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
“信用檔案”,覆蓋你我一生2013年“3·15消費者權益日”,在全社會都關心又有哪些無良企業進了“黑名單”的同時,我國首部信用領域的法規《徵信業管理條例》實施,提出將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人無信不立,企業失信也應寸步難行。《徵信業管理條例》的出台,是在向各種失信行為說“不!”
作用
徵信體系的建設會對經濟社會生活產生哪些影響?信用信息包括哪些方面?徵信體系建設過程中,政府、市場扮演什麼角色?如何確保公民個人信息不被商業化、公民隱私不被侵犯?信用賬號伴終身,失信行為有代價。
“食品添加劑超標超範圍、設陰陽排水管污染環境、冒充洋品牌二次灌裝、銀行存單變保單……這些年經濟發展了,可感覺商家的‘陷阱’也多起來。如果有統一的信用評定體系,按時向全社會公布失信企業信用‘黑名單’,那就能形成約束力,減少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增加老百姓的安全感。”湖南邵陽市民塗琳說。
浙江紹興私營企業主倪大方認為,不僅要給企業設信用檔案,現代社會也需要完整的公民個人徵信體系。“比如一個人有交通違法、虛假銷售、惡意逃債、散布網路謠言等不良記錄,就該給他記下一筆,增加他未來的發展成本。”
建設徵信體系,不僅能遏制失信行為,也能輔助守信者提高效率。王俊是北京一家網際網路公司的職員,他發現網路上出現了一種“c2c”的貸款模式:個人只要在網路上提交身份證、工作證件、信用報告和收入證明,就能得到網站的信用審核,每個人都能獲得網站給定的信用等級;如果要貸款,只要提供借款人的信用評級、資產狀況和貸款用途,就能在網上等著其他人提供貸款。“在這裡每個人的信用等級很重要,網站雖然會評定,但是這樣的評級不是權威機構給的,不知道真實性。如果有一個權威的信用信息,就會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和風險。” 王俊說。
“我國當前信用體系建設主要集中在金融領域,而廣義的信用體系應當包括與公民或企業誠實信用原則有關的一切信息。”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未來需要把有關社會主體誠信的各個方面,包括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工商登記、稅收繳納、工資支付、社保繳費等,都納入到誠信體系建設中來,實現誠信體系從碎片化到完整統一的過渡,降低整個社會的誠信風險。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成後,我國每個公民一生都將有一個也是唯一的信用賬號——作為衡量這個人誠信的“尺碼”被廣泛運用到其生活工作中;企業也將有一個唯一的“身份證明”,包羅企業種種信息,成為衡量企業“品行”的重要標準,伴隨企業不斷成長壯大。
整合“碎片化”信息,政府與市場同發力
事實上,我國的“徵信體系”已初見雛形。2004年起,就由央行牽頭搭建“金融信用信息資料庫”。這一資料庫已收錄1800多萬戶企業、8億多個人有關信息。此外,工商、稅務、海關、行業協會、金融機構等也都零星地存有公民或企業機構的某一方面信息記錄,或者分頭建立了某一類信息的整合平台。
浙江省推出的“綠色信貸信息平台”即是其中一例。杭州一家紙業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現場調查並查看報表後,確認企業財務指標都達標。可貸款審查人員到“綠色信貸信息平台”上一查,發現這家企業因違規已被環保局責令停建停產。於是銀行立即停止了貸款發放,及時避免了風險。
《條例》出台後,如何整合這些實用性很強卻“碎片化”、“各自為政”的信息資料庫?據央行相關負責人介紹,“金融信用信息資料庫”搭起了框架和基礎,未來可以通過直接採集和間接採集兩個技術路線,把其他行業的信用信息“接駁”過來:一是由該資料庫直接向銀、證、保、外管等部門直接採集數據;二是由後者先建一個小庫,自行採集,然後再接到人民銀行資料庫裡面。“目前,兩條技術路線都在嘗試,兩條路線不排除同時試點走的方式,最終目的是建成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這位負責人說。
除了政府牽頭建設信用信息庫,商業徵信機構也將成為徵信市場內的重要力量。劉俊海說,政府打造的統一信息平台和商業徵信機構開發的分類信息平台可以做到相互補充。“不妨以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徵信業主管機關,充分行使行政指導、市場準入、行政調查、行政調解和行政處罰的職權;同時打破壟斷,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功能,鼓勵商業機構在競爭中發展壯大,共同促進誠信社會的建設。”
行使你的“信用權”,防止信用“被買賣”
“現在經常被一些陌生的電話騷擾。剛買個房就有人不停打電話問要不要賣,剛買輛車就有電話問你要不要買車險,剛生完孩子就有電話來問要不要給孩子拍照……”北京市民劉娟抱怨道,“現在不管在哪兒登記個人信息,都有可能被人賣給商業機構。以後如果政府徵信機構來蒐集個人的信息,會包括住址、財產情況等更多資料,在利益驅使下,要是有人私自將我們個人信息轉賣牟利怎么辦?”
這樣的擔憂不無道理。此次,《徵信業管理條例》特彆強調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對個人信息安全做了較為全面的規定,包括對從事個人徵信業務的徵信機構設立嚴格的準入門檻,並要求不良信息保存期為五年,信息主體每年可免費2次獲取本人的信用報告、個人信息不得用作約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經信息主體同意向第三方提供等。
“徵信業活動關係到廣大公民的隱私信息、商業秘密,《徵信業管理條例》對徵信機構的市場準入設計了較為科學合理的行政許可制度,還確立了對徵信機構的事中與事後監管措施,相關規定還有待細化,以增強操作性。” 劉俊海指出,我國徵信市場剛剛起步,市場從無到有的過程中,企業會爭相開拓市場,監管機構要特別重視對其信用信息採集和使用合法性的監管。
劉俊海提醒大家,當我們發現自己或企業的信用信息被信用機構非法泄露、使用、採集時,首先可以向信用信息徵集機構交涉,要求其停止非法行為,如果不成,則可以向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投訴,由相關部門進行查處。“如果因此造成了損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涉及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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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信用體系公私分明香港的信用體系特點是“公私分明”。政府有一套以身份證為基礎的信用體系,能記錄市民偷稅漏稅、犯罪、交通違規等行為。同時還有一套商業機構提供的信用記錄系統,供銀行等機構查詢貸款申請人情況,但二者之間不會相互透露,銀行也不能用於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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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所有的商業信貸資料庫都是私營機構運作,政府和公營機構不參與設立或管理商業信貸資料庫。比較大的商業信貸資料庫,包括美國鄧白氏商業資料香港有限公司及環聯咨訊有限公司。前者收集中小型企業的整體欠款和信貸記錄,並將資料提供給銀行作審批中小企業信貸參考。後者主要從銀行及公開備查記錄方面收集個人信貸資料。
在香港,如果某人要擔任政府高官或者一些重要機構的負責人,都要經受政府的“安全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