工作。(八)負責城區城市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後的監督管理。(九)貫徹執行省政府對六安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關行政處罰的實施細則,並按規定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城市行政管理執法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1、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依法拆除不符舍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擅自搭建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城市交通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違反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對環境污染危害較小,通過直觀判斷即可認定的,或者實施一次行政處罰即可糾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實施處罰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等侵占城市道路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8、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或批准,依法行使的其他權利。(十)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舉報、投訴、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制定各項工作計畫和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電子政務、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對領導批示和重要事項的催辦、督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人大、政協的議案、提案、建議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承辦局黨委日常工作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系統內群團工作。

計財裝備科

負責承擔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和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屬各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落實財務管理的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局執法裝備購置、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容環境管理科

掛行政審批服務科,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城區容貌標準和管理規劃、計畫、各類建築立面的裝飾出新、沿街單位拆牆透綠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美化、亮化管理工作;負責域區道路及兩側的城市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上張貼、懸掛各種宣傳品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的“門前三包”管理的指導、檢查、監督工作。履行法律、法規賦予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審批的相關職責,審查、受理、核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有關證件、證明,對行政許可、行政審批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及業務諮詢工作。

法制科

負責起草城市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制訂年度法律法規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和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諮詢和行政執法宣傳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技能培訓;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舉報、投訴、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局屬執法機構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信訪接待工作;負責組織調度城管行政執法力量開展專項執法工作。

監察科

負責對城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督察考核;負責對局屬執法機構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完成任務情況的督查考核;負責對行政執法隊伍依法執法、文明執法及隊風隊紀、儀容儀表的督察;負責接待處理民眾對城管執法人員的舉報投訴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工作。

規劃監督科

負責城區城市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後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科

負責城區市政、園林綠化、公用事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市政、園林、城區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燃氣公用事業管理,並承擔全市上述公用事業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市政、園林綠化、公用基礎設施的維修、改造工作;負責全市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處理、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資質審查、報批工作;組織協調局屬相關企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建設性、經營性臨時占道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工程渣土、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安全生產工作。

