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

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

"簡介工程實施的背景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改善和最佳化京津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狀況,減輕風沙危害,緊急啟動實施的一項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生態建設工程。 農業措施,包括人工種草2224萬畝,飛播牧草428萬畝,圍欄封育4190萬畝,基本草場建設515萬畝,草種基地59萬畝,禁牧8527萬畝

簡介

工程實施的背景

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改善和最佳化京津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狀況,減輕風沙危害,緊急啟動實施的一項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生態建設工程。近年來,京津乃至華北地區多次遭受風沙危害,特別是2000年春季,我國北方地區連續12次發生較大的浮塵、揚沙和沙塵暴天氣,其中有多次影響首都。其頻率之高、範圍之廣、強度之大,為50年來所罕見,引起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倍受社會關注。國務院領導在聽取了國家林業局對京津及周邊地區防沙治沙工作思路的匯報後,親臨河北、內蒙古視察治沙工作,指示:“防沙止漠刻不容緩,生態屏障勢在必建”,並決定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

工程建設範圍

工程區西起內蒙古的達茂旗,東至內蒙古的阿魯科爾沁旗,南起山西的代縣,北至內蒙古的東烏珠穆沁旗,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及內蒙古等五省(區、市)的75個縣(旗)。工程區總人口1958萬人,總面積45.8萬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積10.12萬平方公里。一期工程區分為四個治理區,即北部乾旱草原沙化治理區、渾善達克沙地治理區、農牧交錯地帶沙化土地治理區和燕山丘陵山地水源保護區,治理總任務為222292萬畝,初步匡算投資558億元。

工程建設原則

一是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的原則;二是堅持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三是堅持生態優先,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相結合的原則;四是堅持政策引導與農民民眾自願相結合的原則;五是堅持國家、集體、個人一起上的原則。

治理措施及目標任務

工程採取以林草植被建設為主的綜合治理措施。具體有:林業措施,包括退耕還林3944萬畝,其中退耕地造林2013萬畝,匹配荒山荒地荒沙造林1931萬畝;營造林7416萬畝,其中,人工造林1962萬畝,飛播造林2788萬畝,封山育林2666萬畝。農業措施,包括人工種草2224萬畝,飛播牧草428萬畝,圍欄封育4190萬畝,基本草場建設515萬畝,草種基地59萬畝,禁牧8527萬畝,建暖棚286萬平方米,購買飼料機械23100套。水利措施,包括水源工程66059處,節水灌溉47830處,小流域綜合治理23445平方公里。生態移民18萬人。
到2010年,通過對現有植被的保護,封沙育林,飛播造林、人工造林、退耕還林、草地治理等生物措施和小流域綜合治理等工程措施,使工程區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基本治理,生態環境明顯好轉,風沙天氣和沙塵暴天氣明顯減少,從總體上遏制沙化土地的擴展趨勢,使北京周圍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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