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北京市2010年工資指導線方案的復函

經研究,現函復如下:一、根據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總體安排及企業工資分配巨觀調控的要求,結合2010年巨觀經濟形勢預測和你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經綜合平衡,對你市2010年工資指導線審核意見為:(一)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為16%;(二)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1%;(三)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下線為3%;上述工資指導線適用於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 二、在當前經濟形勢下,請你市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巨觀調控,指導企業結合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程式,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 三、請在工資指導線頒布後一個月內將工資指導線文本報我部備案。

人社部函〔2010〕166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報送〈北京市2010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方案的請示》(京人社勞文〔2010〕54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根據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總體安排及企業工資分配巨觀調控的要求,結合2010年巨觀經濟形勢預測和你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經綜合平衡,對你市2010年工資指導線審核意見為:
(一)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為16%;
(二)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1%;
(三)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下線為3%;
上述工資指導線適用於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
二、在當前經濟形勢下,請你市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巨觀調控,指導企業結合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程式,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
三、請在工資指導線頒布後一個月內將工資指導線文本報我部備案。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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