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木建信

移木建信

移木建信是戰國時期秦國商鞅變法時的一項措施。令(指商鞅變法的條令)既具(已經準備就緒),未布(公布),恐民之不信己,乃(於是)立(豎起)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市場)南門,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門者予(給)十金(古代計算貸幣的單位)。民怪(對……感到奇怪)之(指代這件事),莫敢徙。復(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轍(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卒(終於)下令。 (選自《史記》)

歷史故事

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

法令已經完備,還沒有公布,商鞅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南門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能把它遷移到北門的人給他十金。百姓認為奇怪,沒有一個敢去搬的,商鞅又說:“能搬的人給他五十金。”。有一個人搬遷了那根木頭,商鞅就給了他五十金。商鞅用這個來表明自己不欺騙百姓,最終公布了法令。

戰國七雄中,秦國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諸侯國落後。貼鄰的魏國就比秦國強,還從秦國奪去了河西一大片地方。

公元前361年,秦國的新君秦孝公即位。他下決心發憤圖強,首先搜羅人才。他下了一道命令,說:“不論是秦國人或者外來的客人,誰要是能想辦法使秦國富強起來的,就封他做官。”

秦孝公這樣一號召,果然吸引了不少有才幹的人。有一個衛國的貴族公孫鞅(就是後來的商鞅),在衛國得不到重用,跑到秦國,托人引見,得到秦孝公的接見。

商鞅對秦孝公說:“一個國家要富強,必須注意農業,獎勵將士;要打算把國家治好,必須有賞有罰。有賞有罰,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進行了。”

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主張。可是秦國的一些貴族和大臣卻竭力反對。秦孝公一看反對的人這么多,自己剛剛即位,怕鬧出亂子來,就把改革的事暫時擱了下來。

過了兩年,秦孝公的君位坐穩了想起了改革,改革制度的事全由左庶長拿主意。”

商鞅起草了一個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門豎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下命令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的,就賞十金。”

商鞅 商鞅

不一會,南門口圍了一大堆人,大家議論紛紛。有的說:“這根木頭誰都拿得動,哪兒用得著十金?”有的說:“這大概是左庶長成心開玩笑吧。”

大伙兒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沒有一個敢上去扛木頭的。

商鞅知道老百姓還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賞五十金。沒有想到賞金越高,看熱鬧的人越覺得不近情理,仍舊沒人敢去扛。

正在大伙兒議論紛紛的時候,人群中有一個人跑出來,說:“我來試試。”他說著,真的把木頭扛起來就走,一直搬到北門。

商鞅立刻派人傳出話來,賞給扛木頭的人五十金,一分也沒少。

這件事立即傳了開去,一下子轟動了秦國。老百姓說:“左庶長的命令不含糊。”

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已經起了作用,就把他起草的新法令公布了出去。新法令賞罰分明,規定官職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為標準。貴族沒有軍功的就沒有爵位;多生產糧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為了做買賣和因為懶惰而貧窮的,連同妻子兒女都罰做官府的奴婢。

變革影響

秦國自從商鞅變法以後,農業生產增加了,軍事力量也強大了。不久,秦國進攻魏國的西部,從河西打到河東,把魏國的都城安邑也打了下來。

主要內容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實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1)編制戶口,加強刑罰 (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  (2)鼓勵發展農業,獎勵生產(有利於秦國經濟的發展)

(3)獎勵軍功,取消世卿世祿制(有利於軍隊戰鬥力的提高,同時,觸犯了舊奴隸主貴族的利益)

(4)廢井田,開阡陌,承認土地私有(確立地主階級統治最為關鍵的一項,以法律形式正式確立土地私有制)

(5)推行縣制,由國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6) 整頓秦國社會風俗,強制推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度,並規定父子及成年兄弟不得同居一室,到成年還不分家的,加倍徵收戶口稅

(7)實行二十等爵制度

(8)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相互監督,一家犯法,鄰里如不告發,則十家連坐。

遷都鹹陽

為了便於向東發展,把國都從原來的雍城(今陝西鳳翔縣)遷移到渭河北面的鹹陽(今陝西鹹陽市東北)。

這樣大規模的改革,當然要引起激烈的鬥爭。許多貴族、大臣都反對新法。有一次,秦國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對秦孝公說:“國家的法令必須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頭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受罰。”

結果,商鞅把太子的兩個師傅公子虛和公孫賈都辦了罪,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上字。這一來,一些貴族和大臣都不敢觸犯新法了。

這樣過了十年,秦國果然越來越富強,周天子打發使者送祭肉來給秦孝公,封他為“方伯”(一方諸侯的首領),中原的諸侯國也紛紛向秦國道賀。魏國不得不割讓河西土地,把國都遷到 大梁(今河南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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