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撫育和管護工作考核辦法

林沙發【2006】242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廳(局):
為加強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撫育和管護工作,提高林木質量和效益,鞏固工程建設成果,我局制定了《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撫育和管護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各地在執行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局。
附 件: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撫育和管護工作考核辦法(試行)

國家林業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一條 為加強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撫育和管護工作,提高林木質量和效益,鞏固工程建設成果,確保撫育管護工作制度化和規範化,根據《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管理辦法》和《國家林業局關於切實做好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區林分撫育和管護工作的通知》(林沙發【2005】12號),結合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是工程撫育和管護達標、考核、評比的依據。
第三條 考核對象。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區縣(區、旗,以下簡稱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第四條 考核內容。撫育和管護責任制、林木權屬和經營主體落實、“三禁”措施、管護隊伍建設、科學撫育和嚴格管理,以及森林火災預防、病蟲鼠兔害防治等方面。
第五條 考核評分方法。採用綜合評分方法,每個考核項目依據確定的考核指標進行評分,各考核指標的得分相加,即為該工程縣總得分。
第六條 考核組織。考核工作由國家林業局防沙治沙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林業局治沙辦)牽頭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第七條 考核程式。
(一)、各工程縣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考核內容和指標進行自評考核(評分標準詳見附表),並將考核結果按程式報送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二)、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縣級自評的基礎上,對各工程縣自評結果進行審定,並對各工程縣進行評分排序。
(三)、國家林業局治沙辦根據各省評比結果進行審定、確認,必要時可對各省考核情況進行抽查。
第八條 國家林業局定期在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林業建設工作會上通報各省撫育管護情況,對撫育管護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進行表彰,並將考核結果通過新聞媒體和國家林業局網站予以公布。
第九條 考核指標與賦分。
(一)撫育管護責任制(20分)
1、撫育管護工作制度明確,有專人具體負責。
2、撫育管護工作落實到鄉鎮政府或項目建設單位,與退耕戶簽訂撫育管護契約。
3、撫育管護與政策兌現掛鈎。
(二)落實林木權屬和經營主體(15分)
1、符合條件的新造林地,按照規定和程式頒發了林權證。
2、對集體所有的林地和林木,或權屬不清、尚有爭議的林木和林地落實了經營管護責任主體。
(三)“三禁”措施(20分)
1、出台貫徹落實禁止濫開墾、禁止濫放牧、禁止濫樵採的“三禁”檔案或辦法。
2、定期組織開展“三禁”執法檢查,及時依法查處違反“三禁”的行為。
3、建立了“三禁”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了舉報電話或信箱。
4、工程區沒有發生重大破壞林草植被案件。
(四)管護隊伍建設(15分)
1、成立管護隊伍,工作職責明確。
2、配備足夠的專職或兼職護林員,護林員隊伍穩定。
3、護林員上崗前經過專業技術培訓。
(五)科學撫育和嚴格管理(20分)
1、縣級作業設計包含撫育管護內容。
2、落實了撫育管護措施,按設計要求開展撫育管護工作。
3、對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不達標的地塊及時補植補造。
4、嚴格撫育管理,沒有發生借撫育名義破壞林草植被現象。
(六)森林火災預防、病蟲鼠兔害防治(10分)
1、建立了森林火災防治預案和病蟲害監測預警機制。
2、成立了專業防火隊伍,配置了必備防火器材。
3、未發生人為森林火災。
4、未發生較大病蟲害疫情。
第十條 各級工程管理部門要把撫育管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將撫育管護任務落到實處。工程撫育管護情況列入縣級林業部門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內容,對撫育管護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要予以獎勵和表彰;對撫育管護工作不落實,有違反“三禁”行為、造成林草植被破壞行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家林業局治沙辦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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