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商

其《聘禮》解“衣之裼襲”謂:“裘外之衣謂之裼衣,裼衣即禮服。 ”考《聘禮》鄭《注》曰:“裼者,免上衣,見裼衣。 《玉藻》又謂:“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綃衣以裼之。

古籍簡介

《儀禮商》·二卷、《附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四庫提要

清朝萬斯大撰。斯大字充宗,鄞縣人。是書取《儀禮》十七篇,篇為之說,頗有新義,而亦勇於信心。前有應謙《序》,稱“喜其覃思,而嫌其自用”,亦篤論也。其《聘禮》解“衣之裼襲”謂:“裘外之衣謂之裼衣,裼衣即禮服。《聘禮》既聘而享,賓主皆裼以將事。推此則凡裘外之裼衣皆禮服矣。”考《聘禮》鄭《注》曰:“裼者,免上衣,見裼衣。”則裼衣之上更有衣明矣。賈《疏》曰:“假令冬有裘,襯身襌衫又有襦袴,襦袴之上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則禮服也。”如斯大之說,則裼衣之上不得更有皮弁、祭服之等矣。至《玉藻》所謂“君衣狐白裘,錦衣以裼之。”蓋諸侯皮弁視朔,特以錦衣為裼,未聞其不加皮弁服而專用錦衣也。《玉藻》又謂:“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綃衣以裼之。”大夫助祭,服爵弁純衣,亦特以玄綃衣為裼,未聞其不用純衣而用玄綃衣也。然則謂裼衣之上無禮服,不特迕《注》,且悖《經》矣。斯大又謂:“襲衣乃於裼衣上加深衣。蓋裼衣直衿,故露美;深衣交衽,故不露美也。”今即以聘服皮弁考之,皮弁服之下為朝服,朝服之下為玄端,玄端之下為深衣。深衣為庶人之服,聘禮重聘而輕享。若享時皮弁而裼,聘時深衣而襲,則聘服反殺於享服三等矣,隆殺之義何在乎?且主國之君與使臣行聘於廟,而各服庶人之服以相見,以為此其充美,無是理也。其《廟寢圖》列東西箱在東西堂之下,如今廊廡。考《公食大夫禮》云:“賓升,公揖,退於箱下。”又云:“公降,再拜。”若箱在堂下,則既退於箱,又何降乎?故鄭《注》以箱為堂上東夾之前。《漢書·董賢傳》:“太皇太后召大司馬賢,引見東箱。”則東箱非廊廡間明矣。王延壽《魯靈光殿賦》曰:“右個清晏。”李善注引杜預《左傳注》曰:“個,東西箱也。”東西個在堂上,則東西箱不在堂下明矣。斯大所圖,亦非《經》義也。然斯大學本淹通,用思尤銳,其合處往往發明前人所未發。卷末附《答應嗣寅書》,辨治朝無堂,尤為精核。棄所短而取所長,亦深有助於考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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