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別

傅別

傅別是指借貸契約,出處《周禮·天官·小宰》。西周的借貸契約稱為傅別。為保證債的履行,要求當事人訂立契約“傅別”,傅指“傅著約束於文書”,別指一別為兩,雙方當事人各執其一。“傅”,是把債的標的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寫在契券上;“別”,是在簡札中間寫字,然後一分為二,雙方各執一半,札上的字為半文。合起來理解,“傅別”乃指在一契券(簡牘)的正面、反面都寫以大字,然後一分為二,借貸雙方各執其一,以為憑證。當借貸契約發生糾紛時,負責審理契約糾紛的官吏則根據當事人雙方各執半份契約文書上所載明條款予以定奪。

基本信息

簡介

傅別傅別
西周的借貸契約稱為傅別。為保證債的履行,要求當事人訂立契約“傅別”。“傅”,是把債的標的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寫在契券上“別”,是在簡札中間寫字,然後一分為二,雙方各執一半,札上的字為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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