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學

公派留學

公派留學,是人才強國戰略的重大舉措,根據現代化建設發展需要選拔優秀人才出國深造的一條重要途徑,一般派往科技教育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直屬於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負責國家公派留學工作的具體實施。 國家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資助、管理,以利於發展中國與各國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與了解,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事業。

基本信息

相關政策

選派專業領域

重點公派為能源、資源、環境、農業製造、信息等關鍵領域及生命空間、海洋、納米新材料等戰略領域和人文套用社會科學等。但是各個領域都有公派名額(本訊息從中央音樂學院學生口中得知),音樂系也有,只不過不是 重點公派對象。名額較少,資助較弱。

資助範圍

住宿費、一伙食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一次性安置費、交際費等,具體資助標準按教育部、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類別和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2、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3、博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限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為準;

4、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5、碩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 具體根據所申請獎學金項目的相關規定執行;

申報基本條件

博士研究生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具有碩士學位,或申請時為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在讀碩士生(含應屆碩士畢業生)或博士一年級學生。

碩士研究生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0歲,具有學士學位或優秀本科畢業生,身體健康,表現良好。

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歲,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各級行政單位、科研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

高級研究學者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5歲,除應符合訪問學者的申請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骨幹;

②“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當年確定支持的創新團隊中的骨幹或“新世紀優秀人才計畫”入選者及其他國家級人才計畫入選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國家重點學科學術帶頭人;

④中央國家機關、地方行政管理部門、國有大中型企業高級行政管理人員。

其中教學科研人員應為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央國家機關、地方行政管理部門管理人員應具有副司局級(包括副司局級)以上行政職務;國有大中型企業管理人員應具有相當於副司局級(包括副司局級)以上行政職務。

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和在校優秀學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詳見《201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一覽表及項目指南》);

5、曾經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

選拔辦法

(一)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凡符合申請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式申請。

(二)申請時間:一般為每年2月20日—3月20日。

(三)申請辦法: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申請人登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並按規定提交申請材料。

(四)具體選拔辦法按《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選拔簡章》的規定執行。

資助內容

一般為往返國際旅費和在外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具體資助項目、標準在錄取時確定。

錄取

博士/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錄取結果在每年5月份公布,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錄取結果在每年7月份公布,錄取通知將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

派出及管理

留學人員在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定書》並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手續。派出後應遵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定書》的有關約定。

留學期間,留學人員應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管理,派出單位應採取切實措施,加強留學人員在外管理及回國服務工作。

回國就業

國家鼓勵回國就業,並要求籤訂回國就業契約,公派留學每年僅限幾千人,因此很受歡迎,前景很好。

好處

促進知識的傳遞性,發展國家,有利於個人學業的發展。

疑問解答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及國家公派專項研究生獎學金項目有什麼區別?

主要是選拔範圍不同。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面向60所簽約項目高校選拔(項目院校詳見項目選拔簡章)。國家公派專項研究生獎學金項目面向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簽約高校以外(專項碩士項目除外)高校和其他單位選拔。上述兩個項目選拔標準、要求、資助標準相同。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資助內容主要包括一次國際往返旅費及獎學金生活費,其中獎學金生活費是指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用,包括:一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零用費等。具體資助標準按教育部、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此外,對少數赴國外一流高校,一流專業攻讀博士學位人員,如其學科專業確為國家急需、且難以獲得外方學費資助,特別是人文及套用社會科學專業,可提供學費資助。

已經獲得全獎的人員是否可以申請?

原則上可以。如果外方大學允許已獲學校全獎者申請其他獎學金,則該生可以向國家提出公派研究生申請。凡被國家公派留學基金錄取者必須按協定履行公派出國人員義務,承擔相應責任,接受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管理。

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是否可以資助前往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高校學習?

不可以。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請6個月以下的項目?

不可以。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留學期限為6-24個月,不接受少於6個月、多於24個月的申請。

錄取通知書/邀請函、研修計畫/學習計畫是否需要提交原件?

不需要。申請人只需提供邀請函/錄取通知書、學習計畫/研修計畫的複印件、傳真件,或有外方電子簽名的列印件,原件請申請人自行留存。另,提交給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材料都將用於評審並留存,提交後將不予退還。

申請表提交後是否可以進行更改?

