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縣教育概況
全椒歷史悠久,建制於西漢,自古崇文重教,宋代始建學宮孔廟,明代始設書院,在漫長的封建科舉時代,就有“一桐城,二全椒”之美譽。全椒自古文風昌盛,人傑地靈,“素稱文物之邦,名宿代不乏人”,清代的吳敬梓就是突出的代表。全椒縣人口48萬,轄10個鎮。現有各級各類學校134所,其中建制學校89所(省示範高中2所、省示範職業高中1所、市示範高中4所、普通高中1所、城鄉單設國中35所、城內及農村中心國小43所、特教學校1所、公辦幼稚園1所、教育培訓中心1所),村教學點45所。在崗教職工3789人,在校中小學生51313人。
改革開放以來,全椒縣委、縣政府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堅持依法投入,深化教育改革,全縣教育事業獲得空前發展,取得了歷史性的成就。
學前教育是公辦民辦並舉,蓬勃發展,縣實驗幼稚園是市一類幼稚園。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全面實施,2011—2012年計畫新建幼稚園9所(總面積1.8萬平方米)、改擴建幼稚園3所(總面積0.3萬平方米),增設8所。目前正在建設。
特殊教育被國家民政部、教育部、全國殘疾人聯合會授予“全國特殊教育先進縣”稱號。2009年,縣特殊教育學校被國家教育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授予“全國特殊教育先進單位”。全縣殘兒入學率達88%。
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於1993年首批通過省政府驗收,各項指標均達到省頒標準。近幾年來,國家實施校安工程、學校標準化建設,全縣學校辦學條件得到極大改善。縣政府在經費投入、設施建設和師資配備方面加強統籌協調,義務教育得到均衡發展。全縣大部分學校已實現多媒體班班通。縣實驗國小是“全國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全國首屆雙合格優秀家長學校”;
高中教育強勢發展,高考成績始終名列全市前茅,近三年來,全縣有10名優秀學子被清華和北京大學錄取,全椒縣教育局榮獲滁州市“教育教學管理先進單位”。百年老校全椒中學是全省首批掛牌的“省示範高中”,至今一百一十年間,弦歌不絕,屢奏新章,優秀學子可謂燦若星河;2008年,我縣與台灣慈濟慈善基金會投資5億元人民幣新建了全椒慈濟第一高級中學(新全椒中學),學校占地444畝,新建的全椒中學規模宏大,設施建設國內領先。各高中學校現代化教學設施齊全,理化生實驗室、微機教室、多媒體教室、多功能階梯教室等基本配備到位。2011年國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比重92.3%。為最佳化高中教育資源,高中教育逐步向縣城集中。
全縣職業教育快速發展。縣職教中心為“省示範職業高中”,是全縣職業教育中心,設計算機技術及套用、機電技術套用、數控技術、汽車製造與維修等九個專業。計算機套用專業主和機電專業是安徽省重點建設示範專業。職業教育採取聯合辦學(與省內外院校)、校企合作、訂單培養、頂崗實習、半工半讀、長短結合、培養與培訓並舉等靈活多樣的辦學模式,每年為社會培訓各類技能人才2000人左右。
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縣政府每年撥專款150萬元左右,用於教師培訓。近幾年來,我們舉辦了校長論壇、農村中老年教師培訓、新教師上崗前培訓、中國小骨幹教師培訓、現代化教育技術培訓等。連續三年開展了不同主題的師德師風建設活動。全縣教師隊伍素質逐年提高。全椒縣教育局被市評為“教師隊伍建設先進單位”。
教育局行政機構簡介
1985年9月,撤銷縣教育局,成立教育委員會。同年,各鄉、鎮也先後成立教育委員會。1986年5月,縣政府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教委增補8名委員(兼職):阮林榮(縣計委副主任),梅友義(縣經委副主任),張兆海(縣農委副主任),謝永昌(縣科委副主任),潘學華(縣財政局副局長),朱煜蘭(縣勞動局副局長),於立銀(縣人事局副局長),丁宏才(縣稅務局副局長)。
1988年5 月,教委增設職教科,配編制3人。
1990年7月,教委設立監察室、紀檢組。8月,撤消人秘科,分設人事科和辦公室。
1991年9月,成立教學儀器站,作為教委內設機構,暫定編制2人。
1992年8月,成立辦公自動化服務部和校辦商業公司,作為教委創收經濟實體。
1993年8月,成立督導辦公室,作為縣政府對鄉鎮教育工作的督察機構,暫配督學4人。
1992年3月,由於撤區並鄉,原37個鄉鎮的教委及國小輔導區機構撤消,新建17個鄉鎮分別成立教育辦公室,配主任、副主任、教育幹事3—5人,協調抓好全鄉鎮教育工作。
1993年5月,恢復原來37個鄉鎮區劃(其中南屏、城東、蔡集名稱“辦事處”)),撤消教育辦公室,各鄉、鎮教育工作由分管領導統抓,中學、鄉中心國小校長及專職掃盲幹事配合抓。
1997年9月,成立鄉、鎮教育委員會,主管鄉、鎮各類教育工作,由鄉、鎮黨委或政府分管領導任主任,中國小校長任副主任,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1998年9月,成立“全椒縣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掛靠成人教育科,對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實行統一管理。
1999年9月,成立“兩基”辦公室,負責全縣“兩基”指導、督查和統計工作。
2002年8月,合併鄉鎮,全縣37個鄉、鎮(辦事處)合併為17個鄉鎮。自行撤銷鄉、鎮教委。縣教委改名教育局,合併內設機構並改科為股。教育局內設機構為:①辦公室②人事股(大中專畢業生調配辦公室)③計畫財務股④基礎教育股⑤職業與成人教育股(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⑥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考試辦公室⑦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定行政編制14人,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另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單列2名。
職能職責
根據《中共全椒縣委、全椒縣人民政府關於全椒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全發[2002]15號),設定全椒縣教育局,縣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一、職能調整
劃入的職能:1、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認定工作。2、組織實施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分配與指導工作。
二、主要職責
經過上述職能調整,縣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全縣教育發展戰略和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定;監督、檢查各鄉鎮政府及各級各類學校對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
(二)研究、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協調、指導、實施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工作。
(三)管理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規劃、管理社會力量辦學。負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組織實施中等、初等和學前教育的課程計畫、課程改革、教學研究工作。
