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世紀70年代之後,西方興起了經濟倫理學,且有發展為“顯學”之勢。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之後,經濟倫理學也得到迅速發展。經濟倫理,簡單說來,就是研究和解決經濟活動與道德行為之間的關係。一般說來,經濟倫理側重從倫理道德角度在理論層面上去考察、規範經濟活動。國內外學術界基本上在同一意義上使用經濟倫理與倫理經濟二個概念。
如國外較有影響的德國學者彼德·科斯洛夫斯基基本上把“倫理經濟”與“經濟倫理”在同一意義上使用。他提出:“經濟倫理學或倫理經濟學的一方面是符合倫理學的經濟理論和倫理制度及規則的經濟學的,另一方面與經濟的倫理學也是相符的。” (P2)
“倫理經濟學或經濟倫理學也是一種以經濟文化的倫理為前提條件的理論” (P2)。倫理經濟研究對象主要是經濟活動中的倫理規則與規定等。國內學術界為數不多的論文基本上亦是這種觀點,較有代表性的是許崇正先生提出的:“所謂倫理經濟(Morality E-conomic),就是人們以一定的倫理道德觀念評判、制約和指導人們的現實的社會經濟活動。倫理經濟包括三個內容:第一,指直接產生於人們的經濟生活和經濟行為中的道德觀念。第二,是指人們對這種指導經濟行為的道德觀念的認識和評價系統(即倫理經濟觀)。第三,是指們如何套用這種符合經濟行為規律、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倫理,去指導經濟行為,指導經濟生活。”
倫理經濟是把倫理本身看作是滲透在經濟之中的一種經濟因素,把非經濟因素和經濟因素融合起來,經濟本身內涵著倫理價值。倫理與經濟互相滲透,互相作用,在一定意義上互為一體。
研究現狀
倫理一詞是指人們之間的道德關係以及調節這種道德關係應當遵循的原則或規範。倫理與經濟之間不存在隔閡。人們的經濟行為不能擺脫倫理的約束,為了單純追求經濟利益而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違背倫理的經濟行為就應該受到譴責。同樣,如果人們的某種道德行為不符合經濟原則,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極大浪也是不應該提倡的。為了實現人們的行為在經濟和倫理上的統一,有必要對倫理問題進行經濟分析對倫理問題進行經濟分析,是倫理學和經濟學研究的一個新領域。就研究的內容來說,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經濟和倫理的關係問題。如韋革在《經濟倫理化與倫理經濟化》中分析了倫理與經濟融合的兩個趨勢:經濟倫理化與倫理經濟化。劉世玉在《經濟的倫理內涵與倫理的經濟意義》中指出,“經濟和倫理存在著間接或直接的依存關係”。
二是倫理的經濟學定義。如李建德在《論道德的經濟學定義》中提出“道德是由社會輿論和個人信念構成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它是一種無形的公用物品。”李皓在《倫理道德的經濟學探討》中提出“道德是為克服個人行為的外部不經濟、達成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的均衡而產生的調整人們之間利裕一關係的行為規範。”
三是倫理的經濟功能問題。如徐琳、韓喜平在妮理道德的經濟功能》中指出,倫理道德對經濟發展的作用本要體現在“維護經濟秩序”‘影響主體效用”、“激發經濟主體活力”·“輔助產權界定”等方面二陶莉在鏈論理的經濟功能與經濟的倫理意義》中指出,倫理道德通過對經濟努力提供激勵、減少交易費用、提高合作規模經濟效益和影響人的精神取向、人格素質、主作態度提高經濟效率和經濟效益,從而促進經濟的增長和發展。
四是倫理經濟學學科建設問題。如周榮華在《社會發展與道德經濟學》一文中明確提出了“道德經濟學”的學科概念,指出它是“運用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研究道德建設的學科,’o許崇正在《倫理經濟學與21世紀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發展》中指出“所謂倫理經濟,就是人們以一定的倫理道德觀念評半lJ.制約和指導人們的現實的社會經濟活動。”總之,倫理與經濟的關係密不可分,倫理的經濟…意義和作用已經逐漸在經濟學界和倫理學界取得了共識。對倫理進行經濟分析,對於促進倫理學與經濟學的融合、加深對倫理本身的理解、發揮倫理的經濟功能具有重要的意義。