受理機構未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接收申請表以前,申請人可以將已填寫的網上申請表提回並進行修改。申請人可使用註冊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後點擊提回申請表按鈕,將申請表提回後進行修改,但修改以後必須重新進行提交並列印。受理機構如已在網上接收申請表,申請人將無法再更改申請表信息。因此,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請務必仔細核對無誤後方可提交。

人才流失

我國流失的頂尖人才數量居世界首位,2013年的一個權威數據顯示,中國科學和工程領域人才出國滯留率平均達87%。當前國際人才競爭越發激烈,如何以靈活的政策和機制積極參與競爭,對中國來說越來越迫切。在國際人才競爭的大環境下,政府應積極針對歸國人才的工齡接續、社會保險等作出特殊政策安排。

精英出國“蒸發”令單位無奈 人才流失對國家有損

“你媽媽喊你回家吃飯!”近些年國內很多科研單位、高校、醫院對滯留海外的自家“人才”發出類似的喊話聲——在黨報、省報、都市報上張榜公告,對故意躲著單位的出國人員按辭退或自動離職處理。被“喊”回來聯繫的滯留人員多是上世紀90年代前後自費或公派去已開發國家留學的骨幹人才,現實情況是,多數人已定居海外、為人所用,這對中國來說就是人才流失。如今國內單位集中清退出國逾期不歸人員,從表面看,是用人單位對不守規矩者早該進行的了斷。以公告方式喊話、處理是用人單位的無奈之舉,他們了斷的是法律規章層面的人事關係,卻仍期待和這些在海外的人才保持“血脈聯繫”。一名要求隱匿身份的高校人事處負責人坦言:“我倒不希望有人看到公告,別傷了感情。這些在外成材的人哪怕回來短期交流和合作,對單位也是有益的。”

“科教單位最怕傷了感情”

7月初,一則中國某科研單位在全國性日報刊登的“出國逾期不歸按自動離職處理”的公告頗讓人感慨。公告寫明,該科研機構趙某等40餘人因自費出國留學、探親及移居國外定居等原因逾期不歸,並長期不與單位聯繫,令單位無法寄送有關人事處理檔案,故根據國家與單位相關政策,對這些人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告寫明:“在公告發布一個月內,上述人員應主動與單位人事部門聯繫,辦理檔案轉遞手續。”這40餘人中,有一半的人上世紀90年代出國,有16人的自動離職時間是按2000年或2001年起算,只有5人是在2005年到2010年期間逾期不歸。無獨有偶,《陝西日報》今年6月也刊登過西北政法大學、西安工程大學的辭退公告。兩所高校先後回應媒體詢問,確認辭退的均為長期在編不在崗的教職工,其中多數人離崗超過十年,其中包括出國逾期不歸的情況。

不完全統計,2005年以來,國內至少有數十家科研單位、高校、醫院、機關以發公告形式,對出國逾期不歸人員進行辭退或按自動離職處理。記者採訪中,有相關單位人事處負責人透露,今年上半年的集中清退,和國務院2015年2號文所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

這意味著,部分單位在新一輪整理上報編制內人員名單的節點上,要對長年出國不歸人員有所決斷。一家科研單位人事處處長李燦覺得這事處理起來挺棘手,“現在保險要調整,我肯定不能給他(不歸人員)留編制,那等於虛報‘吃空餉’呀。這些人我們聯繫不上,怎么算了斷人事關係、如何轉遞檔案,都需要有個依據。”

發公告“隔空喊話”,成了這些被出國人員滯留不歸問題困擾的單位最常採用的方式。李燦遇到過一名上世紀80年代出國、一直滯留海外的同事,到退休年齡突然回來,向單位要待遇。李燦說:“這種情況我很難處理。其實也不知道有多少法律效力,只希望能在人事關係上有個了斷。”記者在採訪中得知,有的單位3年前刊發公告,但至今無一人主動與原單位聯繫。李燦無奈地表示:“其實我們也知道,99%是不會回來的。他們大多去的是美國、加拿大和西歐國家。”

人才出國逾期不歸的話題每見諸輿論,觸發的往往是民間兩種情緒:一,沒良心沒愛國熱情的逐利者算什麼人才?二,“吃空餉”太可恨。然而現實中,用人單位與出國逾期不歸人員的關係要複雜許多。

用人單位雖然採取公開辭退或按自動離職處理的做法,但內心還是希望被辭退人員終能回來做些貢獻,這樣的矛盾心理普遍存在。對約定留學期滿不歸、不打招呼甚至徹底失聯的人,用人單位往往在一定時期內持容忍態度——停薪但保留編制、檔案和公職。為什麼?答案就兩個字:惜才。