(四)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財務管理制度;統計並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制全縣學校經費預決算;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內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等;負責全縣學校的國有資產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收費項目、標準,管理預算外獎金;參與擬定教育基建投資計畫,指導和管理本部門的基本建設工作。
(五)負責城內縣直學校黨的建設工作和全縣教育系統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禁毒教育工作。
(六)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內部體制改革;負責全縣學校的師資綜合管理和領導班子建設。
(七)負責全縣高校、中專、高中、國中、國小、成人教育的招生工作,並擬定普高、職高、國中、國小招生計畫。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校和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意見並組織實施。
(九)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組織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十)指導辦理外援項目的申報及協調服務工作及管理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
(十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育系統幹部管理以及人事、機構編制工作。
(十二)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的社團組織。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全椒縣教育局設7個職能股室。(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科室工作關係;負責局機關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來賓接待工作;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和有關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文電處理、信息編髮、檔案、保密、安全保衛及辦公用品、交通工具及其配件購置等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外事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人事股(大中專畢業生調配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全縣學校的年度考核、人事編制、勞動工資及幹部的考核、任免和退離休教職工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教育系統教職工調配、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全縣教育乾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職稱評聘工作;承擔全縣教育系統表彰獎勵、特級教師申報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工作;會同人事部門擬定就業指導意見;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計畫;組織實施高校和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分配與指導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負責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系統基建投資計畫、制定中國小收費項目和標準,並進行督查;承擔全縣中國小危房改造工作;編制全縣教育事業費預決算;統計、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學校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的監管;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醫療保險;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內外的教育援助;指導全縣學校的後勤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
管理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學前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工作,參與指導基礎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和課程改革;指導中國小思想政治及德育、教育工作;會同有關股室編制全縣高中、國中、國小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學生的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工作;監督基礎教育教學計畫執行和中國小教材、教輔用書、教具的征訂和使用情況,指導全縣中國小常規管理及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國防、安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規定及評估標準。指導辦好示範高中和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
(五)職業與成人教育股(縣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統籌規劃全縣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股室編制職業高中招生計畫並負責實施;負責職業高中畢業生的高校對口招生工作;承擔全縣職業教育的學籍管理和證書的發放;管理全縣函授、自考工作;負責在職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教學評估和教學管理;組織實施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承擔全縣社會力量辦學規劃、考察、審核、審批和管理工作。
(六)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考試辦公室
負責高校統一招生工作,承擔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學校和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試工作。
(七)縣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教育督導的日常工作;制定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規劃;制定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和實施方案,並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