直屬機構

城管城東執法支隊:1、負責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皖西大道、經三路、正陽路、東城路、皋城東路、壽春路、高速連線線的市容市貌管理,執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2、負責高速連線線、經三路、皖西大道的戶外廣告管理,對戶外廣告、標示牌、大型標語、臨街橫幅等設定的審批和綜合管理;3、對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衛生進行監管;4、對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存量違法建設進行查處和組織拆除,執行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開發區範圍內2011年12月之前已建成的未經批准或不按批准內容建設建築物、構築物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5、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安市污水處理管理處:2000年3月24日,經六安地區行署批准,成立六安市排水有限公司,2007年4月,經市編辦批准,成立六安市污水處理管理處,與六安市排水有限公司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負責六安市城市污水處理項目及設施的運行、建設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城市污水排放、處理、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參與制定城市污水專業規劃和污水處理實施細則;負責六安市城區內污水排放管理和建設工程項目排水設計及施工的審查、監督、驗收;對排污戶進入城市污水管網的水質實行督查、檢測,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負責城市供水和自備水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具體負責指導、監督污水處理廠和管網泵站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受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籌資建設城市污水處理續建工程等。單位現有日處理能力8萬噸污水廠1座、污水提升泵站10座、污水主管網145公里、污水收集數位化監控中心1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為80%,現有員工76人,其中黨員15人、大專以上學歷36人、中級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17人。六安市污水處理項目的實施,大幅度削減我市淠河以及淮河流域的水污染負荷,對改善市民生活環境、營造六安碧水藍天、保護六安市和合肥市的飲用水水源、改善城市投資環境、促進六安市經濟全面可持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為六安市摘取“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中國水環境治理優秀範例城市”和“省級園林城市”榮譽奠定了基礎。我單位先後獲得安徽省人民政府污染減排目標超額完成獎先進單位,省級園林單位,全省建設系統第一屆、第二屆文明單位,市級文明單位,先進黨支部等多項榮譽。
六安市市政工程管理處簡介:六安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成立於1979年10月,現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原隸屬市住建委,2010年12月通過市城管體制改革,整建制劃轉到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全處下設五所(道路、橋樑、排水、路燈、養護)及一辦兩科一公司(辦公室、財務科、工程綜合管理科及市政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全員職工188人,其中退休職工49人,征地協定工22人(已退休7人),落實政策編外人員4人(已退休1人)。在崗人員131人,其中市政專業註冊建造師5人,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20人,配備了各類養護專用設備。主要職責和管轄範圍。市政工程管理處主要職責是:對市區內主要道路的快車道、慢車道、人行道、下水道、路燈、橋樑等市政設施行使管理、養護和維修職能。道路、橋樑、排水、路燈四所主要承擔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職能,市政養護所主要承擔市政公用設施的養護維修工作。截至二〇一〇年底,管轄範圍內的市政設施具體設施量情況如下:城區主幹道路24條,全長97.68公里,車行道總面積222.69萬平方米;人行道面積53.87萬平方米;雨水管道137.23公里,雨水井3858座,收水井7817座;市區排水體系14條,73.02公里;橋樑8座,長度1.77公里,面積3.65萬平方米,橋涵36座;路燈燈竿3161柱,9428盞路燈,總功率1948.6千瓦,控制箱195個。
六安市城區新老淠河綜合管理局隸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容局)管理的副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一個綜合辦公室,2009年5月26日正式掛牌。管理範圍:老淠河:六安市城區段,南自312國道大橋上游500米,北至合六葉高速公路下游500米,長約24公里;以及約5公里長的月亮島堤岸。東西岸有堤防(含堤路結合)的為堤腳外20米護堤邊線內;堤岸與濱河道路分離的,有路的以道路外線為界,路外側有景觀的以外側景觀帶為界;無路無堤的以現有的河岸外20米為界。具體河道岸線的界限,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會同水利、建設、規劃、交通等有關部門提出方案報市人民政府劃定。淠河總乾渠;上自蘇埠橋下至羅管閘,長約32公里的渠道水面及沿河兩岸規劃範圍內的園林綠化設施(已集中形成公園的綠化除外).主要職責為:1、參與淠河六安城區段河道管理範圍內新建項目方案的審查工作;參與制定淠河六安城區段防洪排澇方案。2、負責淠河六安城區段河道管理範圍內堤防、護坡、河道、灘地、橡膠壩等工程設施的管理、保護與維修(城區淠河防洪工程管理局管理的排澇站、排澇涵閘除外),橡膠壩工程由綜合管理局指派在編的專業人員實行24小時全過程控制管理,確保橡膠壩工程安全運行;負責月亮島的堤岸及相關設施的管理和維修;負責管理範圍內的水面及兩岸堤防及工程設施的管理。3、負責淠河及淠河總乾渠城區段的清障、水面開發及台地環境管理,負責園林綠化維護與管理,負責管理範圍內的采砂、採石、取土、打井、鑽探、爆破、挖築魚塘、種植養殖等危害堤防安全活動的管理及河道管理。4、負責管理範圍內的道路、雕塑、護欄、救護設施、景觀燈、城市照明設施等附屬公共設施的管理及維修維護5、在管理範圍內,協助水利部門保護水利工程的安全,保障河道整潔與行洪安全,承擔水上救護工作。6、從嚴管理,維護淠河及淠河總乾渠水源安全和兩岸良好環境。7、協助有關部門編制水利工程設施年度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的計畫。
六安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六安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是由市公安局派駐到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進行治安秩序維護的一支服務力量。必須嚴格遵守《人民警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市公安局的領導下開展警備活動,日常管理服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統一安排。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處置危害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處罰權工作的重大事件。二、預防、並先期處置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中發生的各類群體性事件。三、負責調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中發生的治安糾紛,偵查和查處職能範圍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四、協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做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五、負責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中有關治安管理業務數據的統計和情況綜合分析,為上級決策提供依據。 六、完成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安市環境衛生管理處:是在原六安縣城關鎮環衛所的基礎上於1981年1月成立,1999年撤地設市時整建制上劃。主要職責是:負責城區主幹道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處理、公廁清掃保潔、糞便清運處理和主幹道灑水降塵工作;宣傳環境衛生法規,治理“髒亂差”,美化城市環境。市環衛處內設職能科室6個,下屬19個環衛保潔所,1個廁管所,1個垃圾清運隊,有幹部職工1213人。2005年5月份以來,市環衛處擔負著六安城區347萬m2主幹道的清掃保潔任務;擔負著市管103座公廁的管理任務;擔負著城區生活垃圾和糞便的清運處理任務,日清運生活垃圾380噸、糞便0.5噸;擔負著城市中心區98萬m2主幹道灑水任務。全處幹部職工充分發揚“寧願一人身髒,換來城市清潔”的環衛精神,始終保持“熱愛皋城,獻身環衛”的工作熱情,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有力地推動了六安環衛事業的發展。六安市環衛處也於1994年7月被評為“六安市(縣級)文明單位”,2001年9月被評為 “六安市第一屆文明單位”,2002年5月、2006年5月被評為“安徽省建設系統‘十五’發展創新工程先進集體”,2007年9月被市政府授予“六安市先進集體”,2009年2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六安市城市建設管理先進單位”,曾獲得2000、2002、2003、2004、2006年度“六安市建設系統先進單位”等榮譽。
城管督察支隊:1、督察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及協管人員履行職責、執行巡查制度、遵守紀律和完成任務的情況;2、負責現場督察重要城管執法部署、措施、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3、負責現場督察城管執法人員出勤、著裝、儀表儀容、廉政勤政規定的落實情況;4、負責現場督察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車輛和執法標誌使用情況;5、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及投訴事項中涉及執法人員違法違紀問題;6、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城管機動執法支隊:機動執法支隊共有 35人:其中事業在編 15人,借調10人,協管員10人。1、負責對戶外廣告、標示牌、大型標語、臨街橫幅等設施的勘察設計和執法管理;2、執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3、執行市政公用事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違反市政公用事業設施管理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4、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班子

郭強(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劉斌(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市容環境管理科(行政審批科),市容執法支隊、公用事業執法支隊。負責黨建、計畫生育、文明創建、雙擁、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工作。
韓勤(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處、自來水公司、排水公司,聯繫治安支隊五大隊、新奧燃氣公司。負責市政、給排水、燃氣等公用事業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田興全(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法制科、規劃監督科、園林局。負責法制宣傳、信訪、招商引資、園林綠化工作。
丁以美(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人事教育科、城東執法支隊、聯合執法支隊。負責人事教育、離退休老幹部、聯合治超、工程渣土管理。
張一鳴(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主持紀委工作。分管辦公室、計財裝備科、監察科、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城管公眾服務中心。負責綜合文字、政務公開、信息公開、電子政務、宣傳、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裝備管理、財務工作、機關行政事務,政風行風建設、機關效能建設。
湯長祿(黨委委員、市新老淠河綜合管理局局長、市環衛處主任):主管市淠河管理局、環衛處全面工作。分管規劃執法支隊。負責違法建設查處工作。
朱宏(黨委委員、副局長):主管督察支隊、排水公司工作。分管巡查支隊,協助分管規劃執法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王啟紅(工會主任):主管計財裝備科和工會工作,分管群團組織、關心下一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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