中西部某高校人事處處長王贇告訴記者,其所在學校編制內教師出國時間最長的已有27年,“走的時候都是高端人才”。前幾年,逢年過節,王贇還會和人事處的同事到這些人在國內的親屬家拜訪,能聯繫上本人的還時常發郵件聯絡感情。“盼著能有人回來,但這么多年過去,沒人回來,占著編制又不教學,於法於情於理,確實到了必須清退的時候,否則對在校老師也不公平。”

李燦說:“當年出國的人,現在很多在國外相關科研領域已具有相當的成就,當然,也有混得不好的。從內心講,我們不希望辭退,更不想發公告,還是希望彼此合作,哪怕是短期回來授課和開展科研合作。”

一所高校的人事處負責人表示,該校發公告辭退海外滯留人員是為排除人事糾紛,走下程式。“科教單位最講究開放包容,傷了感情,這些人才不回來,或者回來去了其他單位,損失比給他們留編制更大。”“怕傷感情”“影響人才吸引”被科研單位和高校人事處負責人反覆提及。

對逾期不歸人員要不要追究

王贇所在高校,出國逾期不歸人員超過半數滯留美國。“出去這么久,很多人在國外混得不錯,拿了綠卡,也不在乎國內的編制。”王贇說,單位本意是希望他們將來能回校授課。王贇所在高校有這樣的兼職教授,主業在海外,家人都在國外生活,逢假期回校授課做項目,“大家按契約來,他以後願意回國退休也有保障,這樣關係處理得挺好”。

在中國與全球化智庫主任王輝耀看來,滯留海外不歸有不同程度的歷史因素,一些老的政策和滯後的機制影響了人才回流。多家單位的人事部門負責人也有同感。以李燦所在的科研單位為例,大半出國逾期不歸人員是上世紀90年代自費出去的,按相關規定可保留公職一年,但自費留學和公派不一樣,沒有回國服務的約定。王贇所在高校的出國不歸人員,大半是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被公派出國,僅有少數自費留學或以探親名義告假。一般來說,公派留學未經批准逾期不歸的,一年內停薪留職,一年後是否保留公職,視不同情況由派出單位決定。

多數派出單位的選擇是,再等一等。過去幾年,李燦和本單位在海外的人員有過接觸。“他們出去的時候,也是為了追求更好的科研環境,當時國內很多領域的研究是有斷層的,出去才能得到專業指導,當時出去的都是精英。”但時間一長,這些精英就拒不接聽單位的電話,或者找些理由搪塞。有的是迫於家人的壓力留在國外,有的是自己在海外有更好的發展,有的與原單位關係鬧僵後更不願回來。

王輝耀的觀察是,在中國政府“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發揮作用”的方針下,過去用人單位一般對出國逾期不歸人員的過往行為不做追究,對人才回流持歡迎態度。

國內知名移民法學者劉國福提出,對出國逾期不歸人員一概不予追究,並不合適。劉國福說:“不管你成長為多高級的人才,也要尊重法律,尊重國家,尊重單位和同事。有些人長期不與國內聯繫,把單位保留的公職視同兒戲,在滯留海外期間占用國內資源,這些人如果只要回來就不究過往,是不是對其他人有所不公呢?”

公平比優待更能留住人才

很多單位刊登的公告顯示,2010年以後出國逾期不歸者明顯減少。特別是過去十年的留學制度建設以及國內經濟發展、科研投入增大、基本待遇改善等因素,使公派出國逾期不歸的現象大幅減少。按照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數據,中國公派留學生規模從1996年的每年不足2000人增長至2015年的2.5萬人,同期回國率從約70%提升到目前的98%以上。

李燦強調其所在科研單位的滯留不歸者都是自費留學的人。2010年之後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無一人滯留海外。“制度約束之外,國內科研環境的改善、科研經費的提高、與國外收入差距縮小,是根本原因。”李燦所在單位近年吸收了多名“千人計畫”歸國人才,“早年出去的現在很多有回國發展的想法,或是年齡到了,想落葉歸根,發揮餘熱,國家現在有很多特殊政策,包括給家屬待遇,讓人才安心發揮所長”。

劉國福認為,現階段國內給歸國、來華人才特殊政策,是現實之舉,然而特殊政策帶來的是短期結果,並可能形成一定的既得利益群體。他認為,如果一直把引進海外人才的重點放在特殊政策上,總是強調提供特殊優惠待遇,那是捨本逐末。劉國福說,國家要制定有長遠目標的人才戰略,把特惠推向普惠,“很多人才要的不是你給我多少特殊待遇,而是要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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