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教費的概念
公辦托幼機構和國小附設學前班收費須嚴格按照“ 穗價(2000)36號文”;民辦托幼機構採取放開收費的辦法,根據辦園成本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報有關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示後執行。
辦學成本定價
目前,在市內1600多所託幼機構之中,僅有121所公辦園(指教育部門辦園和其他政府機關辦園),其他的全部為部門辦園(指企事業單位、部隊、團體辦園)、集體辦園(指村鎮和街道集體辦園)或私人辦園(含國有民營,即由社會力量承辦的小區配套園所)。也即是說,僅有121所幼稚園須按照“穗價(2000)36號文”規定收取保教費,其它則可按自己的辦學成本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