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誘導員

交通誘導員

交通誘導員就是協助交警管理交通的從業人員。目前上海已有類似的交通協管員,但其工作範圍被限定在“協助維護路口交通”上,占道施工的地方卻無權管理,因此有學者建議中國應該學習日本的交通誘導員制度。

背景

東京街頭的女交通協管員東京街頭的女交通協管員

日本的馬路並不寬,但很少讓人感覺“行路難”。究其原因,除了國民交通守法意識強、交通設施比較完善等等,交通管理制度和手段的有效運用功不可沒。其中的“交通誘導員制度”,對疏解因占道施工造成的交通擁堵,作用明顯。

在日本,經常會看到一些人身著醒目服裝、手持LED燈光誘導棒守在施工現場,全天候24小時忙碌——他們不是警察,而是來自民間保全公司的交通誘導員。

日本《保全業法》第18條規定,凡是占道施工,施工方都必須委託保全公司派遣擁有國家考試合格證的交通誘導員,到現場維持好交通秩序。即便是輕微的道路維護和路邊樹木修剪等當日可以完成的占道作業,也必須使用交通誘導員或由施工方自己做這項工作。交通誘導員雖然沒有執法權,與警察的交通管理有區別,但在防止發生交通事故、確保道路通暢方面,作用很大——日本交通誘導員為此付出的工作量,是交通警察的數十倍甚至上百倍。

中國現狀

上海2003年開始設立交通協管員一職。從事這份工作的大多是四五十歲的下崗工人。每月約有1000元的收入,還不包括醫療保險等福利,而且每天只需執勤6個小時(2006年)。

上海尖峰時間的交通狀況惡劣,行人也不把交規當回事,常在紅燈時穿越馬路,看見車輛也不停步。若沒協管員,恐怕整個城市會永遠堵下去。然而,這些協管員既不能逮捕違章行人,也不能開罰單,於是很多人就當沒看見他們。更糟的是,他們還常遭到嘲諷和辱罵。據統計,該市平均每月發生20起交通協管員被推被打事件。

交通誘導員交通誘導員

設立意義

現階段應對交通擁堵的措施是“最大限度地提高交警在一線的上崗率,在早晚尖峰時段增派機關民警上路執勤”。這些措施有明顯成效,但容易造成交警超負荷工作。

中國一些大城市可以借鑑日本經驗,通過資格培訓,建立交通誘導員隊伍。目前上海已有交通協管員,但其工作範圍被限定在“協助維護路口交通”上,占道施工的地方難覓他們的身影。可以考慮在交通協管員中選拔一些能力強的中青年,並吸收願意做交通誘導員的年輕人,培訓後安排上崗。建立適合上海市情的交通誘導制度,既有利於緩解道路擁堵,又能開闢新的就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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