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八一勳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著有功勳人員的一種證章。
八一勳章的中心圖案是紅星和八一,突出反映中國共產黨於1927年8月1日獨立領導革命武裝的光輝史實;
八一勳章為鈍五角星形,略章為紅色底色上表示勳章級別的一至三道黃槓。
等級
八一勳章分為3個等級,分別是一級八一勳章、二級八一勳章和三級八一勳章。
背景
1955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7次會議根據國家憲法規定,作出《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決議》,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條例規定,勳章分一、二、三級,獎章不分級。
勳章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予;獎章由國務院批准,國防部長授予。授予勳章、獎章的條件,以參加革命時間的長短和當時職級的高低,以及是否一直堅持革命工作而無重大過失為依據。授予勳章、獎章的同時發給證書。
勳章的頒發工作,原計畫分兩期進行。1955年頒發現役軍人的勳章、獎章,1956年頒發轉業、復員和離隊軍人的勳章、獎章。第一期完成後,第二期因故沒能按計畫實施。 這次依據國家憲法頒發勳章獎章,是對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各個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一次總結性獎勵。這種殊榮,不僅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立功受勛人員的關心,也是對中國人民解放軍偉大歷史功績的肯定,對全軍官兵具有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
資格
授予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
1、一級八一勳章授予當時的師級以上幹部。
2、二級八一勳章授予當時的團級和營級幹部。
3、三級八一勳章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1936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二方面軍和第四方面軍,1935年9月30日前參加陝北紅軍和紅二十五軍,1937年7月6日前堅持各地游擊戰爭和參加東北抗日聯軍的連級以下人員。
4、八一獎章授予在1937年7月6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的上述人員以外的人員。
獲得者
元帥(10人)
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
大將(10人)
粟裕、徐海東、黃克誠、陳賡、譚政、蕭勁光、羅瑞卿、張雲逸、王樹聲、許光達。
上將(49人)
張宗遜、宋任窮、趙爾陸、蕭克、王震、周純全、許世友、劉亞樓、鄧華、陳再道、楊得志、彭紹輝、王宏坤、李克農、陳伯鈞、李達、楊成武、李濤、蕭華、甘泗淇、賴傳珠、陳奇涵、宋時輪、陳錫聯、陳士榘、王新亭、謝富治、葉飛、黃永勝、朱良才、楊勇、張愛萍、傅秋濤、韓先楚、洪學智、李志民、周桓、李天佑、劉震、楊至成、王平、鍾期光、郭天民、賀炳炎、傅鍾、周士第、閻紅彥、王建安、李聚奎。
中將(67人)
孔慶德、文年生、方強、王諍、王必成、王近山、王尚榮、甘渭漢、鄺任農、劉志堅、劉轉連、劉培善、劉道生、孫毅、朱明、朱輝照、畢占雲、吳先恩、張令彬、張達志、張經武、張賢約、李天煥、李壽軒、杜義德、楊梅生、肖向榮、肖新槐、陳先瑞、冼恆漢、周玉成、周志堅、林維先、歐陽毅、鄭維山、姚喆、胡奇才、趙鎔、饒子健、倪志亮、唐天際、徐立清、徐深吉、晏福生、聶鶴亭、莫文驊、郭鵬、郭化若、錢鈞、陶勇、崔田民、曹里懷、梁從學、彭明治、程世才、韓偉、詹才芳、廖漢生、譚希林、劉少文、周仁傑、楊秀山、譚家述、張才千、彭林、鍾赤兵、饒守坤、賀誠。
少將(35人)
韓東山、孫超群、李信、金如柏、賀慶積、袁克服、譚友林、劉子奇、吳世安、汪乃貴、葉長庚、蘇進、張平凱、賀晉年、常玉清、陳外歐、張廣才、李銓、吳自立、唐健伯、黃立清、雷震、王兆相、白志文、蘇鰲、李赤然、張震東、丁先國、朱紹田、劉玉堂、吳誠忠、戴文彬、秦化龍、劉文學、程儒珍。
大校(3人)
周時源、羅厚福(他們以後晉升為少將)、幸世修(未晉升)。
轉業到地方的人員(4人)
馮白駒、馮仲雲、李延祿、周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