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銖錢

語出:《漢書·高后紀》:“行八銖錢。”顏師古注引應劭曰:“本秦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即八銖也。漢以其太重,更鑄莢錢,今民間名榆錢,是也。民患其太輕,至是復行八銖錢。”

意義

八銖錢,一種初的貨幣型制。八銖錢屬於半兩錢的一種,通行於前漢呂后二年至六年間(前186年至前182年)。法定直徑依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可知必在1.86厘米以上,依法並無法定重量,但大致為八銖重。其因漢高帝莢錢(一銖)型制過輕而加以發行,後以八銖錢價值過高,對小額貿易極端不便,故旋於呂后六年廢止,改行五分半兩錢。

起因

秦始皇統一併簡化幣制,不僅有利於統一國家、人民的經濟生活,而且半兩錢的圓形方孔的形式也成了此後歷代封建王朝錢幣的定製。漢初因襲秦的半兩錢制,但幣制很亂。漢高祖劉邦聽民私鑄錢,所造錢既小且劣,有輕到一銖以下的。因為錢的方孔太大,周邊象四片榆莢合成,被稱為“莢錢”(或“榆莢錢”)。由於貨幣減重,物資缺乏和商人囤積居奇,以至物價高昂,米一石且貴至萬錢。呂后二年(前186)決定加重貨幣來提高幣值,由政府鑄八銖錢。六年,由於與南越匈奴作戰,軍費開支大增,又重新實行貨幣減重,行五分錢(即半兩的五分之一),民間也稱為莢錢。高帝末年和呂后時曾禁民私鑄錢。文帝五年(前175)改鑄四銖錢,除盜鑄之令。但由於新鑄的錢和過去的錢,錢文都為半兩,同在市場上流通,大小、輕重、優劣不一,用輕錢時需再加若干,交易很不方便,再加上諸王、達官、豪富大量私鑄牟利,更增加了幣制的混亂,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生產和交換,也不利於國家的統一。漢武帝劉徹即位後,再圖改革幣制。元狩五年(前118)鑄五銖錢後,半兩錢遂正式廢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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