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圖戶

北魏時期屬於一個寺院管轄的身分接近奴婢的人戶。延興前後﹐沙門統曇曜奏請以重罪囚犯和官奴婢為佛圖戶。其奏議獲準﹐佛圖戶編入各州鎮寺院。佛圖戶又稱“寺戶”﹐屬寺院直接管轄。他們除為寺院服灑掃雜役之外﹐還須營田輸谷。僧祇戶僧曹總領﹐每年輸谷六十斛﹐一般不服雜役﹐佛圖戶身分比僧祇戶更為低賤﹐處境也更為艱難。寺戶在隋唐時期也稱“淨人”﹐唐中葉以後﹐在吐蕃統治下的敦煌地區仍然存在。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