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助老

以房助老

“以房助老”是除基本養老金之外養老方式的多一種選擇。它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擁有獨立產權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須抵讓房屋的產權,可以通過置換住房(或閒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權,獲得更豐富、優質的養老資源。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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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助老”是在“以房養老”基礎上的一種養老概念,是一個比“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含義和適用人群都更加廣闊的努力目標,不是單純的“保險”產品。北京欲於2013年9月底出台《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中,備受爭議的“以房養老”可能不被提及,而是提出“以房助老”的概念。

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希望推廣的“以房助老”概念,首先是希望大家釐清對“房子產權”與“養老”之間關係的誤解,“房子,不是今後中國人養老的必要基礎,只是為老人獲得更優質的晚年生活提供了輔助性的可選擇資源”。

模式

“以房助老”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擁有自己獨立產權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是讓老年人抵讓房屋的產權;

老年人完全可以通過讓渡現居住或空置房屋的居住權,獲得基本養老金之外的更多養老資金,或置換到一個可獲得更便捷養老服務的社區(養老院、老年公寓或社區托老所)。

專家解釋,“以房助老”的平台,不能讓養老機構直接參與對房屋價值(包括租價)的認定,也一定不是靠單獨的金融機構來完成,“政府的責任是出台扶助政策,鼓勵更多社會組織、金融機構參與其中,形成一個相互組合、相互制約的市場,讓選擇‘以房助老’的老人,可挑選到能幫自己置換更優質養老資源的中介機構,放心讓渡房屋的居住或使用權。”

對比

面向人群 主要模式 運作部門
以房養老 擁有住房的老人,且其對該房屋擁有獨立產權。 老年人將名下房產抵押給金融機構,以定期獲得養老金,去世後房屋產權歸金融機構處置。 金融機構
以房助老 擁有住房的老人,但並不要求老人一定對該房屋擁有獨立產權。 老人通過讓渡房屋居住權,獲得基本養老金之外的更多養老資金,或置換到養老院、老年公寓等。 不靠單獨的金融機構完成,政府需出台扶助政策,鼓勵更多社會組織、金融機構參與其中。

網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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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少軍:北京擬試點推廣“以房助老”不須抵讓房屋產權,更多地體現了中國國情,,但願這種模式能得到廣泛認可。

徐東升:這種"以房助老"難度較大,要有健全的機構和機制來保證,否則"養老"會掉進陷阱,看試點結果..

sunjingsheng:北京擬試點“以房助老”不須抵讓房屋產權。貼譜…好舉措!這樣的優政策符合民意,會得到百姓支持,這便是常囑咐的那樣依國情走出了具特色的中國自己之路。構想該政策實施的成功,又積累了經驗,想必他國也同樣會向我們學習,接軌與我國。只是暫時轉讓居住權,以租賃的形式獲得養老待遇。高…實在是高…

芒種孫未:轉發評論:辛辛苦苦工作30年,或更長,交30多年養老金還不夠,我們回響計畫生育,堅信政府承諾“計畫生育好,政府來養老”,可現在你們還要延遲退休,讓我們在生命最後的十年時光中賣房養老;我們年輕時失去休息,中年失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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