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投資審計

債券投資審計

債券投資審計就是對債券投資的審計。債券投資是企業以取得利息收益為目的,以購入債券的形式對其他單位進行的投資。通過檢查債券投資業務核算是否正確即可反映債券投資業務是否全面正確地進行了帳務處理,從而可以判斷債券投資的真實性和正確性。

(圖)債券投資審計債券投資審計
債券投資審計就是對債券投資的審計。債券投資是企業以取得利息收益為目的,以購入債券的形式對其他單位進行的投資。通過檢查債券投資業務核算是否正確即可反映債券投資業務是否全面正確地進行了帳務處理,從而可以判斷債券投資的真實性和正確性。

審計目的

1.驗證債券實際擁有數,核實債券帳實是否相符,保證企業投資的安全和完整。
2.檢查債券投資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促進企業內部建立健全債券投資的各項制度。
3.檢查債券投資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按會計準則規定進行了完整正確的核算。
4. 檢查債券投資的計價是否正確合理,核實企業債券實際價值。
5.檢查債券投資利息收入是否及時全面地予以記錄,保證各項收入安全完整地進行核算。

審計方法

對債券投資的審計,主要對“長期投資——債券投資”、“長期投資——應計利息”、“投資收益”帳戶的收支和結存情況進行檢查,其審計的程式和方法是:
1.首先檢查企業內部關於債券投資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債券投資的內部控制要求與股票投資大致相同。它要求進行債券投資時要經過批准,且批准人和直接經辦人、保管人職務應該分開,不得由一人兼任;債券投資及其利息收入應該進行全面詳細的記錄,帳面數字應與債券登記簿上債券變化情況定期進行核對;債券投資應以企業名義購買和登記;定期由不參與債券投資業務的人員進行檢查投資的安全和完整性。
對債券投資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主要是審查:
(1)企業購入債券,進行債券投資是否經過認真的可行性分析,有無未經研究批准,經辦人擅自購入債券的情況,債券投資的批准人和購買債券的經辦人、債券保管人是否職務分開,有無一人兼任的情況;
(2)企業的債券投資業務是否認真進行記錄,購入債券是否專門設簿登記其債券的種類、序號、面值、利率、期限、計息方式及利息收取情況。債券實物是否與債券投資帳定期進行核對;
(3)企業購入債券是否均以企業名義入帳並登記,有無擅自將企業購入債券以私人名義記名的情況;
(4)債券是否由不參與債券投資業務的人員進行定期檢查。
2.清點企業債券實有數,驗證債券投資是否實際存在,檢查企業債券投資帳長記錄是否與實有債券核對相符,查明有無帳實不符的現象及原因,分析有無弄虛作假、虛填債券投資的現象或挪用企業債券的問題。主要通過盤點方式對企業所有的債券進行清查,逐項查點企業債券種類、面值、期限、序號,並編制債券清點表,然後將債券清點表與企業債券投資帳和債券投資登記簿進行核對,檢查企業債券是否帳實相符,檢查有無貪污盜竊及挪用企業債券的情況。
3.檢查債券投資業務,看其是否進行了正常的會計處理,有無不按會計準則進行帳務處理或報表反映的情況不實。檢查企業購買的債券種類、金額是否和企業決策批准數相符合,有無經辦人擅自改變企業決策,私自更換債券種類和發行單位以及擅自改變購買價格的情況。
4.檢查購買債券實際支付的價款是否真實正確,有無弄虛作假、虛記債券價格、虛增債券成本的現象,保證債券投資記錄的真實性。
5.檢查債券利息核算是否正確。
會計制度中規定,企業進行債券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債券利息的,應將這部分利息單獨記帳,借記“長期投資——應計利息”,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中扣除應計利息後的差額借記“長期投資——債券投資”,按實際支付價款貸記銀行存款;企業以面值購入的債券,應將應計的當期利息貸記投資收益;企業溢價或折價購入的債券,其溢價或折價應當在債券存續期間內分期攤銷,溢價購入的債券,按當期應計的利息,借記“長期投資——應計利息”,按當期應分攤的實際支付價款中溢價部分貸記長期投資——債券投資”,按其差額貸記“投資收益”,折價購入的債券,按當期應計利息,借“長期投資——應計利息”,按當期應分攤的實際支付價款中的折價部分,借記“長期投資——債券投資”,按應計利息與分攤數的合計數,貸記投資收益;債券到期收回本息,按債券本金部分貸記“長期投資 ——債券投資”,按已計利息部分,貸記“長期投資——應計利息”,按未計利息部分,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通過檢查債券投資業務核算是否正確即可反映債券投資業務是否全面正確地進行了帳務處理,從而可以判斷債券投資的真實性和正確性。
6.檢查債券收益是否計算正確並及時取得有無被挪用或貪污盜竊的情況。
主要通過用債券面值和利率來計算核實其應計利息,本金及折價、溢價也都可以用計算加以驗證。

審計舉例

光明企業於2004年1月以220000元購入甲公司5年期年利率為10%的債券,面值200000元。購入債券已用銀行存款付清,期滿後一次還付息,冠名企業按年計提利息。審計人員於2005年2月份對該企業2004年度應計利息和溢價攤銷進行審計時,發現分錄如下:
1、購入債券付款時:
借:長期債權投資——債券投資(面值)200000
其他應收款——甲公司20000
貸:銀行存款220000
2、計提利息和分攤溢價的分錄:
借:長期債權投資——債券投資(應計利息)20000
貸:長期債權投資——債券投資(溢價)15000
應付福利費5000
【要求】
1、指出該問題應該怎樣審查
2、分析該企業存在什麼問題並作出調整分錄
【解答】
1、審計人員可以通過查明該項購入債券業務是否經主管部門和證券公司審批,抽查購入債券時的有關會計憑證,審閱其會計分錄是否正確等,並結合詢問了解到結果,再進行詳細深入的檢查。
覆核各項數據如下:
每年應計利息=200000×10%=20000元
每年應攤銷的溢價=20000÷4=5000元
每年應得利息=20000-5000=15000元
2、該企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債券溢價應計入長期債券投資的入賬價值,不應計入其他應收款。該企業這樣做屬於混淆資產界限。
2)該企業沒有按照規定攤銷溢價,二是人為地多攤銷溢價,這是虛減收益、虛減當期利潤的做法。
3)該企業將債券利息沒有計入“投資收益”賬戶,而是計入“應付福利費”賬戶,以達到轉移資金、偷逃稅金的目的。
審計人員應建議被審計單位作如下調整分錄
調整債券溢價:
借:長期債權投資——債券投資(溢價)20000
貸:其他應收款——甲公司20000
調整計提利息和分攤溢價:
借:長期債權投資——債券投資(溢價)10000
應付福利費5000
貸:投資收益15000

參考文獻

[1] 楊龍 審計學[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
[2] 中財稅網 http://www.cctax.cn/shenjijicha/shenjishiwu/4650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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