雙重性質
(一)倫理學經濟:道德和利益相容性的原理
倫理經濟學的首要問題是關於遵守效率規則的條件問題。在何種激勵機制條件下,個人有遵守倫理規範的動因?作為倫理學經濟的倫理經濟對個人出於何種經濟理由遵守倫理規範給出了答案。
對商業倫理學的研究,如卡爾·霍曼的經濟倫理學或激勵倫理學,涵蓋了作為倫理學經濟的倫理經濟的這一方面。其中一部分涉及怎樣表述倫理學,使倫理學和經濟激勵相容,或者和個人利益一致。倫理學經濟的動機部分涉及倫理學怎樣才能和經濟激勵和諧一致從而使倫理學更加有效的問題。經濟倫理學要求避免這樣的情景:倫理要求和經濟激勵相牴觸,和刺激個人的經濟激勵相矛盾。與倫理動機和規範同個人利益和經濟激勵格格不入的情景相比,作為倫理學經濟的倫理經濟提出社會和倫理秩序的建立應該以這樣的方式進行:參與經濟活動的人通過遵循倫理規則不必遭受財產上的損失,不必違背他們的個人利益。
(二)倫理學經濟:作為效果主義功利倫理學的普遍的利益權重的原理
倫理學經濟涉及哪些倫理規則是有效率的,即能夠獲得最大收益或者經濟回報和益處的問題。擴展的成本效益分析或包含功利效果主義理論和倫理論證的普遍的利益權重的原理都屬於倫理學經濟,並且構成倫理經濟的效果主義倫理學經濟的部分。
倫理學和經濟學之間的界面的核心問題是:規則普遍化的經濟有效度究竟是什麼?或者說,應當追求何種程度的普遍化?舉例說明經濟倫理學理論何以成為普遍化的不同狀態的效率理論。在阿姆斯特丹停車是非常困難的,太多的市內通航運河讓你無法停車。市政當局制定了非常嚴格的停車法規並且非常嚴格地執行。由於這些停車法規極為嚴厲,停車費又非常貴,結果許多停車位經常無人使用。這當然不是一個有效率的解決辦法。
阿姆斯特丹市可以做兩件事情。它可以降低街道上的停車費用,因為高昂的停車費產生了過分的經濟動因使人不想去停車。由於不想擾亂阿姆斯特丹的物價,市政當局也許不想制定不同的停車費。然而,在有些情況下,市政當局可以實行不同的停車費政策,比如,大幅降低某些購物中心的停車費,以吸引更多的顧客去這些地方。市政當局也可以有另一種選擇。它可以允許例外以減少執法的普遍化程度,這樣,一些喜歡冒險的司機可以冒著吃罰單的風險將車停在那兒,當然,這種風險是降低了的風險。但這樣有可能不被市政府批准,因為這樣做不僅製造了例外也違反了平等的原則。結果,在嚴格的普遍化條件下,無人使用的停車場和一定程度無效率的困境就出現了。這說明,從作為倫理學經濟的倫理經濟的觀點看,完全的普遍化和普遍化的強制執行導致了一種次佳化的結果。
倫理經濟是經濟和倫理思維方式的結合。兩種方法都必須克服它們彼此的不信任。經濟學對倫理學的懷疑幾乎是盡人皆知的,因為它認為倫理學會幹涉它本來的清晰性和意義明確的品格。經濟學以經濟學家D. H.羅伯遜的警告為座右銘:經濟學家必須節省使用愛和倫理,即必須節省使用無私的動機,因為它們弱不禁風,是最緊俏的資源。我們沒有那么多無私的動機可以讓我們揮霍。反過來,倫理學必須克服對經濟學的疑惑,疑惑它是一種將一切都歸於稀缺和金錢的“陰暗的科學”。
(三)選擇的倫理經濟:衝破無數機會成本和否定原理
經濟學和倫理學都必須承認,在一個有限的世界裡,每採取一種行動都意味著排斥其他的行動和機會,這種機會成本倫理上和經濟上都是相關的。被放棄的機會成本不會和實際發生的成本一樣,由於另一種機會還沒有發生並且再也不會發生,我們從來就無法確切地知道按照實數計算另一種機會成本究竟是多少。
雖然如此,被棄的機會意味著被棄的效用,因而對經濟學而言,它意味著機會成本,對倫理學而言,它意味著被棄的機會。對於不可逆的決策而言尤其如此。因為這種決策的機會成本花任何代價都無法改變。不可逆的決策尤其指倫理的決策,因為它們面對的是令人不敢問津的改正成本。
機會成本的概念類似於但不等於否定原理。斯賓諾莎引入了否定原理,在黑格爾那裡得到廣泛套用:每一種肯定都是一種否定。將斯賓諾莎的原理翻譯成選擇的邏輯,意思就是:每一種決策都是其他決策的否定,每一種選擇的結果都是對其他結果的否定,每一種所選擇的收益機會都意味著對其他收益機會的否定。
然而,肯定和決策就是否定的觀念並不能經受哲學和經濟學對斯賓諾莎和黑格爾本體論的批評。如果肯定或決策是對其他所有屬性、可能性或決策後果的否定,那么它就決不會達成肯定或決策,因為有無數的可能性有待否定。
