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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逆回購就是客戶放棄一定時間內的資金使用權,在約定時間內按成交時確定的利率獲取利息收入的一種投資品種。債券回購是指交易雙方進行的以債券為權利質押的一種短期資金融通業務。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將債券質押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以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金額向逆回購方買回相等數量的同品種債券的交易行為。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利率由雙方協商確定。這當中賣方的目的在於獲得高於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而買方的目的在於獲得資金的使用權。一筆回購交易涉及二次交易契約行為,即開始時的初始交易及回購期滿時的回購交易。
債券質押式回購
債券質押式回購簡單地說就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質押品的一種短期資金借貸行為。其中債券持有人(正回購方)將債券質押而獲得資金使用權,到約定的時間還本並支付一定的利息,從而“贖回”債券。而資金持有人(逆回購方)就是正回購方的交易對手。在實際交易中債券是質押給了第三方即中國結算公司,這樣交易雙方更加安全、便捷。
逆回購的申報流程
具體請諮詢您的券商。很多券商允許逆回購而不用單獨簽協定。
在交易界面選擇“賣出”(方向千萬不能錯),輸入代碼(比如204001),證券名稱就是逆回購品種,一手1000元。單位100一張100手或其整數倍申報。10萬元,每10萬元遞增,點擊融券下單就可以了(交易軟體上不能顯示餘額)。如果是一天回購,則下一交易日(T+1日)資金可用但不可取,T+2日可取。可用指可以買入任何證券;可取指可以轉入銀行賬戶。
選擇賣出價格,賣出價格指年化收益率,就這么簡單了,點賣出就行了,資金晚上清算後自動又回到了賬戶上了,無需再操作。回購交易的規則是“一次交易,兩次結算”。即到期資金就自動回到賬戶上,期間不用做任何操作。所以正回購方的委託方向為買入,逆回購方的委託方向為賣出。
手續費及收益率分析
通常證券公司收取的十萬分之一手續費,以上100萬為例,手續費是10元,以20110629當天(204001)10.00%年化利率一天回購參與清算收益是274.00元。簡單計算逆回購收益是銀行活期存款倍數=10.00/0.5=20倍,是定期的10/3.5=2.86倍
逆回購交易操作技巧
1.用暫時閒置資金及盤中可用資金參與。個人賣出股票後,資金當天是無法轉出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的,但可以參加逆回購。交易所逆回購的參與者主要是除銀行以外的機構投資者比如貨幣市場基金、財務公司等,尤其是現在新股申購上限的限制,迫使很多機構不得已而參與逆回購交易。個人投資者參與逆回購主要是在暫時閒置的資金沒有更好的投資渠道時運用。
2.有機會儘量參與。很多人不在乎這點回購的“小錢”,而往往把賬戶上暫時不用的現金就閒置在那裡。以100萬為例,我們看看差別。如果不做回購,則一天的活期利息為100萬*0.5%/360=13.89元。如果做回購,利率為10.00%(周四可到更高),則回購利息為100萬*10.00%/360=377.78元,減去最高的佣金10元,剩餘254.00元,比活期高263.89元。我們覺得當那天恰好打開賬戶時就值得花10秒鐘操作一下的。我曾做個了測算,100萬股票資金通過逆回購可多增加2或3萬多元收入。
3.周一至周三尾盤可以將所有剩餘的可用資金全額參加1天回購,完全不影響資金使用,周四可以視周五資金是否是需要轉出購買理財產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