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環境污染物的亞急性毒作用,主要是通過亞急性動物毒性試驗來確定的。試驗的目的是在急性毒性試驗(見急性毒作用)的基礎上,確定受試物的主要毒作用,並對受試物的最大無作用量和中毒閾劑量作出初步估計,同時了解受試物有無蓄積作用和作用的靶器官。進入機體各器官的環境污染物在靶器官中的蓄積量將首先達到引起損害的劑量或濃度。亞急性毒性試驗可為慢性毒性試驗的實驗設計提供依據。
試驗期限
亞急性毒性試驗的試驗期限,如用嚙齒類動物一般為3個月,狗為1年。但對某受試物若只進行亞急性毒性試驗而不再進行慢性毒性試驗,則持續時間應稍長。嚙齒類動物可延長到 6個月。若在進行亞急性毒性試驗後還要進行慢性毒性試驗,則可適當縮短。對實驗動物的要求和觀察的指標,都與慢性毒性試驗相類似。
亞急性毒性試驗所用劑量較大(一般為半數致死量的1/10至1/80),動物年齡較輕,故病理變化比較迅速和明顯。這些特點使亞急性毒性試驗成為環境毒理學研究的重要手段。
美國C.S.韋爾等人曾測定33種化合物(包括殺蟲劑、添加劑和穩定劑等)對大鼠和狗的毒作用,觀察它們對血液、病理解剖和生化等方面作用的36項指標,求得無作用劑量,發現大部分物質的3個月的試驗結果與2年的試驗結果相近。有的學者依據82份毒性試驗資料,對122種化合物和566個劑量水平進行分析結果表明,除致癌作用和致突變作用外,在3個月毒性試驗中未呈現毒性的化合物,在2年毒性試驗中呈現毒性的只有10%以下。因此,根據3個月毒性試驗的結果來推斷2年毒性作用,有90%以上的可靠性。