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查的特點
清查的內容全面,清查的範圍廣泛,能夠全面核實會計主體所有的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和債權債務的情況;但全面清查需要投入的人力多,花費時間長。
企業實施全面清查的時機
全面清查涉及的內容多,工作量大,範圍廣,清查費用相應較高,一般只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進行:
(1)年終決算,編制年度會計報表前;
(2)企業撤銷、合併、分立或發生隸屬改變關係時,以明確經濟責任;
(3)企業清產核資或進行資產評估時,以摸清家底;
(4)企業發生其它重大體制變更或改制時。
(5)單位主要負責人調離工作時。
全面清查的對象
(1)各種機器設備、房屋、建築物等所有固定資產;
(2)材料、在售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流動資產;
(3)現金、銀行存款等各種貨幣資金;
(4)在途材料、在途貨幣資金等在途資金;
(5)各種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的債權債務等結算資金;
(6)委託其他單位加工、保管與代銷的材料、商品物資,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
(7)代外單位加工、保管的各種財產物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