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第3條規定:"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程式規則(試行)》第2條艦定:"公證處依據事實和法律、法規、規章,獨立辦理公證事務,不受其他單位、個人的非法干涉。"由此可見,我國辦理公證事務的機構是公證處,公證機構就是對各公證處的總稱。公證處由國家設立,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辦理公證業務及相關的法律事務。
公證機構是國家專門設立的、依法行使國家公證職權,代表國家辦理公證事務、進行公證證明活動的司法證明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第3條規定:"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程式規則(試行)》第2條艦定:"公證處依據事實和法律、法規、規章,獨立辦理公證事務,不受其他單位、個人的非法干涉。"由此可見,我國辦理公證事務的機構是公證處,公證機構就是對各公證處的總稱。公證處由國家設立,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辦理公證業務及相關的法律事務。
價值是現代西方政治學理論和法學理論中經常使用的一個概念,通常用以下涵義界定:價值是“值得希求的美好事物的概念,或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本身.價值反映的...
理論基石 目標 衝突 衡平原則 實現《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2002年2月20日法務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
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 如下《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為了加強對公證機構的審批管理和執業監督,規範公證機構的執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以下簡稱《公證法》)和有關法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令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公證機構設立審批法定公證又稱強制公證或必須公證,它是就公證事項的重要性而言的,在社會生活中,某些重大的法律行為、法律事件和文書,法律明文規定為必須公證事項的,均必須進行...
涵義 公證問題 具體事項 公證範圍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
歷史 公證行為 公證組織 婚前財產 公證費用公證權是公證機機構依照法律原則和規則就公證申請人提出的公證請求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辨別、選擇與斷定的權力。公證權長期以來依附於國家行政權,公證活動也習慣...
基本內涵 歷史嬗變 司法關係 行政權關係 立法權關係招標公證是指招標公證人根據招標人的申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標檔案等要求,對整個招標投標(以下簡稱招投標)活動進行現場見證,證明其真實性、合法性的...
必要性 作用 問題 模式 內容《公證程式規則》已經2006年5月10日法務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法務部2002年6月18日發布的《公證程式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公證當事人 第三章 公證執業區域 第四章 申請與受理繼承權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律規定證明哪些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享有繼承權並證明其繼承活動真實、合法。繼承權公證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有無遺囑...
界定範圍 處理方式 申請辦理 代位繼承處理 共同遺囑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