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何祥1933年10月生,湖南新邵縣人。教授。1960年於湖北大學法律系畢業。1949年參軍任文化教員。1952年夏因文教成績優異,立功晉級獲獎,先後出席師軍、華南軍區慶功英模大會。同年冬入朝榮立戰功,獲朝鮮民主主義共和國軍功章,出席志願軍54軍首屆功臣代表會議。1954年選舉為54軍軍人代表,出席志願軍首屆軍人代表大會。後歷任黃石大學、大冶二中等校哲學、歷史、語文教員。1982年調湖南商專、商乾院執教法律。現為湖南商學院法學教授。當選第七、八屆全國人大代表,民建第五、六、七屆中央委員,民建長沙市委第八、九、十屆主委,政協長沙市七屆委員會副主席。系長沙市法學會副會長,湖南省人大制度研究會常務理事。
人物作品
1995年評為省優秀教師,並記二等功。主要著作7部:《經濟法概要》(合著)、《經濟法制教程》(合著,1989年獲貴州省經濟法、民法學會二等獎)、《經濟法教程》(主編)、《商業法律基礎》(副主編)、《商業法制教程》(主編,獲院首屆優秀教材二等獎)、《市場經濟法制教程》(主編)、《新編國際貿易法》(編著)。主要論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應載入憲法》,獲1992年省憲法學會優秀論文獎,編入《高舉憲法偉大旗幟》。傳略被收入《中華人物辭海》、《當代湖南社會科學手冊》、《當代湘籍著作家大辭典》、《三湘優秀教師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