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1).《書·冏命》:“今予命汝作大正,正於羣仆侍御之臣。”《史記·樂毅列傳》:“今足下使人數之以罪,臣恐侍御者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又不白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故敢以書對。” 宋 蘇轍 《梁惟簡供備庫使誥》:“朕惟崇慶,日總萬機,號令所至,澤遍海內。況其左右侍御之臣,朝夕執事之勞,而有不被其賜者乎?”《醒世恆言·李玉英獄中訟冤》:“禮部官見了 玉英 這個容儀,已是萬分好了。但祇年紀幼小,恐不諳侍御,發回寧家。”(2).。《書·冏命》:“昔在 文 武 ,聰明齊聖。小大之臣,鹹懷忠良,其侍御僕從,罔匪正人。” 孔 傳:“小臣皆良,僕役皆正。”《列子·周穆王》:“既寤,所坐猶向者之處,侍御猶向者之人。”
(3).。《公羊傳·僖公二年》:“ 獻公 朝諸大夫而問焉,曰:‘寡人夜者寢而不寐,其意也何?’諸大夫有進對者曰:‘寢不安與,其諸侍御有不在側者與?’ 獻公 不應。” 清 李漁 《玉搔頭·情試》:“陛下的心事,臣等盡知,不過為皇嗣未生,東宮暫缺,故此要博選嬪妃,以充侍御耳。”
(4).。《漢書·外戚傳上·孝昭上官皇后》:“ 安 醉則裸行內,與後母及父諸良人、侍御皆亂。” 顏師古 註:“良人謂妾也。侍御則兼婢矣。”
(5).。《孔子家語·觀周》:“ 公 曰:‘諾。’與 孔子 車一乘,馬二疋,豎子侍御。”
(6).。後世因沿襲此稱。 唐 李白 有《贈韋侍御黃裳》詩。 王琦 注引《因話錄》:“御史台三院,一曰台院,其僚曰侍御史,眾呼為端公;二曰殿院,其僚曰殿中侍御史,眾呼為侍御;三曰察院,其僚曰監察御忠,眾呼亦曰侍御。” 明 車璽 《<河汾諸老詩集>序》:“侍御 沁水 李公 叔淵 企仰鄉賢。”《花月痕》第二回:“一路蕭蕭疎疎,落起細雨來。同行一為 謝小林 侍御,一為 鄭仲池 太史。”
(7).。《詩·大雅·召旻》“彼疏斯粺” 漢 鄭玄 箋:“米之率,糲十,粺九,鑿八,侍御七。” 孔穎達 疏:“其術在《九章·粟米之法》。彼云:‘粟率五十,糲米三十,粺二十七,鑿二十四,御二十一。’言粟五升,為糲米三升。以下則米漸細,故數益少。四種之米,皆以三約之,得此數也。” 清 袁枚 《隨園隨筆·摘注論語》:“王所食也,米至侍御而細極矣。”
侍御之意
一、戰國時國君的侍從史官。
別國使臣獻國書,常由御史接受。兩君相會,常由御史在旁記錄,如秦、趙兩君澠池之會即如此,見《史記·藺相相如列傳》,國君宴會群臣,常是“執法在傍,御史在後”,見《史記·滑稽列傳》。封君設有性質相同的侍史。如“孟嘗君侍客坐語,而屏風后常有侍史,主記君所與客語,問親戚居處”(《史記·孟嘗君列傳》)。戰國時魏、韓等國的縣令亦設御史。見《韓非子·內儲說上》“卜皮為縣令”條《戰國策·韓策三》“安邑之御史死章”。二、為監察之官,約自秦始。
《漢書·百官公卿表》:“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漢御史因職務不同有侍御史、治書侍御史。曹魏增殿中侍御史。晉又有督運御史、符節御史、檢校御史。北朝魏、齊沿設檢校御史,隋改為監察御史。隋又改殿中侍御史為殿內侍御史。煬帝省殿內侍御史員數,增監察御史員數,又一度增設從九品的御史。唐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宋同。元有治書而無殿中。明、清以監察御史分道糾察,員額甚多。此外尚有分任各種任務之御史,如巡按御史(清順治後不設)、巡漕御史等。侍御的發展
本為史官,如《廉頗藺相如列傳》“秦御史前書曰”,“相如顧召趙御史書曰”。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子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韓愈曾任監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僉都御史。再如《記王忠肅公翱事》“公為都御史,與太監某守遼寧”,王翱當時任都察院長官。先秦時期,天子、諸侯、大夫、邑宰皆置,是負責記錄的史官、秘書官。國君置御史,見《史記·滑稽列傳》:“執法在傍,御史在後”,大夫置御史,見《史記·孟嘗君列傳》:“孟嘗君侍客坐語,而屏風后常有侍史,主記君所與客語,問親戚居處”。邑宰置御史,見《戰國策·韓策三》:“安邑之御史死章”。
自秦朝開始,御史專門為監察性質的官職,一直延續到清朝。《漢書·百官公卿表》:“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漢朝御史統歸御史台領導,按職掌分為侍御史和治書侍御史,東漢末改刺史為州牧之前,漢朝的刺史也是監察官,也是御史的一種。
三國時,曹魏於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記錄朝廷動靜,糾彈百官朝儀。
西晉,御史名目很多,開後代專門職務御史的先河,有督運御史、符節御史、檢校御史等。
隋唐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與殿中、治書兩侍御史並立。
明清,專設監察御史,隸都察院,另有派遣監察御史巡察地方者,明稱巡按、清稱巡按御史,清又有御史巡行京城之制,稱巡城御史,又有監察御史督察漕運,稱巡漕御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