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座

語出:唐 唐臨 《冥報記》卷下:“ 長安 市里風俗,每歲元旦以後,遞作飲食相邀,號為傳座。”座,《法苑珠林》卷九二、《太平廣記》卷一三四引作“坐”。

傳座
拼音:
解釋:1.亦作"傳坐"。 2.古人在年後相邀鄰里飲宴稱傳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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