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自斃

作法自斃

商鞅(約前395年—前338年),漢族,衛國(今河南安陽市內黃梁莊鎮一帶)人。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姬姓,衛氏。又稱衛鞅、公孫鞅(衛鞅之“衛”即氏於國,商鞅之“商”即氏於居或氏於官,又“諸侯之子曰公子,諸侯之孫曰公孫,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衛鞅之祖為衛國君,故又稱公孫鞅。)商鞅應秦孝公求賢令入秦,說服秦孝公變法圖強。孝公死後,受到秦貴族誣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而死,屍體又被車裂(五馬分屍,分的是衛鞅的屍體)。其在秦執政二十餘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並使秦國長期凌駕于山東六國之上,但最後還是死於自己的法。

基本信息

基本內容

詞目 作法自斃

發音 zuò fǎ zì bì

釋義 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

出處 《史記·商君列傳》:“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

示例 怎奈此時官場中人,十居其九是吃煙的,那一個肯建這個政策~呢?(清·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三回)

詞語辨析

【近義詞】作繭自縛、自食其果、自作自受

成語用法

【用法】作謂語、賓語、定語;

成語典故

商鞅變法,首先取消了貴族的特權,規定重新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貴族由此失去了無功受祿的特權,對商鞅十分不滿,但商鞅有秦孝公支持。貴族雖懷恨在心,仍然毫無辦法。秦國經變法以後,很快強盛起來,生產率大大提高,國庫充盈,將士作戰勇猛,威震六國。商鞅因變法有功,受封商地十五邑,號商君,人們從此稱公孫鞅為商鞅。變法過程中,太子的老師觸犯了法律,貴族和朝臣對這件事抱著幸禍態度,看商鞅怎樣解決這個棘手的難題。商鞅為了新法能得以實施,請示孝公,依法嚴厲地作了公正處置。太子曾為老師說情,但無濟於事,太子對商鞅開始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手快。孝公在位二十二年駕崩,太子嗣位,史稱惠文王。

貴族們知道惠文王痛恨商鞅,便紛紛製造流言蜚語,有人甚至誣陷商鞅謀反。惠文王十分清楚商鞅沒有謀反的動機,更沒有謀反的可能,他只是為了出氣(他是為了獨攬大權,以及暫時麻痹秦國老氏族,無知!),下令逮捕商鞅。商鞅自孝公死後,自知失去靠山,不敢久居京城,返回自己的封地。當他風聞有人誣告他謀反的訊息後,情知早晚必罹殺身之禍,便隻身逃出家中,打算潛往它國,躲災避禍。天色漸漸暗了下來,寒鴉背著夕陽餘輝,結隊歸林。商鞅急於逃離秦境,匆匆趕路,來到關下,不想被守關軍士攔住,聲稱"“商君有令,黃昏後非公事不得出城。”商鞅這才意識到必須投宿住店。他來到一家旅店,要求住宿.老闆走出來說"“既是客人我們當然歡迎,請問您是誰,弄不清身份,我會被殺頭的。這是商君的法令,違背不得呀。”商鞅當然不敢承認自己的身份,走出旅店,仰天長嘆: “我這是作法自斃呀!”商鞅後來被車裂而死。那刑罰十分殘忍,即用五輛車分別用繩索縛住受刑者的頭部與四肢,然後驅趕著馬,將人活活撕成六段,令人耳不忍聞。惠文王殺了商鞅,卻繼續執行商鞅的政策,秦國日益強盛,為趙政(秦始皇)統一六國奠定了經濟與軍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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