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四川省內江市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9月由原內江市稅務局分設成立,1998年8月由四川省地方稅務局垂直管理。
四川省內江市地方稅務局內設12個科室、2個事業單位和2個直屬單位,下設市中區、東興區、資中縣、隆昌縣、威遠縣五個縣(區)地稅局共71個基層稅務所,全系統共有在職幹部職工890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檢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地方稅收宣傳、政策諮詢和理論研究。
(二)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和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稽查;根據全省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省人大批准的年度財政預算及相關年度稅收計畫,編制下達本區域地方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辦理地方稅收及基金(附加費)減免的具體事項。
(三)負責地方稅收政策調查研究提出地方稅收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本區域地方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四)負責本區域地方稅收會計和稅收信息數據的統計、分析,掌握本區域地方稅收動態。
(五)管理本機關及下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監察、審計和經費等工作;管理下一級地方稅務局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
(六)承辦上級地方稅務局和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處理本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檔案管理、信訪、保密、政務信息、督查、稅收宣傳和目標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地方稅收政務調查研究;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基建、辦公現代化等行政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承辦縣(市、區)地方稅務局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幹部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度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基層單位開展爭先創優活動。
計畫財務科
執行國家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和國家金庫條例,管理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匯總分析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編制、分配地方稅收計畫;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監督檢查地方稅收計畫和財務、會計、統計制度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系統內部財務審計;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清理欠稅;管理地方稅收票證;負責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執法監察和案件查處工作;參與系統財務、經費和基建的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乾部離任審計工作。
審計科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有關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指導協調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和全市地稅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法制科
負責綜合性稅政調查研究和綜合性稅收政策業務的協調、會辦工作;負責地方稅收普法宣傳;組織實施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地方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
徵收管理科
負責擬定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具體辦法;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有關事項;負責地方稅收征管體制改革;負責地方稅務登記、申報工作以及稅收資料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負責地方稅收發票管理工作。
工商稅收管理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稅、筵席稅以及國家新開徵的地方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涉外稅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徵收管理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國際稅收協定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處理;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
所得稅管理科
負責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徵收管理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處理;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
行為稅收管理科
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菸葉稅的徵收管理和以契稅為抓手的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起草有關稅收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在執行中的一般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參與農村綜合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研究、宣傳及涉及人民來信、來訪、舉報的受理工作。
基金管理科
負責省政府委託的基金(附加、費)的徵收(徵集)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基金(附加、費)徵收管理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對有關基金(附加、費)徵收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辦理有關基金(附加、費)減免中的具體事項。
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機關委託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務性工作;承擔機關交其使用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使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
發票管理所
負責發票印製、管理、發放、發票抽獎工作。
稽查局
負責本系統稅收專項檢查和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稽查選案、違章教育輔導和補稅罰款工作;負責與公、檢、法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直屬分局
負責本級地方稅收、基金(附加、費)徵收工作;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和諮詢服務;負責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納稅定額;負責受理納稅申報、稅款徵收、計畫會計、統計分析工作;負責重點稅源管理;負責納稅評估和減免抵緩稅審批;負責催報催繳和收繳補稅罰款、滯納金;負責申報納稅的後台稽核;負責發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