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鵬[四川省環保廳原巡視員]

何鵬[四川省環保廳原巡視員]

何鵬,男,漢族,1958年12月生,四川蓬溪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6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四川省環保廳巡視員。2017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7年12月,開除黨籍。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何鵬何鵬
1976年12月——1986年10月,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隊服役;

1986年10月——1998年04月,歷任共青團四川省委組織部副科長、科長、副部長,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四川省技術監督局人事教育處處長;

1998年04月——1999年12月,任四川省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1999年12月——2000年11月,任四川省質監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2000年11月——2009年12月,任四川省環保局黨組成員,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環保局紀檢組組長、監察專員;

2009年12月——2015年06月,任四川省環保廳黨組成員,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環保廳紀檢組組長、監察專員;

2015年06月——2016年01月,任四川省環保廳巡視員

2016年01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6月,四川省紀委通報:四川省環境保護廳原巡視員何鵬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開除黨籍

2017年12月,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對省環境保護廳原巡視員何鵬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何鵬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禮金、購物卡;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環評審批、環保補助資金爭取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何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執紀違紀,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何鵬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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