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與研製
(1)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構想的提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體育界在深化體育體制改革的大環境下,對民眾體育工作進行了新的研究和認識。在1993年4月的全國體委主任會議上,國家體委副主任徐寅生同志接著作了題為《加強巨觀管理,抓好民眾體育工作》的講話,他指出:“各級體育行政部門必須轉變職能,要有切實可行的措施,切實抓好民眾體育工作”;“近期內國家體委擬與有關部委配合,準備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把全民健身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在全體國民中推行。”
1993年5月24日,《國家體委關於深化體育改革的意見》頒發。其附屬檔案《關於民眾體育改革》中指出:“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國家體委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推行一個社會支持、全民參與的健身計畫。全民健身計畫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體育行政部門要有職能部門主管這項工作,加強領導,制訂規劃,以保證計畫的實施。體育科學研究部門要積極承擔全民健身計畫的設計,修改、完善現行的體育鍛鍊標準,推廣科學健身的方法,並根據民族、年齡、性別等不同特點,制定出符合我國國情的體質(或體能)檢測標準。對達到標準者予以榮譽獎勵。”
(2)《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擬定與頒布。1993年5月,隨著《國家體委關於深入體育改革的意見》正式提出要制訂並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同月,國家體委民眾體育司將研究擬定全民健身計畫的任務交給了天津體育學院社會體育科研所。在國家體委民眾體育司的領導下,天津體育學院社會體育科研所研究起草了《關於全民健身計畫的框架構思》。
1993年12月10日,國家體委主任伍紹祖在視察天津體育學院聽取全民健身計畫及社會體育科研所情況匯報時的講話中指出:“今天一個最大的收穫就是剛才董新光老師講的調查結果……我可以說我聽了這個調查報告,可以下決心搞全民健身計畫了。”“我看了好幾遍這個計畫框架構思,我認為作為框架還是可以的。”
在此基礎上,國家體委民眾體育司領導天津體院社會體育科研所開始了《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研究起草工作。至國務院頒布《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先後多次徵求體育系統內外的領導、專家、學者、基層工作者的意見,對《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草稿、修改稿、徵求意見稿、上報稿進行了多達17次的修改,集中了體育系統內外上上下下的經驗、智慧和遠見,鑄成了發展全民健身事業的綱領檔案。1995年6月20日,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於印發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通知》。
目標和任務
確定全民健身計畫總體目標和任務的依據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的要求”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鑒於全民健身工作是一項長期任務,全民健身計畫又帶有戰略性,《綱要》首先提出到2010年的總體發展目標,就是“努力實現體育與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協調發展,全面提高中華民族的體質與健康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全民健身體系。”
同時,依據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的要求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提出“到本世紀末,經濟、社會和體育發展程度不同的各類地區,經常參加體育活動的人數都應有所增長,人民體質明顯增強,民眾參加體育活動的時間、體育消費額等逐步加大,民眾體育健身活動的環境和條件有較大的改善。到本世紀末,初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全民健身管理體制,初步形成人民民眾廣泛參與、充滿發展活力的運行機制,建立起社會化、科學化、產業化和法制化的全民健身體系的基本框架”的目標。
對策和措施
(1)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保以普遍增強人民體質為體育工作的重點。
(2)加強宣傳工作。建設實力雄厚的宣傳媒體和宣傳隊伍,形成強大的全民健身輿論導向,使全民健身計畫家喻戶曉。
(3)加強法制建設,完善民眾體育競賽制度。《綱要》突出強調加快“社會體育督導、民眾體育工作、體育社團、場地設施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4)充分發揮運動競賽的槓桿作用。《綱要》強調要逐步完善民眾體育競賽制度,加強對各類民眾性運動會的管理,“突出民眾體育運動會和競賽活動的民眾性、健身性、民族性、趣味性和科學性”。
(5)形成社會化全民健身組織網路,建設社會體育骨幹隊伍。充分發揮各民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在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行業、系統體育協會和其他民眾體育組織,逐步形成社會化的全民健身組織網路。
(6)廣開資金渠道,開發體育市場,建設民眾體育場地設施。《綱要》指出:“體育部門要改善資金支出結構,逐步增加民眾體育事業費在預算中的支出比重。鼓勵企事業單位、社區團體、個人資助體育健身活動。提倡家庭和個人為體育健身投資。
(7)實施體質測定製度,加強科學研究,推廣體育健身方法。《綱要》把“實施體質測定製度,制定體質測定標準,定期公布全民體質狀況”作為一項重大對策提了出來。
規劃與步驟
實施《綱要》的基本思路是採取整體規劃、逐步實施的方式,將1995—2010年的16年分為兩期工程。第一期工程為1995—2000年,相當於“九五”期間。第二期工程為2001—2010年,即“十五”和“十一五”期間。
在第一期工程的6年間又分為以下三個階段:1995—1996年為第一階段,基本目標是“進行宣傳發動和改革試點,初步掀起一個全民健身活動熱潮”;1997—1998年為第二階段,基本目標是“通過重點實施,逐步推進,形成崇尚健身、參與健身的社會環境和社會風氣”;1999年—2000年為第三階段,基本目標是“全面展開全民健身計畫的各項工作並普遍取得成效,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全民健身體系的基本框架”。
第一期工程的三個階段構成一個相互聯繫的整體,通過逐階段的實施,逐步達到《綱要》確定的到本世紀末實現的發展與改革目標。第二期工程是在第一期工程的基礎上,再經過10年的努力,“把全民健身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全民健身體系”,實現《綱要》確定的2010年的奮鬥目標。第二期工程又分為二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01—2005年,第二階段為2006—2010年。
《綱要》的特點
(1)通過政府行為,加強全民健身工作。全民健身計畫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國家體委會同有關部門、各民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共同推行。
(2)用系統工程的辦法,加強全民健身工作。全民健身計畫是一項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要用系統工程的辦法,加強全民健身工作。
(3)整體性加強全民健身工作。就是要在宣傳工作、法制建設、組織管理、骨幹隊伍、國民監測系統、健身方法體系、科技、人才、鍛鍊場地設施等方面得到全面的發展,從而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全民健身體系。
(4)通過社會化的路子,加強全民健身工作。就是要改革現行的民眾體育管理體制,在國家巨觀調控下,發揮方方面面的力量,使國家、社會、個人、單位、社區、家庭等都能在全民健身系統工程中發揮作用。
(5)用整體規劃,逐步推進的方式,加強全民健身工作。全民健身計畫立足當前,著眼未來,不斷探索、不斷完善,在新的基礎上提出新的任務和措施,最終實現奮鬥目標。
《綱要》的延續
在1995年《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基礎上,國務院先後於2010年2月和2011年3月頒布了《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第二期工程(2001-2010年)規劃與《全民健身計畫(2011-2015年)》兩個連續性的檔案,以保證全民健身工作的持續而不斷地開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