我們在作出倫理或經濟決策時,並沒有否定無限多的其他可能性,只是否定有限的部分選擇或機會。
我們所否定的機會是我們能夠想像的,它們實際上對我們是敞開的。這一點要求我們除了倫理上要誠實以外,還要有想像力和分析力,以發現我們真正的機會究竟是什麼,以及哪些機會我們將放棄。
另外,按照肯定的否定的本體論,由於放棄無數其他的選擇,我們還將面對無數可能的機會成本。被棄的無數其他選擇意味著我們不應也不能採取行動,因為我們只要採取行動就會有所損失。然而,不採取行動,我們又要面對無數機會成本。因此,如果不採取行動意味著放棄無數機會,且一個具體行動的決策也意味著放棄無數機會,那么作出決策將是不可能的。倫理學和經濟學決策要求找出相關的和真正的我們實際上所具有的機會,它並不要求否定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所有可能的機會。
相反,人類是在相對不確定的條件下作出決策並且面臨“選擇悖論”的(Shackle 1979: 19)。在《想像和選擇的本質》一書中,G. L. S.夏克勒對這一深刻的悖論用極其美妙的文筆進行了表述。如果我們決策後的行動對世界的進程沒有任何影響,我們就沒有真正的選擇。一切早已命中注定。然而,如果我們真有選擇,並且我們的決策改變了世界的進程,那么我們就不可能詳細地知道我們的行動會有怎樣的效果,因為世界命中注定的進程被我們的行動所打斷。我們的決策建立在自由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對機會否定的基礎上。它衝破無數被否定的機會,以便利用已選擇的機會。
當根據最大化的規則將選擇悖論套用於經濟選擇的問題時,選擇悖論意味著當選擇的機會真實存在之時,作為精確計算的程式,最大化的演算是不適用的,因為未來結果的效用方程式的自變數是未知的。相反,當最大化的演算是適用之時,它又沒有什麼用處,因為環境對最大化的約束條件的方程式是完全已知的,並且環境是一個參量。因而,決策問題不是真正的決策問題,相反,是參數和未知變數之間已知關係的一種變換。我們只能在定義明確的決策環境下選擇具有最大期望效用或最小機會成本的行動。當我們的決策真正影響我們行動的環境之時,這種環境就不再是參量,孤立的機會成本最小化的決策成為不可能,至少非常之困難。
在現實的經濟生活或商業活動中,作為一個生產者或消費者的行動主體遠不止是一個精打細算的成本最小化者或實現目標的最大化者。經濟或商業的世界作為人類交往以及生產和消費改革創新的領域,不是一台演算的機器,而是一個有著投機因素的領域,在這個領域中,演算和投機相互作用。投機的要素不可能還原為演算,因為演算的變數不可能事先全部給出。
通過創造新的生產技術、新的市場和新的商品,企業家從事投機的活動。演算是基於關於實在的給定的知識,投機則基於一個新的經濟實在可能會決定哪些東西將會產生未來的利潤。
如果我們從投資回報和給定目的的有效手段的短期觀點來觀察長期投資,新的商品和新的技術意味著創造性地破壞給定的結構和消耗比維持傳統的生產流程所要求的更多的財富。投資是投機,因為它估計新的生產轉向在未來將會產生更高的投資回報。在更新經濟生產方式的現實中,不考慮經濟效益,不斷地努力更新和創新是必要的,並且確實是有阻力的。經濟的進步是不斷更新的結果,這種更新從短期來看在經濟上是不合算的,但從長遠的觀點看,經濟上卻可能更為優越。套用最佳化或以最小的代價取得最大成功的經濟原理只是一種目的在於形式的合理性和經濟效用的手段,它不是更新生產條件的投機。商業活動是一種再創造的努力,一種創造性的破壞和更新,用熊彼特的話來說,它不僅僅是一種理性的計算。
投機是對某種現實的預期,這種現實不可能僅為經驗所驗證或從給定的公理和觀察中推斷出來。根據我對思辨①哲學和神學的研究(參見Koslowski 2003),我想指出在神學和哲學活動以及商業和金融投機活動中的這種共同的投機要素。知識和投機[思辨]都試圖從有限的經驗觀察中獲得知識,從這種不完整的經驗知識中構想新的可能性,並得出沒有這種不完整知識或資料的不完整的結論。然而,對影響深遠的重大商業決策資料的不完整性的觀察並沒有駁倒商業的準則:“在我們信任的上帝那兒,每一個其他的人都把資料放在了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