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中

任志中,男,重慶市人,中共黨員,1971年1月出生,2001年6月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刑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6月畢業於吉林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2009年3月進入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流動站;現任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審判長。 任志中博士先後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其中在《《政治與法律》、《社會科學》、人民司法》、《法律適用》等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5篇。 起草制定了《南京市法、檢、司刑事審判庭前證據開示實施規則》、《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規則(試行)》等規範性檔案在南京市法院推行。

任志中,男,重慶市人,中共黨員,1971年1月出生,2001年6月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刑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6月畢業於吉林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2009年3月進入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流動站;現任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審判長。
任志中博士先後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其中在《《政治與法律》、《社會科學》、人民司法》、《法律適用》等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5篇。起草制定了《南京市法、檢、司刑事審判庭前證據開示實施規則》、《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規則(試行)》等規範性檔案在南京市法院推行。作為審判長,他以身作則,身先士卒,帶頭承辦大案、疑難案件,其先後主審了全省首例外國人致人死亡案、首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補充賠償責任案、袁海清等12人販毒案(涉案冰毒多達10餘公斤)、徐宏高殺人滅門案等一批疑難複雜及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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